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坤
(重庆大学 新闻学院,重庆 401331)
“弱者”的反抗
——媒介赋权视角下的魏则西事件
石坤
(重庆大学 新闻学院,重庆 401331)
传统媒介只能为少数赋权,而在网络媒介环境中则充分彰显了个体的能动性,“赋权”成为一种社会互动的实践过程。在这一互动过程中,信息的传播交流推动了权力结构的解构与重建。本文主要从媒介赋权视角出发,分析网络媒介赋权对构建个体以及公众话语权的意义,以及新媒介环境下信息搜索服务的垄断所导致的“伪赋权”现象,并结合魏则西事件进行具体分析。
媒介赋权;网络媒介;魏则西事件
在传统的赋权理论中,赋权的对象是社会生活中处于无权、失权和弱权地位的人和群体,他们通常被称为“弱者”或“弱势群体”。[1]而权力的有无、权力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与资源的配置情况有关。掌握资源就意味着掌握支配性的权力。而无权、失权、弱权地位的人和群体只能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需要通过外部输入的资源进行帮扶。
从传播学角度来看,赋权建立在社会交往之上,其本身是一种互动的社会过程,离不开信息的沟通与人际交流,因而与人类最基本的传播行为有着天然联系。[2]“赋权”激发了一种参与式的社会行动,通过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交流沟通,营造一种互助的氛围。这种有益的社会互动使得赋权成为一种能动性行为,原先在权力关系格局中处于被动地位的“弱者”成了实践过程之中的能动主体。
传统媒介只能够为少数赋权,普通公众在传统媒介环境中几乎没有话语权。人们在社会变迁中积聚的话语表达的期望与现实社会所能提供的话语表达的渠道之间,存在一种明显的失衡状态。[3]而网络媒介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流程,大大增加了公众的话语进入机会,促进了话语主体的多元化。在网络媒介环境下,赋权的主体被进一步扩展,社会中只要能够使用网络的个体,都可以利用网络资源、网络平台共享与交流信息,并通过这一能动的实践过程来改变自己的不利处境。在传统媒介环境中,政府以及其他资源持有者拥有支配权力,是单一强势的话语主体。网络媒介打破了少数人对权力的垄断,打破了普通公众、弱势群体在公共话题上的“失语”状态,使得个人话语权、公众话语权得以保障。新媒体技术对既有权力结构、社会关系和生活方式的重构潜能,使人们对它的力量充满期待。[1]
(一)事件梳理
2016年4月12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1岁学生魏则西因滑膜肉瘤病逝。他去世前在知乎网站撰写治疗经过,称在百度上搜索出武警某医院的生物免疫疗法,随后在该医院治疗,致病情耽误。4月27日,一名微博用户名为“孔狐狸”的记者发布了一则有关魏则西的微博,称希望有自媒体人能深入挖掘此事,引发了公众关注。4月28日和5月1日,百度两次发布微博公开声明,回应网友的质疑。5月1日,微博名为“詹涓june”的用户于6:44分在微信发布了一篇名为《一个死在百度和部队医院之手的年轻人》的文章,同时7:24分在微博发布该篇文章,对此事进行了深入的挖掘、梳理,得到大量转发。此后,魏则西事件被多家媒体关注转发,并在微博、微信等平台持续发酵,引发了公众的热议,百度公司的竞价推广、莆田系医院被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二)基于网络问答社区的能动性赋权
魏则西在得知自己患滑膜肉瘤后,曾经在知乎上发起过“21岁癌症晚期,自杀是否是更好的选择?”“帕唑帕尼副作用?”等9个提问,这9个提问都与他患癌后的个人境况相关。作为一名癌症患者,魏则西在身体上处于极度虚弱的状态,对滑膜肉瘤的治疗方法处于有限认知的状态,家庭经济状况方面也不容乐观。他的诉求就是寻找有效的医疗手段,医治自己的疾病,重获健康。医疗信息的专业性强,尤其是关涉滑膜肉瘤的医疗信息,一般个体很少对其有详尽的掌握。在自身医疗信息资源、经济资源极其有限的情况下,魏则西利用网络媒介,变被动为主动。网络问答社区知乎上的许多知友同魏则西进行了有益的互动、交流。在他的提问的回答者中,有建议他参加国内临床试验研究的骨与软组织肿瘤领域的医生,有号召募捐善款的网友,有分享自己治病经历的患者等。在这样一个问答社区之中,赋权回归到了传播层面,表现为社会关系网络之中自由平等的对话。赋权的过程成了以主体的社会交往、对话、传播和组织化为核心,连接个体的力量和能力的自发的互助系统,以及对社会政策和社会变革采取的主动行为。[1]
