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徽州家谱的谱禁

2015-12-16 06:28:49王裕明
关键词:宗谱张氏婺源

王裕明

清代徽州家谱的谱禁

王裕明

清代徽州谱禁始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并延至嘉道年间。谱禁的内容包括避讳、抬写、改正违碍荒诞字句等。徽州家族在执行谱禁规定时更为严苛,对徽州的家谱编修既产生了消极影响也有积极作用。谱禁将专制文化渗透至民间私人领域,是清代专制文化强化的产物。

徽州;家谱;族谱;宗谱;避讳;抬写;宗族;徽学

清代谱禁是中国家谱史上一个特有现象。所谓谱禁,是指清代官方对家谱内容和格式所作的规范。有关清代谱禁的研究,发端于杨殿珣,他在《中国家谱通论(续)》一文中简单交代了乾隆四十四年谱禁事实①杨殿珣:《中国家谱通论(续)》,《图书季刊》1946年1~2期,第34页。。陈捷先论述了清代“谱禁”的发生时间、原因、内容和影响,认为谱禁始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发端于江西一些家族的祠谱纠纷,重点查禁家谱中的妄攀现象及僭越之词,家谱避讳也属于谱禁内容②陈捷先:《清代“谱禁”探微》,《故宫学术季刊》第1卷第1期,1983年,第11~29页。。常建华在分析乾隆朝的宗族治理时,论及乾隆二十九的谱禁③常建华:《试论乾隆朝治理宗族的政策与实践》,《学术界》1990年第2期。又常建华《宗族志》分析了乾隆朝的两次谱禁,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03-306页。。徐建华认为,清代谱禁共有乾隆二十九年和乾隆四十年代中叶两次。前一次始于江西一些家族的祠谱纠纷,重点查禁家谱中的妄攀现象;后一次是在编修《四库全书》和“文字狱”风行下实行的,特点是重点查找、删改家谱中的僭妄、违碍字句④来新夏、徐建华:《中国的年谱与家谱》,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78~82页。。卞利论述了徽州家谱避讳过程以及家谱与官府管理之间的互动,认为徽州谱禁始于乾隆四十六年,并延续至清末,重点查阅家谱中不知检点和敬避问题⑤卞利:《明清时期徽州族谱的纂修及刊刻等相关问题研究》,《徽学》第5卷,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09~239页;《明清至民国时期徽州族谱的纂修、刊印、避讳及其家国互动关系初探》,郑振满主编:《族谱研究》第一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50~96页。。

检阅徽州家谱不难发现,清代徽州谱禁始于乾隆四十六年,并延至嘉道年间。清代徽州谱禁内容主要为避讳、抬写、禁用违碍荒诞字句和毁板。避讳是清代徽州谱禁的基本内容,但不能将徽州家谱避讳等同于谱禁。徽州家谱的避讳存在于有清一代,但乾隆四十五年以前以及道光以后徽州家谱的避讳并非谱禁。徽州家谱谱禁内容比规定更为具体、丰富,对徽州家谱编修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故此,有必要对清代徽州谱禁重新检讨,徽州谱禁发生的时间需要澄清,徽州谱禁的内容需要补充,徽州谱禁的影响需要说明。

一、时 间

徽州谱禁始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并延至嘉道年间。对于乾隆四十六年的徽州谱禁,乾隆婺源《龙溪俞氏宗谱》、乾隆婺源《甲道张氏宗谱》、乾隆婺源《庆源詹氏宗谱》、乾隆婺源《星源严田李氏家谱》、乾隆婺源《甲椿李氏家谱》、乾隆徽州《汪氏通宗世谱》、道光婺源《磻溪汪氏宗谱》和民国婺源《清华东园胡氏眜贤总谱》皆有相关记载。其中,刊于乾隆四十七年的《龙溪俞氏宗谱·叙》载:“今上御极之四十六年,当路有改正宗谱之令。余时秉录星江,星江之人争从令焉。盖由士民风气醇古,而尊王、尊祖之意,有油然不能自已者。逾年秋,龙溪俞氏乃携其修辑之家乘校阅于余,繁者删,阙者补,诸所为诞蔓之语,悉举而去之。”该《叙》为婺源教谕陆源所作。据其所载,乾隆四十六年“当路”下令谱禁,乾隆四十七年,婺源龙溪俞氏便将新修家谱送至官府审查。所谓“当路”,据乾隆徽州《汪氏通宗世谱》凡例,为安徽布政使。即是说,乾隆四十六年徽州谱禁,是由安徽布政使下令的。关于此次谱禁在徽州府县的施行情况,乾隆四十七年补刊的《甲道张氏宗谱·重修宗谱小引》也有详细记载:

