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超(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福建 福州 350001)
浅谈不同外脚手架搭设方案的工程造价及影响
李艳超(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福建福州350001)
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外脚手架施工方案时,对各种不同的外架搭设形式进行技术及造价的比对,最后与业主方确定最优选的方案。
外脚手架方案;造价对比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承包单位经常要遇到由于业主方为了成本节约要改变该项目的一些施工措施内容,这样可能要影响施工企业的某些施工方法及施工计划。业主方为了达到成本降低的目的,只从自身的出发点进行考虑,要求施工承包方在某项施工措施方面要以预算价最低的施工方法进行报价,这样就相当于要求施工方要选择某些效率不是最高、安全质量效果不是最好的施工办法来开展工程施工工作。施工单位在选择施工方法时要从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等多方面进行统筹及比对,如有增加工程成本等情况存在必将与为主方进行商讨及争取,希望能请求业主方改变变更意愿,以满足项目正常运营。这就需要施工方的项目技术人员要从工程造价及工程安全等各方面与业主方进行谈判,并以数据说话。
本文是笔者在项目实践中一个比较典型及具体的例子,从各方面进行阐述各种利害关系,最终达到说服业主方的目的。
本工程位于福州市的某一地产商开发的高层楼盘,项目建筑面积约10万m2,地上六幢塔楼18~33层,一层连接地下室。
在工程项目合同签定前议标谈判中,开发商在该项目进行项目策划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接到甲方工程部及成本部的关于外脚手架工程搭设方式的指导思路 (搭设外墙翻转式钢管脚手架)后,施工承包单位项目部立即对外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进行反复的研究和讨论,最终确定按悬挑式外脚手架方案进行搭设:二楼以下落地脚手架(结构完成后拆除、装修时二次搭设)、三层梁板以上六层一挑满搭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在与业主方协商前先以报告的形式送达业主方,说明项目部将不采取翻转式钢管脚手架搭设方式,分析具体情况,并极力说明悬挑式外脚手架的可取性,原因为该搭设方式相对于翻转式钢管脚手架有以下几个优势及可选择性:
(1)从安全角度分析:翻转式钢管脚手架在混凝土结构施工向上翻转,外墙装修时向下翻转。
①增加人工成本,造成大部分楼层两次搭设两次拆除,定额人工含量不能满足实际的人工成本。
②因翻转式脚手架通常不搭设平网,两次搭设两次拆除情况下增加钢管抛落的风险,对工程安全管理考验极大。
③在没有安全平网下于高空搭设外脚手架,架子工视线从高处直至地面,增加工人恐高心理,操作上存在较大的不安全性。我司多年工程实践及以往的经验教训,坚决反对采用翻转式脚手架搭设方式。
④翻转式脚手架造成楼层外临边较多,增大临边栏杆被工人破坏的可能性,增加临边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且增加临边围护成本。
(2)工程进度角度分析:高层建筑物(如三十二层),翻转脚手架比落地式加悬挑式脚手架增加工期150d左右,无法保证按业主方的进度节点(封顶、落架、竣工)完成任务(原计划2017.12竣工验收)。
(3)工程造价角度分析:增加工程成本,增加运营困难程度。
①增加项目管理成本,整个项目管理周期增加5个月。
②增加塔吊、人货电梯租赁周期5个月,增加机械费成本,该项目安装四台塔吊及四台人货电梯,增加成本约103.8万元。(3.3×4台+1.89×4台)×5个月=103.8万元,3.3——每台塔吊租赁费+操作工工资,1.89——每台人货电梯租赁费+司机工资。在与业主方就工程机械使用周期初步确定包干目标情况下,增加机械费较多,不做周期费用调整无法保证项目正常生产运营。在我方提出机械使用周期延长增加费用而申请费用签证情况时,增加双方就签证问题协调方面投入的精力。而且从以上的数据分析,就外架搭设方式减少的造价与增加的机械签证费用对比,从业主角度出发反而增加工程造价.
③增加投入资金周期,提高资金成本。
④增加劳务、材料价格浮动风险。
(4)从成本测算角度分析:翻转式钢管脚手架比悬挑式外脚手架多一次搭拆的人工含量,减少较多材料摊销量。定额中人工含量比实际产生的人工投入要少,且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比市场人工费要低,造成实际人工成本比预算人工含量要高很多,存在差价,多一次搭设人工成本差价变得翻倍。目前市场钢管材料价格较低,人工成本较高,项目部在成本测算时可从定额中钢管材料价多出部分补偿定额中人工费不足部分,保证该项测算成本不超出定额价格,方能支撑项目进展。
(5)从社会角度分析:福建省建设厅于2015.4.22发文闽建建[2015]23号文中,对外脚手架的要求“对檐口高度超出24m或层数超过六层的建筑物,其外脚手架采用扣式钢管脚手架的,必须采用型钢悬挑式脚手架,原则上应从二层楼面开始悬挑”,造价站也因此调整定额项目内容,增设相对应的“悬挑式外脚手架”定额项目。
从以上内容综合考虑,项目计划按悬挑式外脚手架方案进行搭设:二楼以下落地脚手架(结构完成后拆除、装修时二次搭设)、三层梁板以上六层一挑满搭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且在开工前就外架搭设方式咨询建委安监站部门相关人员,一致不建议采用翻转式外脚手架,因为该方式管理难度高、危险因素多。最终业主方经过认真考虑同意施工单位的意见,以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
以上只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造价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典型内容,为了能最终实现管理中与业主方就造价内容意见不一致时处理办法,施工单位通过各方面的分析并以数据来说明,最终完成地,协商目标。本文根据具体工程的实践,为同类施工情况提供一些经验借鉴,或者是一种思考方向。
李艳超(1980-),福建福州人,任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及成本预算部负责人。
TU723.3
A
2095-2066(2016)14-0213-01
20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