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声求义”是一种重要的训诂方法,它主要用来破通假、求语源和解释连绵字。运用“因声求义”方法,有助于确认字词的本义,把握词义发展演变的过程,对阅读古典文献,有很大的作用。本文通过对训诂和“因声求义”进行阐述,进而对“因声求义”方法的运用以及在运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作简要概括。
【关键词】训诂;因声求义;通假;语源;连绵字
一、训诂与“因声求义”概说
1、训诂
黄侃曾指出:“诂者,故也,即本来之谓。训者,顺也,即引申之谓。训诂者,用语言解释语言之谓。若以此地之语释彼地之语,或以今时之语释昔时之语,虽属训诂之所有事,而非构成之原理。真正之训诂学,即以语言解释语言。初无时地之限域,且论其法式,明其义例,以求语言文字之系统与根源是也。”按此说法,训诂即词义解释之学,是用易懂的众所周知的语言来解释难懂的或只有少数人能懂的语言。
2、因声求义
因声求义是一项重要的训诂方法。训诂方法,就是用来探求和诠释古代文献词义的方法,它主要包括三种:“因形求义”、“因声求义”和“比较互证”。所谓“因声求义”,是通过对汉字声音线索的分析来探求和诠释词义的训诂方法。从汉代起,文字学家和注释家就关心到声音这个重要因素。《说文解字》中就保留了大量的语音材料,《释名》、《方言》等书大量运用声训,注疏中以音别义的条例随处可见。然而直到清代,“因声求义”作为训诂的一个重要方法,才臻于系统化、理论化,并得以广泛应用。阮元认为:“义以音生,字从音造。”戴震以为:“故训声音,相为表里。”。王念孙强调:“训诂之旨,本于声音。故有声同字异,声近义同。虽或类聚群分,实亦同条共贯。譬如振裘必提其领,举网必挈其纲。”章太炎也说:“夫治小学者,在于比次声音,推迹故训,以得语言之本。”黄侃则表示:“小学徒识字形,不足以究语言之根本”,“文字之训诂,必以声音为之纲”,“完全之训诂,必义与声相应”。以上训诂大家对词的读音如此强调,可见“因声求义”方法的重要。
二、因声求义的运用
因声求义之法,主要用来破通假、求语源和解释连绵词。
1、破通假
通假即临时借用一个音同音近的字代替本字,其实质就是借音表义,通假的条件是音同或音近。所谓的音同或音近,要放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语音系统中。通假字在较早的古籍中随处可见,由于语音的演变,今天有些通假字与本字的读音已经不同了,这给人们阅读古籍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所以,通过古音破通假,才能准确地理解文义,不至于牵强附会。
例如:《愚公移山》:“河曲智叟亡以应。”“亡”通“无”,二字读音相近,而字形差别较大,最易把通假字当作本字来解释。所以需要从音读上认真辨识。“亡”、“无”上古都属微母,“亡”古韵在阳部,“无”古韵在鱼部,阳鱼对转,二字可以通假。如贾谊的《论积贮疏》:“用之亡度,则物力必屈。”《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亡通无。没有。”《段注》:“亡,逃也。亡亦假为有无之无。双声相借也。”又曰:“无,亡也。凡所失者、所未有者皆如逃亡然也。此有无字之正体。”“无”的意思是“没有”。“亡”作为“无”的借用字,也有“没有”的意思。如《汉书·司马相如传上》:“乌有先生者,乌有此事也,为齐难;亡是公者,亡是人也,欲明天子之义。”颜师古注:“亡,读曰无。”
2、求语源
语源就是事物得名的由来。由于语言的发展,一些本来出于同一语源的词,在读音上变得彼此很不相同,意义之间的联系变得难以辨认,字形上变得彼此毫不相干。但是,只要做深入细致的分析,我们就不难发现,它们在读音上和意义上总是有一定的联系的,它们不是一个个孤立的词,而是彼此之间有关联的一串词。
比如“甘”和“酣”。这两个字的古韵都是谈部,二字又都含有“甜美”的意思,所以同源。“甘”《说文》:“甘,美也。从口含一,一,道也。”《段注》:“甘为五味之一,而五味之口皆曰甘。”古无“甜”字,秦以前“甜”义多用“甘”表示。《荀子·荣辱》:“口辨酸咸甘苦。”《墨子·非攻上》:“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则必以次人为不知甘苦之辩矣。”“酣”《说文》:“酣,酒乐也。从酉从甘,甘亦声。”《广雅·释诂一》:“酣,乐也。”《吕氏春秋·长攻》:“代君至酒酣,反斗而击之。”注:“酣,饮酒合乐之时。”因酒甜美可口,故饮后才乐。《战国策·赵策》:“平原君乃置酒,酒酣,起前以千金为鲁连寿。”《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秦王饮酒酣。”说的都是这个意思。
3、解释连绵词
连绵词,是古代汉语里一种特殊的双音节单纯词。就其原始形态来说,其语音结构或双声,或叠韵。由于语音的历史演变,好多连绵词今天已不再是双声或叠韵的了。所以,只有从今音上推古音,利用“因声求义”之法,根据古音去识别连绵词,才能达到正确理解词义的目的。
例如:《诗经·豳风·七月》:“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其中“蟋蟀”在今天看来已不是双声连绵词了。而在古代它却是双声连绵词,二字均为“心”母。所以运用“因声求义”之法,分清双声与叠韵,不望文生义,才能得出字词的正确文义。
三、运用“因声求义”应该注意的问题
音近义通是词汇发展的历史必然,而音同义异又是音义联系的偶然约定。这两种现象都表现为同音,但却是不可以混淆的。如果把音近义通的字当做偶然,就会隔断同根词的联系;同样,如果把音同义异的字硬拉成必然,就会牵强附会,随意生训,使词义的解释流于主观。
运用“因声求义”的训诂方法,必须核证于文献语言,也就是必须从实际语言材料中找出“信而有征”的佐证,以避免主观臆断,妄作推断。
四、结语
“因声求义”是解释词义的一种非常重要的训诂方法。它能够帮助辨明词的语源,有助于确认词的本义,把握词义发展演变的过程。在追求语源,探求本字的基础上,利用古音辨析古文献中的连绵词,有利于对相应的词语做出合理的解释。所以我们在阅读古书,对古文献进行考据时,碰到拿不准的字词,一定要运用“因声求义”的方法,结合音韵学知识,找出正确的文义,从而达到系统学习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赵振铎. 训诂学纲要[M]. 成都: 巴蜀书社, 2005.
[2] 李嘉翼. 论邵晋涵《尔雅正义》因声求义的训诂成就[J]. 江西社会科学, 2008(4): 214-217.
[3] 韩陈其, 李 红. 论因声求义——《经义述闻》的语言学思想研究[J].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 2004(2): 36-39.
[4] 崔 帅, 王 影. “因声求义”与训诂[J]. 南昌教育学院学报, 2011(12): 25-26.
[5] 杨 琳. 论因声求义法[J]. 长江学术, 2008(3): 94-102.
[6] 陆宗达, 王 宁. “因声求义”论[J]. 辽宁师范学报, 1980(12): 1-10.
[7] 韦岩实. 小议《广雅疏证》以声音通训诂的成就[J]. 贺州学院学报, 2011(12): 88-90.
[8] 陈亚平. 清人“因声求义”述评[J]. 应用语言学研究, 2005(3): 78-82.
[9] 杨建忠, 贾 芹. 方以智《通雅》“因声求义”的理论[J].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2003(7): 36-40.
【作者简介】
张虹(1990—),女,汉族,河北邢台人,河北大学文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