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雅蓉(上海体育学院上海200000)
课外体育活动的教育治理机制
□童雅蓉(上海体育学院上海200000)
本文运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等研究方法,对课外体育活动的三大教育治理主体进行分析即社会、学校、社会组织进行研究,分析其中孙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旨在为今后学校课外体育活动的教育治理提供参考。研究发现:学校层面、社会层面、社会组织以及教育治理制度都存在一定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学校自主治理课外体育活动,发挥学校的创造力和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评价、监督的作用、建立发达的教育治理制度体系。
课外体育活动教育治理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学生体质,学校课外体育活动应紧紧围绕这一总目标、总要求,形成良好的课外体育活动教育治理机制。课外体育活动是学校体育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学习体育目标的重要渠道。课外体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对发展学生的体育特长、增强学生体质、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以及培养学生体育兴趣都具有重要意义。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增强体质,促进青少年积极参与课外体育锻炼,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青少年的体质健康,颁布了一系列保障和推动学校课外体育活动开展的法规、政策和文件,以期增强学生体质,但是近年监测显示,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状况连年下滑,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治理与管理不同,治理强调的是多元主体的参与。从词源学的角度来看,“管”的本意是掌权者使用毛笔或印章办理公事。“教育管理”强调的是“教育行政部门行使权力”。“治”的本意是主持公道或开凿水道。“教育治理”强调的是“教育行政部门处理事务。理”多元主体的参与。教育治理是指政府、社会、学校和公民等多元主体在共同目标的指引下,共同参与教育管理事务的过程。教育治理是一个上下互动的动态过程,贯穿在评价、协调、控制、决策、组织、计划等过程中,涉及督导与评价、经费管理、人员管理、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育领导与决策等多项教育管理内容。学校、政府和社会之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的分配长期以来人们所关注的问题。《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推政校分开、官办分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转变政府智能和简政放权。
2.1、政府层面
第一,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需要大量的体育场馆与设施,政府的责任是给予学校足够的经费和物质支持。当前学校和社会组织缺乏资源吸纳能力,政府的拨款成了学校和社会组织经费的主要来源,这也就在无形中加强了政府对学校和社会组织的管理。这样的全能型政府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当前我国已经由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时代转型。在社会转型期,政府的行政职能本应该由管控型转变为服务型、由微观转变为宏观、由事前监督转变为事后监督,但是政府依然采用行政性管理方式,对学校课外体育活动的微观干预过多,学校的自主办学能力得不到发挥,社会组织对课外体育活动的评价和监督权力受到制约。政府力量过于强势,制约着教育治理的平衡。因而,在对课外体育活动进行治理时还是没有摆脱传统的单中心治理,政府依然在教育治理中处于“一家独大”地位,学校及社会组织的力量依然不能与政府相比拟。第二,教育治理强调多元主体的参与。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意味着治理目标的多元化,不同的教育治理主体有着不同的利益。当前社会利益多元化,因此在对课外体育活动进行治理时会发生利益冲突。政府代表国家的利益,而现在全社会都在关注学校的升学率,因此,当政府利益与全社会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为了个人利益,政府领导下的个别教育主管部门就会忽视学生的身体健康,放弃对课外体育活动实行情况的有效监督和检查,也没有将课外体育活动的相关政策、法规落到实处,结果造成学生体质日益下降。
2.2、学校层面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学校管理者已经意识到学校课外体育活动的改革必须从教育管理走向教育治理,但是在对课外体育活动进行治理时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第一,学校也是教育治理的主体,它代表着学校所有学生和教师的利益,学校不仅为教师和学生谋利益,它也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当前全社会都在关注学校的升学率,将升学率作为评价一所学校好坏的唯一标准,使得学校在升学指标的重压与升学利益的驱动下不得不重智轻体,“升学率、就业率”便成了学校追求的治理目标,从而使得部分学校的课外体育活动处于“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状态,学校并不支持学生每天把过多的时间放在课外体育活动上,而对于政府颁布的一系列保障和推动课外体育活动开展的法规、政策和文件,即便很多学校执行该政策,也只是在赶过场,走形式,而没有一个实质性的结果。第二,课外体育活动开展所需要的场馆设施经费大部分都来源于政府的拨款,学校的发展与政府的财政拨款密切相关,使得学校受到政府的制约,从而形成了对政府的依附关系。学校对政府的依附主要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完全在政府的掌控之下。虽然现在我国已经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但是旧的管理思维已经根深蒂固,所以即使政府现在把一些权力让渡给学校,由于政府对学校财务、权利的控制,学校在自我管理和发展上也缺乏实践的勇气。
2.3、社会层面
