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婷婷 徐成端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问题的调研与思考
罗婷婷徐成端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是倒逼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力抓手,对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成都市郫县人社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现状的调研分析,并结合到法院的走访情况,就进一步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率和败诉率谈几点对策思考。
(一)依法行政意识不强
一是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意识不强,某些行政决定未经反复考量和实地调查取证,随意性大,加上程序上的不合法、文书用词上的不严谨,都成为当事方在复议诉讼中攻击被诉行政部门的有利武器。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办理业务时,行为和态度简单粗暴,极容易造成与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进而引起不必要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二)执法办案流程不规范
引起复议和诉讼的案件主要集中在行政确认、审批、拨付等具体行政行为上,而同类复议、诉讼案件的发案原因也基本类似,特别是工伤认定这一类行政确认案件。一是在核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时缺乏主动调查,对于证据材料间的真实性和关联性缺乏论证。二是被诉行政案卷装订归档不规范,致使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对被诉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产生疑问。
(三)行政相对人借维权来达到自身目的
一是当事人办理相关业务时被拒或办理结果未达到其预期,企图通过复议、诉讼给予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以压力,以达到其最终目的;二是部分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盲目以复议、诉讼的形式来“维权”;三是当事人为争夺更大的利益或时间,会通过对行政机关复议、诉讼达到自己的目的。
2011年以来,郫县人社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量激增,2014年达到历史最高峰。其中,90%的案件都是由于当事人不服工伤认定决定而引发的,其余案件主要涉及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和非行政许可等方面问题。
为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郫县人社局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强化组织建设
聘请法律顾问作为被诉行政复议、诉讼的代理人,行政诉讼案件一律由领导依法出庭参加应诉;加强事前监管,所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须经政策法规科和法律顾问进行政策把关,预防发生一些不必要的复议和诉讼;创新工作机制,先后与郫县人民法院、郫县公安局建立行政司法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在引导工伤认定、监督劳动用工行为、解决劳动争议、化解拨付纠纷、依法行政审批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创新工作方法
建立完善集体会商制,将调解机制引入行政诉讼案件,既降低了双方纠纷成本,又有效解决了行政诉讼争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后,首先由政策法规科召集涉及科室(单位)对案情进行分析,找准案件切入点,制定应对方案,先行开展行政调解,而非直接请律师打官司。引入调解机制后,2015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从2014年的8个案件降低到了0个,而被行政诉讼案件从2014年的8个降低到2个,其中成功调解并撤销行政诉讼1件。
(三)优化办事流程
制定出台《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办理)事项标准》,对12个科室(单位)办理的82个行政事项名称、办理依据、申办所需材料、行使主体、办理时限进行逐一梳理,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被诉行政案件的发生。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机制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重大合同要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三是加强行政调解、和解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运用,特别是在工伤认定纠纷案件中。四是规范行政案卷的归档装订。严格按照案卷档案装订的要求来制作档案,积极开展行政案卷交叉评查工作,尽量避免办案文书和办案程序不合法的情况发生。
(二)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学习《行政诉讼法》,提高其运用法律手段和法治思维来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整体执法水平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应对各类案件的能力;二是不断规范执法行为端正执法态度,树立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担当意识;三是进一步探索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有效整合执法监管力量,将监管执法与服务企业结合起来,从源头上进行预防。
(作者单位:成都市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