我张氏宗谱,自乾隆癸未集修,至乙酉冬告竣,为时未远。今辛丑之秋,奉各上宪饬示,各郡邑凡有宗谱之家,不知检点、敬避讳字及一切违碍、妄诞诸句,务必逐一改正,不得藏匿干咎。某等奉诵之下,窃思从前修集之时,因支派甚多,卷帖(帙)浩繁,凡各族誊送红格草本,不及检查,遂概付梓,字句之愆,固所不免。因凛遵功令,将存局原谱呈明邑尊彭父师。荷蒙详加查核,逐一粘金,指示迷途,幸得有所遵循。遂与原同事诸人议定事例,知会远近宗祊,合一办理。属在我婺诸宗搜集无违,惟外郡远邑以地隔途遥,跋涉维艰,愿各自就近改修。而地稍邻比,郑重其事,必欲寻源者间亦有之。是役也,始于辛丑之仲冬,成于壬寅之季夏,凡单词只句,应避者删之改之,连行累句违碍者抽而换之,虽刮垢除瑕,依然完璧归赵。

据其所载,甲道张氏宗谱始修于乾隆二十八年,成于三十年。乾隆四十六年秋,甲道张氏遵从官府之令,将存局原谱呈送知县彭家桂查核。乾隆《甲道张氏宗谱》卷首《宪示》录有乾隆四十六年婺源知县彭家桂颁布的谱禁告示:

特授婺源县正堂加五级记录十次彭,为自行检举事。本年八月初七日,奉各宪檄,饬令各县民人家谱中不知检点、敬避应作何查办之处,作速悉心妥协核议通禀等因到县。奉此。合摘简明告示,遍行晓谕。为此,示仰阖邑城乡各姓补族理祠人等知悉,各家谱系内,如有庙讳御名,未经敬避者,及语有违碍者,并叙述姓氏来源,远引古时帝王为始祖,以示荣耀,暨措词失检、混用经书语句,如创业垂统、丕基丕业、升遐薨逝、在天之灵,暨王父、王大父等字样,涉于僭逾,一切夸张、诞妄、不经、违碍之语,概行严禁。如刊刻在前,内有违犯字样,该族长等将谱并板片,赴县呈缴,以凭檄饬刊正销毁,概免治罪。倘敢匿不呈,又不更正销毁,一经查出或被首告,定即照律严行究拟,决不宽贷。各宜凛遵毋违。特示。乾隆四十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抄白。

据该告示,谱禁对象不仅包括新修家谱而且包括旧刊家谱。

嘉道年间,徽州谱禁仍然存在。如刊于嘉庆十六年(1811)的歙县《桂溪项氏族谱》凡例载:“凡前人序传诸文,固非溢美,然推崇雅意,窃恐善善从长,致蹈浮夸之习。今敬遵功令,详加删改,各如其分而止。”该谱始修于嘉庆三年,成于十四年,在编修时,遵照“功令”,对“前人序传诸文”中的浮夸之语进行了删改。又刊于道光元年(1821)的祁门《锦营郑氏宗谱》凡例载:“谱内于庙讳、圣讳、御名俱已避书,即名讳文词内稍有字句涉于僭妄不经者,悉细心酌改谨述之,以昭谨慎。”①道光祁门《锦营郑氏宗谱》卷首《锦营峡城尚三公宗谱凡例》。该谱始修于嘉庆二十一年,成于道光元年,编修时不仅避讳,而且对谱中“僭妄不经”字句进行改正。避讳和改正

