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慧虹
从以往情况来看,年关前后,针对到银行存取款客户的盗抢案件往往呈现高发态势。不仅如此,这个时候种种金融诈骗“陷阱”无处不在,不法分子蠢蠢欲动,意欲借机大捞一把。他们打着“代客投资理财”、“改善金融服务”等幌子,依托P2P等平台展开营销攻势,设置互联网融资骗局竭力套取客户资金;而随着移动支付的日益广泛应用,还有些不法分子通过在微信“红包”中嵌入钓鱼网址、开发“山寨”微信公众号或APP推送钓鱼网址、将诈骗电话伪装成银行官方号码发送钓鱼网址等方式,变身“李鬼”伺机行骗。金融消费者稍不留意,很可能会误入圈套。
针对目前形势,金融消费者应当围绕自身的人身安全、资金安全、信息安全三个方面,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一是减少现金的存取。资金结算时,有条件转账支付的最好转账支付;即便确需到银行柜台、ATM机办理现金尤其是大额现金存取业务,也要注意时间、地点的选择,尽量不要在夜晚等不安全时段独自到偏僻网点存取现金。二是稳妥利用金融资源。对于诸如微信“红包”、金融APP、公共免费WIFI、银行客服电话及官网等,不要贸然使用,事先一定要通过可靠途径进行核实;投资理财时注意选择口碑佳的机构、平台,对于年化收益率明显偏高的投资理财产品,要保持警觉,谨慎参与。三是尽力保护好个人信息。在当前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多发的情况下,金融消费者务必积极守护个人信息,审慎对外提供个人信息,从源头努力堵塞漏洞。(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长治市中心支行)
金融博览2016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