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陈独秀逝世后的几天里,重庆地区的新闻有所报道,对他评价道:“青年时代的陈独秀,向宗教宣战,向偶像宣战,一种凌厉之气,不失为一个前驱者。”“他毕竟是一个较有操守者,因为我们还得到他‘身后萧条’的消息。”
一代人杰溘然长逝
1942年5月25日上午,陈独秀欲给潘兰珍(陈独秀的妻子)留下嘱托。他艰难地示意潘兰珍再靠近些,然后用极其微弱的语气说:“今后……一切自主,生活……务求……自……自立。”
5月27日,强心针与平血压针交互注射,但已没有了先前的那般效验。陈独秀沉沉地昏睡着,周身能动的,只有微微的气息和孱弱的心跳。
夜9时40分,陈独秀停止了心跳!
他逝世前的半个月,还编写着《小学识字教本》一书,在这未完的书稿上,他写的最后一个字竟是“抛”字!写完了这个字,他再也没有能力也没有机会对它进行注释了!这个世界抛弃了他,而他的精神仍在以无穷的力量关怀着这个让他恨由爱生的世界!而今,这个世界,依然没有超越他和他的同人们创造的“五四”时代,“五四”时代并没有因为这些先哲之逝而过去!在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上,“民主”与“科学”依然如他的生前一样没有被松绑。“德先生”一方面被人虚伪地玩弄着,一方面又被人漠然地、麻木地忘却着;“赛先生”的命运依然暗淡在国民的愈加愚昧和贫穷里。
在陈独秀逝世后的几天里,重庆地区的新闻有所报道。5月29日,《江津日报》一版刊发了《一代人杰溘然长逝》的消息,重庆的《大公报》也发表了《悼念陈独秀》的短评,还有《时事新报》《新民报》等对陈独秀之死,也有短小的消息见报。消息中对他评价道:“青年时代的陈独秀,向宗教宣战,向偶像宣战,一种凌厉之气,不失为一个前驱者。”对他的后期评价道:“他毕竟是一个较有操守者,因为我们还得到他‘身后萧条’的消息。”
中共中央总书记被清除出党
1927年6月下旬,共产国际训令中国共产党批判机会主义错误,改组中共中央。7月12日,鲍罗廷公开了共产国际“训令”。根据该“训令”,陈独秀被停职,“不再视事”。
在极度彷徨的心态下,陈独秀向中共临时中央致函提出辞职书,要求辞去总书记职务。事实上,为了维护自己权威的共产国际也不会再让他当总书记。7月23日,共产国际派代表罗明那兹与纽曼来华接替罗易与鲍罗廷指导中国革命,并与张国焘、瞿秋白谈话,宣布中共中央犯了严重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违反了国际指示,决定改组中共中央,反对机会主义,不让陈独秀再任总书记。
1929年7月10日,东北当局在蒋介石的指使下,用武力接管中东铁路,逮捕和驱赶苏方人员。从搜查其驻哈总领事馆到武装冲突、举行谈判,再12月签订《伯力协定》平息事端,历经7月有余。这件事被统称为“中东路事件”。
7月28日,陈独秀致函中共中央,批评了中央在“中东路事件”上的方针,并对“武装保卫苏联”等口号提出了异议。中共中央对陈独秀的批评进行反批评,说他忘记了民族革命的利益,忘记了世界无产阶级的利益,成了资产阶级的宣传工具。8月11日,陈独秀又复信中央,批评中共中央的回信。9月,陈独秀与彭述之、尹宽等人组织了“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亦称“中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列宁派”)这一托派组织,由陈独秀任书记,公开表明了与中共中央分道扬镳的反对派立场。
在共产国际一系列指示精神的影响下,在共产国际世界范围内反右、反托派斗争的背景中,1929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决议,陈独秀被清除出了共产党。
革命10年遭5次逮捕
1932年10月15日早晨,正在举行每周一次会议的托派常委们便被法租界巡捕及国民党特务们紧急行动命中了。这天,陈独秀因患胃溃疡、盲肠炎,没有参加此次常委会。夜里,他忍着巨大的病痛在床上。不曾想,三个巡捕已冲着他居住的上海岳州路永兴里11号包抄过来了。
此前,陈独秀被共产党以“犯右倾投降主义错误”而停了职,之后又被开除出党籍。为何国民党还要处心积虑悬赏通缉他?这是因为国民党对陈独秀并不放心,他们仍将陈独秀看做是“共党”。