谱中“僭妄不经”字句是谱禁的主要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避讳是谱禁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并不等于说家谱中的避讳皆属于谱禁。清代徽州家谱避讳贯穿有清一代,故而清代徽州家谱避讳是否属于谱禁需要辨正。徽州家谱避讳在康熙年间业已存在,如刊于康熙十年(1671)的《新安程氏世谱正宗》载:“升。子:与宁、玄宁。”①康熙《新安程氏世谱正宗》不分卷《长翰山派》。其中“玄宁”的“玄”字缺右下“、”。这是对康熙名字的避讳。康熙以后,徽州家谱避讳继续存在。如刊于雍正九年(1731)的歙县《潭渡黃氏族谱》明确记载:“昭代圣讳,悉照钦定‘元鸟至正定府’之例,一一改正。但恐祖讳骤更,易启人疑,故于本字四旁加方□别之,遵功令也。”②雍正信县《潭渡黄氏族谱》卷前《录刊隐南公谱凡例》。该谱中,“玄”改写为“元”、“真”改为“正”,分别是对康熙和雍正名字的避讳。又刊于乾隆二十二年的《休宁榆村程氏族谱》中,凡是明代年号“弘治”一律改为“宏治”,“崇祯”一律改为“崇正”,则是对乾隆、雍正名字的避讳。如卒于弘治年间的程添奇,谱载:“添奇,字以琎……没宏治壬戌三月六日。”生于崇祯年间的程天凑,谱载:“天凑,字遥集,号愚庵,生崇正己卯四月廿五日。”③乾隆《休宁榆村程氏族谱》卷3《榆村系》、卷5《瑞公派二》。刊于道光二十九年的祁门《南源汪氏支谱》凡例亦明确记载:“谱中凡遇庙讳、御名诸字,有他字可代者,俱于本字敬避。然或地名,或前朝国号,或抄录从前通谱,文法中无他字可代者,谨遵功令,恭缺笔画。”刊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的祁门《永春戴氏宗谱》凡例载:“谱内有干庙讳、御名字样及先圣、先贤讳者,俱应敬避。”不过,清代乾隆四十五年以前和道光以后徽州家谱避讳皆非谱禁。理由主要有二:第一,从内容来看,谱禁除要求避讳外,还要遵照官府命令对谱中违碍荒诞字句进行改正,甚至删除“诗文传赞”和新安以上世系。而清代乾隆四十五年以前和道光以后存在避讳的徽州家谱,皆无遵照命令改正谱中违碍荒诞字句要求。如雍正歙县《潭渡黃氏族谱》共有凡例35条,却没有一条属于改正“违碍荒诞字句”的内容,且该谱还大量收录家传、闺范和文献录等诗文传赞4卷。乾隆《休宁榆村程氏族谱》共有凡例13条,也无一条要求改正“违碍荒诞字句”的内容,却收录了《歙县黄坑院记》《程季公传》和《贞女王氏赞》等诗文传赞近百篇(首)。道光祁门《南源汪氏支谱》共有凡例7条,同样没有一条要求改正“违碍荒诞字句”的内容,却收录了《赠祁门宗兄文亮诗四首》《祝登仕佐郎槐三亲翁汪老先生六十序文》《太学宗泅汪先生传略》和《道安公像赞》等诗文传赞数十篇(首)。光绪祁门《永春戴氏宗谱》共有凡例15条,无一条要求改正“违碍荒诞字句”的内容,反而收录了《谯国历代老系》和《江南戴氏世系》等新安以上世系。第二,从依据来看,徽州谱禁避讳依据的是安徽布政使颁布的告示,而乾隆四十五年以前和道光以后徽州家谱避讳依据的主要是科场条例。如刊于乾隆四十年的婺源《星源银川郑氏宗谱》凡例明确记载:“惟本朝圣讳、御名,及先师讳,悉照监临条约,敬谨避之,不敢干犯,以示恭敬之意。”所谓“监临条约”,即为“监临科场条例”。这说明,乾隆年间银川郑氏家谱避讳依据的是科场条例。又道光三年婺源黄潭程氏编修宗谱时明确规定:“改讳字所以遵功令,示敬心也。”“照科场条例,于各讳字,有他字可代者,则全代之;如无他字可代者,及偏旁字,始缺笔。虽敕命祖名,悉遵此例,同表恭慎之忱,非敢专擅改易也。”④光绪婺源《黄潭程氏宗谱》卷首《癸未续修凡例》。可见,道光年间黄潭程氏家谱避讳依据的也是科场条例。

