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明 /江苏省高邮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五个精准”推进农村脱贫攻坚
孔祥明 /江苏省高邮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近年来,江苏省高邮市围绕“两增收、双达标”目标,着力在“精准”二字上狠下功夫,认真开展调查,落实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狠抓关键措施,使农村脱贫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均达到5000元以上,所有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达到40万元以上,村平56万元。
通过建档立卡和集体经营性收入核查将真正的相对贫困的户和村准确地识别出来。在低收入农户帮扶上,抓住真实识别贫困、规范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管理三个关键环节,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信息质量。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以《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联系表》的形式,在村务公开栏的醒目位置放大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进行再核实、再排查、再摸清,从严从实把真正贫困的对象识别出来,全市精准识别出2011年底全市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9003户共计14834人,发放并填制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联系卡近3万份,实行一户一卡、一式三份。在经济薄弱村脱贫上,依据2013年各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120个村情况,结合其自身资产、资源状况及发展潜力,确定100个市级扶持村,其中:一类扶持村30个,主要是村级集体年经营性收入低于25万元的村;二类扶持村40个,主要是村级集体年经营性收入25-30万元的村;三类扶持村30个,主要是村级集体年经营性收入30-35万元的村。系统精准制定了脱贫计划和方案,做到了底数清、问题清、对策清、责任清、任务清,为精准脱贫夯实了基础。
根据户和村的实际需要,在找准原因的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落实政策。在低收入农户帮扶上,通过发放给每个低收入农户扶持政策告知书,让帮扶对象了解政策、利用政策;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新一轮低收入农户脱贫奔小康的实施意见》,市农工办印制《高邮市低收入农户扶持政策操作办法及流程汇编》,以村为单位,按照扶持政策分类填报低收入农户清单,分发到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和行政村,方便执行、掌握和操作。对每个低收入农户每月用水在5吨以下的、用电在15度以下的,供水、供电部门予以免费;减半收取低收入农户的数字电视收视费;对低收入农户中的就学子女,凡考入大专、本科及以上的,由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3000元和4000元的助学金;对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参加新农合保险费用在城乡医疗救助中安排,等等。在创业扶持、就业援助、生活保障、教育资助、医疗救助上,共落实资金1000多万元。在经济薄弱村脱贫上,强化政策扶持。一是财政扶持。鼓励经济薄弱村在镇工业集中区和特色园区建设物业产业项目,对在上述区域新建项目的各项规费和地方配套费予以减免,并由市财政依据投资规模(100万元以上)和项目效益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一次性奖补,共落实到2个村100万元。二是用地扶持。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村,按征地数量6-10%的比例留给被征地村组,用于村级作为发展二、三产业的载体。土地复垦、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节约的土地,由村级组织统一经营,调剂为建设用地的优先满足村级集体建设需要。三是金融扶持。农村金融机构将经济薄弱村列为重点扶持对象,允许支持以村有资产办理抵押贷款。
加大资金的投入,整合脱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在低收入农户帮扶上,着力构建帮扶工作机制,坚持开发式与救助式帮扶相结合、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动员组织93个机关部门,每个挂钩部门结对5个左右的低收入农户;7431多名党员干部,其中市领导及市级机关部门人员465人,乡镇副科级以上人员322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1288人,村组干部2802人,普通党员1618人,企业负责人936人、875家工商企业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每年慰问2次以上,市级挂钩部门慰问金不少于1000元/户,乡镇挂钩部门慰问金不少于400元/户,累计筹集结对帮扶资金755万元,其中党员干部395万元,工商企业360万元,以机制推进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在经济薄弱村脱贫上,全面启动新一轮“亿千百”脱贫攻坚工程,即筹集1个亿以上的扶贫资金,年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1000万元以上,用于扶持100个经济薄弱村。到2015年底已有6300万元的扶贫资金到账,其中市财政资金投入6000万元,实际进行资本运作的扶贫资金6200万元,其中4000万元投入到城南经济新区,用于建设标准厂房4万平方米;2200万元投入到市交投公司,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年投资收益率分别达到12%和10%。年底统一结算到财政扶贫专用账户上,由扶贫办按照绩效评估的结果下拨到乡镇村。
谋划发展的思路,抓住关键措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在低收入农户帮扶上,依据低收入农户的实际状况,合理选配结对帮扶责任人,结合帮扶责任人自身特点,充分发挥帮扶责任人的自身优势。同时统一编制未脱贫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计划表,排查收入增长渠道,谋划脱贫措施,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帮助安排稳定的就业岗位;对于有半劳力的低收入农户,帮助购买农村环境管护、保安等公益性就业岗位;对于无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及时采取“应保尽保”的措施。3年共安排就业或调整就业3225人,其中政府安排公益性岗位385人。在经济薄弱村脱贫上,编制并完善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一村多策”达标方案,努力开拓村级经济收入新的增长点。部分乡镇根据《关于经济薄弱村脱贫攻坚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适当向种养殖大户收取每亩50~100元服务费,全市每年新增服务性收入500万元以上。参与新一轮挂钩帮扶经济薄弱村的60个市级机关部门继续采取2+1挂钩帮扶30个经济薄弱村,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与基层组织共同谋划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思路、帮助解决经济薄弱村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同时,还想方设法筹建扶贫资金,2015年已有59个部门完成了290万元扶贫资金出资任务。未列入市级帮扶的村由各乡镇、园区要组织乡镇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和规模企业及经济强村挂钩帮扶经济薄弱村,明确责任、目标和要求,确保被帮扶村年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通过新建物业产业项目增加收入,全市有3个乡镇8个村多方筹集资金,盘活存量土地新建标准厂房,计1.4万平方米,新增加收入120万元。
强化对脱贫效果的科学考核和指标评估,保证“真脱贫、脱真贫”。 在低收入农户帮扶上,研究制定低收入农户脱贫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采取百分考核制,将积分细化、量化到每一个项目或工作,年底根据考核积分,作为农业农村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确定考核乡镇和部门等次,并表彰先进。新一轮扶贫工程启动后,每月组织一次督查活动,及时通报各乡镇、各部门扶贫工作进展情况;2015年底,由市农工办组织对各乡镇推磨式检查,市办分4个组对乡镇进行督查,并专题召开会议进行通报,提出整改的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要求,有力有序地推进低收入农户扶贫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在经济薄弱村脱贫上,市委、市政府继续将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乡镇(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机关作风综合考评和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每年市农工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审计部门对经济薄弱村进行综合绩效评估,动真碰硬。对村村达标的乡镇、园区,优先申报扬州市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达标乡镇。市级机关部门(单位)挂钩帮扶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予以相应的表彰和奖励。对没有完成当年经济薄弱村帮扶任务的,由乡镇、园区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市政府说明情况。全面掌握镇、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工作力度真实成果,根据评价办法分别对13个乡镇、园区和175个行政村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按照评价积分拨付财政扶持收益,全市共拨付财政扶持收益1718.88万元,其中奖励了6个镇、10个村计59万元,缓拨收益14.51万元,做到了严格考核、奖惩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