从治理角度来看,社会组织也是教育治理的主体。第一,当前社会就业形势日趋严峻,为了毕业后更好的发展,学生都重视文化课学习,忽视课外体育锻炼。家长更能明白其中的利益得失,如果不能升学,就意味着孩子不能上更好的学校,也就意味着不能找一个好工作和更好的发展,于是课外体育活动就处于家长不理解,学生也不欢迎的尴尬状态。第二,社会组织缺乏对课外体育活动治理的评价和有效监督。“一直以来,教育评价和监督的主体比较单一,大多局限在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性评价和传统的工作检查,专业性不强,开放度不够。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的原则定位评价的主体。”
2.4、教育治理制度层面
当前,我国缺乏发达的教育治理制度体系。第一,虽然我国的法律诸如《高等教育法》、《教育法》等鼓励社会力量对学校体育进行监督、评价,并听取社会组织等多元治理主体的意见,但仍然显得相对薄弱。且其并未明确政府、学校、社会组织的行为边界和责任范围以及其法律地位,也没有让教育治理主体实践的平台。第二,对于学校体育实践所存在的问题,尽管政府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其中,但应该以怎样的渠道途径和方式参与以及应该参与到怎样的程度,我国法律法规都没有给予明确规定。
3.1、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当前我国已经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在计划经济下的全能型政府很显然已经不适应时代的需求。为此,政府的职能应该实行相应的转型。第一,政府应该由管控型转变为服务型,将管理风格转变为以激励和说服为主,切实为课外体育活动的发展和问题的解决提供有效的服务。第二,政府应该由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由事前监督转变为事后监督。政府应该强化“该管”的职能,如从宏观上制定课外体育活动的法规政策,设计课外体育活动的发展规划,对学校和社会组织进行指导和监督,而将“不该管的”、微观的、具体的权利下放给学校和社会组织,让学校、社会组织在法律范围内自行管理。在学校、社会组织能够处理好的领域,政府应该将权利让渡给学校和社会组织,让学校和社会组织等教育治理主体有更多的参与治理的条件和机会,在学校和社会组织不能有效管理的领域,政府应与学校和社会组织进行合作,发挥合力作用。由于学校和社会组织都依附于政府,因此,如果政府职能不进行转变,将会限制学校和社会组织对课外体育活动的治理能力。只有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才能形成良好的课外体育活动教育治理机制。
3.2、落实学校自主治理课外体育活动,发挥学校的创造力和活力
在教育治理理念下,应该实行“管办评”分离,即应该落实学校自主办学,发挥学校的创造力和活力。第一,学校管理者应该了解课外体育活动的意义所在,提高对课外体育活动的重视程度,充分调动学校对课外体育活动治理的积极性,并积极的对外宣传课外体育锻炼的价值和功能,积极鼓励社会组织关注课外体育锻炼,并参与到课外体育活动的治理中。第二,长期以来,政府的财政支持是学校经费的主要来源,从而造成了学校对政府的过度依附,认为教育乃至课外体育活动的一系列问题都是政府部分的责任,学校只有充分、合理利用政府所下发的权力,并提高自身的资源吸纳能力,消除对政府的过度依附才能够激发学校自主治理课外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学校的创造力和活力。总之,学校应该充分利用自主治理课外体育活动的优势,发挥学校创造力和活力,使学校课外体育活动顺利开展。
3.3、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评价、监督的作用
第一,针对社会关注升学率而忽视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的问题,社会组织自身应该清楚的认识到课外体育锻炼的重要性,并积极的参与治理课外体育活动。一旦社会组织参与到课外体育活动的治理中,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实际行动中都会体现对课外体育锻炼的关注,那么社会各界包括老师、学生、家长都会重视课外体育锻炼并积极参与到体育锻炼之中。因此,社会组织应积极发挥治理主体的作用,参与到课外体育活动的治理之中。第二,针对传统的评价和监督模式过于单一的问题,社会组织应该广泛参与评价和监督过程,强化社会组织的评价和监督作用,使社会组织真正掌握评价权和监督权。
3.4建立发达的教育治理制度体系
尽管当前相关法律法规鼓励非政府治理主体参与教育治理,但是仍然显得相对薄弱。而且并未明确其法律地位以及社会组织等教育治理主体的行为边界和责任范围因此,第一,应该从宏观上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肯定政府、学校、社会组织的法律地位,明确政府、学校、社会组织的行为边界和责任范围,这样可以为教育治理主体的参与提供制度保障,并保证各教育治理主体的自主性和独立性。第二,应该以法律法规明确各教育治理主体的法律责任和参与方式,并通过激励的方式鼓励各教育治理主体积极参与到学校体育的治理中,为各教育治理主体搭建实践的平台。
总之,影响课外体育活动教育治理机制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只有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学校自主治理课外体育活动,发挥学校的创造力和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评价、监督的作用、建立发达的教育治理制度体系才能调动教育治理主体的力量来解决课外体育活动治理时所存在的问题。
[1]徐艳国.关于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分析[J].中国高等教育,2014,17.
[2]褚宏启.教育治理:以共治求善治[J].教育研究,2014,10.
[3]王晓辉.关于教育治理的理论构思[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4.
[4]禇宏启,贾继娥.教育治理与教育善治[J].中国教育学刊,2014,12.
[5]徐艳国.思想政治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析[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03.
[6]周光礼.中国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现状、问题与对策[J].中国高教研究,2014,09.
[7]禇宏启,贾继娥.教育治理中的多元主体及其作用互补[J].教育发展研究,2014,19.
[8]别敦荣,韦莉娜,唐汉琦.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原则[J].复旦教育论坛,2015,03.
[9]陈良雨.教育治理现代化视阈下政府能力陷阱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15,12.
[10]张乐天.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心与路径[J].复旦教育论坛,20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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