(三)网络搜索引擎垄断格局下的“伪赋权”
一种新型媒介的出现可以打破原有媒介的垄断现象,但同时也会制造出新的垄断。网络提供了一个信息自由交换与传播的媒介平台,但用户在信息搜索时却不可避免地受制于网络服务提供商。魏则西在病情恶化后,继续在网络上寻找有效的医疗方法。他在浏览疾病治疗的相关网页时,看到了百度关于北京武警二院生物免疫疗法的医疗推广,并最终选择前往北京进行治疗。但这一所谓的先进疗法并未奏效,魏则西的病情持续恶化。虽然武警二院的生物免疫疗法不能够说害死了病人,但却是明显的作恶。在这作恶的背后,百度的竞价推广以及医院科室的外包乱象难辞其咎。在网络日趋普及的今天,搜索引擎在驱动社会信息流动、缩小知识鸿沟方面的作用不言而喻。作为国内一家独大的搜索引擎,百度掌握着绝对的主动权。这种技术上的优势使得百度的权力被相应地放大,加剧了网络信息交换中的不平等局面。当搜索引擎不再单纯服务于信息搜索而被商业利益驱动时,技术平台所提供的信息本身也不可避免地带有浓重的商业色彩,信息筛选与排序成了掌握资源者主观的操纵。而被认为是可以赋权于“弱者”的网络媒介,已经由于资本的介入,使“赋权”成为一种空想。“弱者”或“弱势群体”虽然能够发挥自身能动性,争取权力、地位的改善或能力的提升,但服务提供商百度控制了信息呈现的排序,也就相当于强制用户阅读、浏览推广内容。从这个层面上来说,网络媒介并没有促成平等的信息流动,个体的能动性还是受到了环境的限制,网络媒介的赋权实际上是一种“伪赋权”。
(四)公众话语权对权力的制约作用
媒介技术的发展进步在推动形成网络公
共舆论空间上有重要意义。社会公众依托技术媒介获取个人或公众话语权,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对处于强势地位的权力集团形成舆论压力。这种话语权的赋予能够激发弱者或弱势群体获取权力与维护权益的意识,从而形成一种良性的社会互动机制。
2016年2月,魏则西在知乎上回答了别人提出的“你认为人性最大的‘恶’是什么”的问题。在回答中,他讲述了自己在北京某武警医院治疗的经历,并直言百度医学信息竞价排名之恶。通过知乎这一网络问答社区,处于弱势地位的魏则西对拥有强势话语权的百度公司提出了挑战。而2016年4月底魏则西事件在微博平台曝出后,更是引起了网民对百度公司大规模的批评指责,许多网友在微博平台上细数“百度之恶”,公布百度公司竞价推广的证据,使得百度迫于舆论压力两次发表公开声明。网络媒介给魏则西提供了一个为自己发声的平台,也为社会公众提供了维权与挑战权力者的技术支持,它较大程度地激发了人们的潜能,让人们利用机会来冲击权力不平等分配的格局,突破环境对自身的限制。
新媒介技术赋予了每一个体自由发布信息、表达意见的权利,受众的参与被确立为网络传播的核心理念,由此促成了全新的参与式文化体系的构建[3](2015,蔡骐)。在网络媒介环境中,个体及群体的话语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有利于打破传统的权力垄断格局。但另一方面,由于用户对网络获取信息的高度依赖,网络服务提供商作为技术提供者享有了身份特权,并以此控制信息传播,制造了新的不平等格局。
[1] 黄月琴.“弱者”与新媒介赋权研究——基于关系维度的述评[J].新闻记者,2015(7):28-35.
[2] 丁未.新媒体赋权理论建构与个案分析——以中国稀有血型群体网络自组织为例[J].开放时代,2011(1):124-145.
[3] 蔡骐,曹慧丹.社会变迁中的传播赋权——网络意见领袖崛起原因探析[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7(2):16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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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8883(2016)13-007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