清代徽州谱禁始于乾隆四十六年,并延及嘉道年间。如果认为清代道光以后徽州家谱避讳属于谱禁的话,显然难以准确把握清代徽州谱禁的阶段;如果对清代徽州家谱的避讳不加辨正,则无法完整认识清代谱禁的实质。

二、内 容

徽州谱禁的主要内容是避讳、抬写、改正违碍荒诞字句和销毁谱板等。乾隆婺源《甲道张

氏宗谱》卷首《宪示》完整记载了安徽布政使颁布的六条具体规定:

一、谱内如有庙讳、御名本字,遵照部颁字式更正。圣祖仁皇帝讳,上一字写“元”字,下一字写“煜”字;世宗宪皇帝讳,上一字写“允”字,下一字写“正”字;皇帝御名,上一字写“宏”字,下一字写“歷”字。

一、谱内引用“天子、皇上、圣上、一人、当宁、宸衷、恩旨、温纶、龙章、凤诰、予告、垂问、召对、入觐、熙朝、盛世”等字,系指国朝者,俱应敬谨抬头写,其余可以类推。

一、谱有系国朝重修,卷首载列明代旧序,仍将帝王国号抬写出格者,殊失体制,应改刊作一行直书。

一、各谱艺文内,如有引用吕留良、钱谦益、屈大均等著作诗文,亟宜删去。

一、谱内刊有明末暨国朝定鼎之初士民小传以及诗文、序记,最宜细心校阅。倘有不知体要,语涉不经者,应速更正。

一、各谱艺文内引用“创业垂统、燕天昌后、大启尔宇、保世滋大、卜年卜世、肇迹肇基、烈祖烈考、丕显丕承、中兴缔造、受天之祐、锡我无疆、笃生发祥、肇兴大业、开创丕基、世庙太室、升遐薨逝、在天之灵”,以暨“天命、天佑、天宠、天贶、天眷、天麻、高庙、配享、笔削、家史、王父、王大父”等项字样,俱属僭妄,亟宜更正,余可以类推。

六条谱禁内容概括起来可分为避讳、抬头格式和禁用违碍荒诞字句三个方面。

避讳,即第一条所载,包括避讳依据、对象和讳字处理三方面。避讳依据是“遵照部颁字式更正”。所谓“部颁”,当指礼部所颁。避讳对象为庙讳和御名本字。所谓“庙讳”,是指已去世皇帝的名字;所谓“御名”,即在位皇帝的名字。讳字处理采用代字方式,该条具体写明了康熙、雍正、乾隆三帝名字的避讳用字。谱禁时,徽州家谱悉照该条例避讳。如乾隆徽州《汪氏通宗世谱》凡例关于敬避康熙乾三帝名讳的内容,完全照抄该条。乾隆婺源《庆源詹氏宗谱》将明代年号“弘治”写成“宏治”,如明相,“字济时,行相十五,生明宏治庚申十一月廿一”①乾隆婺源《庆源詹氏宗谱》卷5《定派义房派二》。。避讳制度并非始于清代,而是自秦汉以来历代如此。家谱中避讳也非始于清代,而是在汉代业已出现②来新夏、徐建华:《中国的年谱与家谱》,第78页。。如前所述,谱禁之前,徽州家谱已存在避讳。由此看来,避讳是清代徽州家谱的基本规定,清代徽州谱禁的避讳承袭了秦汉以来的避讳制度。

