对河道工程管理中水政执法新模式的探析

2016-04-29 00:00:00姜兆清
水能经济 2016年10期

【摘要】在国际新形式下,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水利基础设施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这就我国河道工程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解决水政执法中面面临水政执法中执法难,地方政府不支持,农民侵占事实存在,执法过程中老弱病残出来胡搅蛮缠,有的暴力抗法,水政执法人员没有强制执行权,致使执法后续无保障,执行不彻底等实际问题,对河道工程管理中水政执法新模式的探索变得尤为重要。本文旨在通过新模式的探析中,引起社会各界对基层水政执法的关注,推动基层水政执法的优化发展,解决基层水政执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保障我国经济的平稳快速增长,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新形式下我国水利事业的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关键词】河道;工程管理;水政执法;新模式

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逐渐发展,人们对资源的需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对水资源的需求更加迫切,但目前我国在水资源管理,水政执法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情况不容乐观。所以对水政执法的新模式的探析已经成为当今学术界,政府,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在水政执法新模式的探析过程中,我们应当参考西方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来指导建立我国水政执法的新体系。通过对水政执法新模式的探索,提出对水政执法新模式的对策与建议。

1、水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水政执法即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水法规定,在社会水事管理活动中对水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其权利的行驶或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水行政执法其行政主体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围绕调整社会水事关系而实施的行政执法,而不直接与各地经济效益挂钩,这一特征带来了行政执法过程中得不到当地政府和人名的支持,导致了水政执法的困难;水行政执法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水法规对水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对特定人具有特定的拘束力而无普遍适用性和向后拘束力,这一特征区别于水行政立法或抽象水行政行为,这一特点导致了在水政执法中,个人胡搅蛮,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不和谐问题;水行政执法的客体并非解决水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水事纠纷,也不是解决水行政管理相对人与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水行政争议,这一特征区别于水行政司法,这一特点导致在水政执法中水政执法人员没有强制执行权,致使执法后续无保障,执行不彻底的现象

1.1 执法队伍的管理与建设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我国在治理水资源方面的问题愈加突出,虽然水政执法是依法治水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缺少系统的合理的执法体系和执法管理办法,导致水政执法过程中乱象丛生,执法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愈来愈深,水事案件也频频发生,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不到保障,影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前进步伐。水政执法中,执法团队的管理与建设是最重要的一环,目前,我国在执法队伍的管理与建设方面的工作非常粗陋与欠缺,远远落后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在注重发展经济建设的同时也应当重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队伍管理制度的建设。

1.2 执法方式与体制建设方面。目前,我国在2002年的《水法》中明确了水政执法部门和相关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水政主管部门具有水资源管理、水保监督、河道管理、渔政执法等等权利。同时我国也提出其他互补的条款与法规,各种规章、制度、制度、条例组成了水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律体系,为水政执法部门和水政执法人员依法治水,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促进了我国建设成为法制化国建的步伐。但与此同时,我们应当意识到,我国现在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产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奋起,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在水政法制体系的建设方面应当紧跟这一时代潮流。

1.3 执法环境方面。在我国水政执法环境方面,群众的观念落后,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问题认识不够深刻,相当一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强,对于水政执法存在一些观念性的错误,不能积极的配合水政执法部门实施相关执法内容,到时水政执法过程中执困难的现象。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利用权力,将个人意志强加于水镇执法当中,导致水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效率低下的问题,大大增加了水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难度。

2、水政执法新模式的探析

水政执法是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水政执法新模式的构建过程中,应当首先对行政执法体制方面上进行改革实践,通过行政执法改革,对深化水政执法,水利用综合执法提出更加合理与创新性要求,同时解决在水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能力低下,执法力量分散,基层水政执法部门的力量不足,水政执法队伍建设体系散乱,水政执法的法律体系不不完善等问题。结合国际新形式,把握正确方向,运用科学理论,协调配合深化改革、创新管理,加强法制。

3、结语

水政执法在河道工程管理整个的基础性工程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所以随着河道工程管理基础工程的大力发展,水政执法部门有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在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面,需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在水政执法体制方面,需要不断完善水政执法法律体系;在执法环境方面,要不断提高广大人名群众的思想意识。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对河道工程管理过程中探索水政执法新模,将西方相关先进理论作为依据,结合我国当前特殊国情,对水政执法新模式提出对策与建议,指导水政执法部门深化改革,优化体制,从根本上解决水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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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蕊.黄河流域水资源行政与法律管理研究[D].咸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