这已不是陈独秀第一次被捕了。1913年8月,“二次革命”失败,陈独秀从安庆到芜湖避难。遭到当地驻军龚振鹏的逮捕,并发布告示,扬言要枪决陈独秀。他却很从容地催促道:“要枪毙,就快点吧!”后经当地知名人士刘叔雅等人极力营救,才得以幸免于难。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的6月,陈独秀正主编《新青年》,并任北京大学的文科学长。他在北京前门外的“新世界”游艺场五楼抛撒亲自起草的《北京市民宣言》传单时,遭到当局逮捕。陈独秀被捕,引起了全国、特别是学生界、思想界的极大震动,他们纷纷致电北京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营救,要求释放陈独秀,简直形成了一场“救陈运动”。北京反动当局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释放了被拘押了三个多月的陈独秀。
1921年9月11日,已被选举为中共第一任总书记的陈独秀与包惠僧从广州回到上海,主持党中央的日常工作,住在法租界环龙路渔阳里2号。陈独秀来到这里不久就遭到了法租界巡捕房的拘捕。在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及中国共产党方面的多方营救下,拘押了20多天的陈独秀重新获得了自由。
1922年8月9日,在上海法租界环龙路铭德里2号,被释放不到十个月的陈独秀又被法租界巡捕房逮捕,党的组织立即领导、发动各阶层群众,开展了大规模的营救运动。在两次公开审理后,判决陈独秀罚洋400元,销毁违禁书籍,允许由人保出。被关押了9天的陈独秀又一次走出了监狱。
三次庭审陈独秀激情抗辩
10年之后的第5次被捕,也许就没有前4次那么轻松地获得自由了。
经过了漫长的等待,1933年3月底,江苏省高等法院对陈独秀等以危害民国罪提起了公诉。在上海开设律师事务所的章士钊早闻陈独秀被捕入狱,决定赴京为好友鸣辩,经过精心准备,在得知陈独秀公审日期后,踌躇满志,欣然而来为陈独秀作义务辩护。
庭审当天,审判长胡善称:“陈独秀,你们何以要打倒国民政府?”
陈独秀一听此言,立刻打开了其特有的政治思想闸门:“这是事实,我不否认。至于理由,可以分三点,简单说明之:一、现在国民党政治是刺刀政治,人民既无发言权,党员恐亦无发言权,不合民主政治原则;二、中国人已穷至极点,军阀官僚只知集中金钱,存放于帝国主义银行,人民则苦到无饭吃,此为高丽亡国时的现象;三、全国人民主张抗日,政府则步步退让。十九路军在上海抵抗,政府不接济。至所谓长期抵抗,只是‘长期抵抗’四个字,始终还是不抵抗。根据以上三点,人民即有反抗此违背民主主义与无民权实质政府之义务。”
退庭后,章士钊总觉得陈独秀所供之词难以达到自己为陈辩护的最终目的,于是便找到几位法官,调出陈独秀案卷与供词,修改了部分不利于陈独秀的词句。想到桀骜不驯的陈独秀,法官觉得此举亦是求之不得,于是顺水推舟,送章士钊个人情。
第二天,书记官宣读前一日审讯之笔录完毕,陈独秀在供词上签字时,他发现自己的供词被别人改过,于是在改过的地方又改了过来才签上了字。
1933年4月20日,第三次法庭审判,陈独秀展开自撰《辩诉状》朗声辩驳,“余固无罪,罪在拥护工农大众利益开罪于国民党而已,余未危害民国,危害民国者,当朝衮衮诸公也。冤狱世代有之,但岂能服于后世。余身许工农,死不足惜,惟于法理之外,强加余罪,则余一分钟呼吸未停,亦必高声抗议也。”
随后,章士钊从律师席上站起来,开始了5600字的长篇辩护,从下午1时至1时53分近一个小时。另外两位律师也相继作了辩护,对章士钊所辩加以补充,重申陈独秀“危害民国”罪名不能成立。
两律师辩护结束时,已到了2时15分,庭上之人多已饥肠辘辘,庭长宣告退庭,改在稍后继续开庭辩论。
开庭后,陈独秀站起来说:“本人对律师辩护,有补充声明,章律师等之辩护,以其个人之观察与批评,贡献法院,全系其个人之意见,并未征求本人同意,且亦无须征求本人同意。至本人之政治主张,不能以章律师之辩护为根据,应以本人之文件为根据。”
4月26日下午2时,国民党江宁法院开庭作审理判决。审判长当庭就“陈彭案”进行宣判:陈独秀等8名处有期徒刑,褫夺公权。
(摘自《先驱之死———陈独秀的晚年岁月》,张宝明刘云飞著,华文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