抬头格式,即第二条和第三条所载,包括抬写词语、方式和朝代两方面。抬写词语列出了16个,抬写朝代仅为本朝,而对明朝皇帝、国号则不准抬写。另,抬写方式亦有相关规定,有“三抬、双抬、单抬”之分,“提行或空格”之别③同治婺源《磻溪汪氏宗谱》卷首《凡例·录乾隆壬寅十则》。。就抬写词语而言,乾隆婺源《庆源詹氏宗谱》载有“国朝、旨”等,乾隆婺源《龙溪俞氏宗谱》载有“朝廷、功令、国家、本朝、盛时、今上、敕授、龙飞、例授、恩赏”等,乾隆婺源《甲椿李氏宗谱》载有“皇清、国朝、宪颁、浩授、大廷、尊阃、特授、天子、 封、天阙、龙章、简命、恩科、君恩、皇清、简授”等,乾隆《汪氏通宗世谱》载有“王祖、显祖、安抚、今上御名、国恩、恩旨、特授、上谕、特调、敕建、敕封、圣主、圣天子、御览、君、累朝、恩典、宠锡、天朝、皇上、御书、敕赐、皇恩、圣祖仁皇帝、世宗宪皇帝”等,乾隆婺源《甲道张氏宗谱》载有“赠奉、浩赠、浩封、九重、宪皇帝、敕建、钦命”等。相反的是,乾隆婺源《甲道张氏宗谱》则对抬写“宋、明、大明”等宋明朝号进行涂抹,意谓不准抬写。就抬写方式而言,单抬的有“国朝、朝廷、功令、宪颁、浩授、尊阃、王祖”等,双抬的有“旨、今上、敕授、例授、恩赏、天子、 封、龙章、简命、恩科、君恩、上谕、敕建、圣主、御览、恩典、宠锡、皇上、御书”等,三抬的有“圣祖仁皇帝、世宗宪皇帝”等。抬写格式并非始于清代,而是始于秦朝。清代抬头格式,至乾隆时正式加以规范。乾隆二十五年,清廷颁布抬写格式,规定“朝廷、国朝、国家、龙楼、凤阁”等词语需要单抬,“圣天子、圣主、宸衷、盛世、孝治、谕旨、熙朝、御书、天章、九重、六

飞”等词语需要双抬,“御纂、御批、御注、御定、御制、世祖章皇帝、圣祖仁皇帝、列圣、世德、方泽、宗庙”等词语需要三抬。乾隆三十年,清廷再次颁行抬写格式,规定“列圣、郊庙、皇上、圣主”等词语需要抬写①道光《钦定科场条例》卷42《违式·抬写格式·例案》,“故宫珍本丛刊”第337册,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年,第86~91页。。由此看来,抬写是清代徽州家谱的基本规定,清代徽州谱禁的抬写格式是对汉代以来抬写格式的承袭。不过,徽州谱禁实际抬写制度与谱禁条例略有不同,在遵照条例基础上增加了不少词语,显示出谱禁时徽州宗族编修家谱的谨慎态度。

改正违碍、荒诞和僭妄字句,即第四、第五和第六条所载。谱禁时,徽州家谱悉遵条例。乾隆年间,休宁富溪汪玑在修撰汪氏家谱时,对于谱中“新旧传记,字句违碍,有遵全删者,有遵节删者,有古昔帝王敕赐及古笔不敢涂乙者,阙之而已。其称辞、命名僭妄,一切遵签删去,不敢存之简端”②乾隆徽州《汪氏通宗世谱》卷首《凡例》。。至于改正违碍、荒诞和僭妄字句的原因,当与编修《四库全书》和“文字狱”风行相关。如第四条要求删去谱中“吕留良、钱谦益、屈大均等著作诗文”,直接来自乾隆四十三年四库馆《查办违碍书籍条款》:“钱谦益、吕留良、金堡、屈大均等,除所自著之书俱应销毁除外,若各书内载入其议论、选及其诗词者,原系他人所采录,与伊等自著之书不同,应遵照原奉谕旨,将书内所引各条签名抽毁,于原板内铲除,仍各存其原书,以示平允。”③转引自郭伯恭《四库全书纂修考》,“民国丛书”第四编第41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2年,第25页。第五条要求更正“明末暨国朝定鼎之初士民小传以及诗文、序记”中“不知体要、不经之语”,亦与四库编修期间查禁书籍有关。乾隆三十九年,查禁书籍违碍字句,“明季造野史者甚多,其间毁誉任意,传闻异词,必有诋触本朝之语。正当及此一番查办,尽行销毁,杜遏邪言”④王先谦编,周润蕃、周沦蕃校:《正续东华录》,乾隆三十九年八月癸未,光绪十三年撷华书局版。。乾隆四十五年,查缴戏曲剧本,“如明季国初之事,有关涉本朝字句,自当一体饬查”⑤《清高宗实录》卷1118,乾隆四十五年十一月乙酉,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2册第939页。。至于违碍、荒诞字句的具体内容,由于谱禁条例没有具体、明确的表示,兼之谱禁时新旧家谱的涂抹删改,已经难以清楚说明,只能从个别家谱中窥见一二。如乾隆婺源《甲道张氏宗谱》将“君、统宗大谱”视为违碍荒诞字句,谱中“予自弱冠交君共笔研者四年”⑥乾隆婺源《甲道张氏宗谱》卷38《明通判澹圃张公行状》。句中,“君”即被涂抹。此外,也可以从邻近府县家谱中约略推知。如刊于康熙五十九年的旌德县《旌阳张氏续修宗谱》,将“本支百世”、“自黄帝以来”、“《大雅》之诗曰:‘文王孙子,本支百世’”、“统宗”,以及“统宗大谱”中“统、大”等视为违碍荒诞字句⑦康熙族德《族阳张氏续修宗谱》卷上一《族德张氏续修嘉会谱序》。。不难看出,这些字句多为夸大、并非事实之语。按此而言,谱禁要求改正的违碍荒诞字句多为荒诞之语。这些荒诞之语主要涉及姓氏来源和远古世系。因此,谱禁时,一些家谱明确表示遵守不得远引古代帝王为祖先的规定⑧同治婺源《磻溪汪氏宗谱》卷首《凡例·录乾隆壬寅十则》、乾隆徽州《汪氏通宗世谱》卷首《凡例》。。

另据前述乾隆四十六年婺源知县彭家桂谱禁告示可知,谱禁规定对已刊板片,除呈缴改正外,尚需销毁。

综上,谱禁内容主要体现在避讳、抬写和改正违碍荒诞字句三个方面。避讳和抬写是清代谱禁的基本内容。避讳制度和抬写格式并非始于清代,而是自秦汉以来历代如此。这说明清代谱禁是长期以来专制文化的产物。改正违碍荒诞字句来源于乾隆年间四库编修和书籍查办,说明清代谱禁是直接在四库编修和文字狱下实行的。而徽州家谱执行谱禁时更为苛刻。

三、影 响

谱禁对徽州家谱产生诸多影响,既有消极的一面,亦有积极的一面。消极面表现为家谱内容删减过多、肆意篡改家谱内容从而增加阅读困难,以及因谱禁而引起谱事纷争;积极面是使得家谱修撰更为严谨、内容更加可靠。

内容删减过多。根据谱禁规定,谱中违碍

荒诞字句需要删改,但并非要求将有违碍荒诞字句的文章整篇删除,除了吕留良、钱谦益、屈大均等的著作诗文,也未要求将某类文章全部删除。然而,一些家族在修撰家谱时,出于担心,便一概不载诗文。乾隆五十年,婺源庆源詹氏在修撰家谱时,不仅将“谱内一切违碍字句,悉遵改正”,而且将“谱内诗文、传赞,概行禁除。只将履历、生残年月、娶氏、葬所,及女适某氏,照所送红格编注”。规定“诗文传赞遵例不入。即嘉靖已载者,亦遵例悉删”①乾隆婺源《庆源詹氏宗谱》卷首《凡例》。。最终撰成的家谱共24卷,内容为“卷首序、分迁表、凡例,卷一至二十四世系”,没有诗文传赞。乾隆四十七年,婺源龙溪俞氏在修撰家谱时,也将诗文、传赞之类文章全部删除不录。现存乾隆婺源《龙溪俞氏宗谱》共16卷首末各1卷,内容为“卷首谱序、祖源图、卷一至十六世系,卷末浩敕、宅居图、墓图、祠记和地税”,没有诗文传赞。乾隆四十七年,婺源严田李氏在修撰家谱时,大量删除乾隆十四年谱中的诗文、传赞。同乾隆十四年家谱相比,乾隆四十七年《星源严田李氏宗谱》内容大为减少,由原18卷减少至8卷。家谱中的诗文传赞宣扬族人美德和事迹,旨在激励后人,本是家谱重要内容,删除不录,一方面使得家谱结构不够完整,另一方面使得家谱的教化功能大大降低。

甚至,一些家族因族中有人受文字狱牵连,在修撰家谱时,不仅将该族人相关资料一律不载,而且将该族人的相关世系也弃而不录。如乾隆年间,婺源甲道张氏在修撰家谱时,就没有收录族人张潮的资料。张潮是清代康熙年间著名刻书家、文学家,与桐城派学者戴名世多有交往。张潮曾向戴名世索要《孑遗录》,也为戴名世刻过“明小题”,同时为戴名世“江上今文”之选积极供稿。康熙五十年,戴名世“南山案”发时,张潮虽已去世,但还是受到牵连。乾隆《甲道张氏宗谱》不仅将谱中张潮名字涂抹,而且张潮所在柔川一支世系也残缺不全。该谱有关柔川张氏世系,尚不及顺治十六年(1659)张习孔修撰的《新安张氏统宗谱》完整。由于乾隆《甲道张氏宗谱》刻意不录张潮的资料,使得张潮的生平事迹至今还不够明了。

肆意篡改内容。一些家谱在改正违碍字句的同时,借机对旧谱中的文章进行篡改。如乾隆五十年,婺源庆源詹氏编修家谱时,即对旧谱中的王汝舟序进行篡改。其中,对其引用詹新道一段话篡改特别明显。原文为:

予表兄新道常曰:“家世居此,远有代序。今吾族之先,小八进士盛,孝行义风,勤俭积累,以有其家。盛生十八进士士隆,士隆生三二进士敬,敬生念五进士彬。彬生四十进士彦皋,能嗣其先志,以儒学自持。及彦皋生三进士文珦,则吾高祖也。高祖生十四进士义居,义居生十进士锦,锦生先君五进士升。闻高祖生当五代之末,兵戈征役,四方骚然未定。三子尚幼,奋身独立于乱离扰攘之际,劳苦艰难,可谓至矣。及天下无事,人获安堵。三子既壮而附翼之,故能大振门户,□□□□族寿九十有一,曾祖卒时,吾先大父才二十有□□,□有成器,志虑博远,无过言缺行,乡里称其长者,皆□以为法焉。先君早世,鼎与母相依为命,辛勤履善,仅绍宗祊,慨念亲亲之服,五世而斩,则岁时祭祀之礼,将有时而废其祖。欲书此意,遗吾子孙以示不忘。”②明成化《新安詹氏家谱》卷1《庆源詹氏家谱引》。

篡改后的文字为:

予表兄新道君,同居洪氏外家,得闻其详,又出谱系曰:“吾族之先,自黄隐公迁庐源,三传云烟,生小八,迁庆源,子孙繁衍。迨我高祖,生当五代之末,立于兵戈扰攘之中,劳苦艰难,可谓至矣。及天下安定,诸子既壮以辅翼之,故能大振门户,为世家之冠。曾祖及先大父,孝行义风,代有令闻。鼎幼失怙,母子相依为命,仅绍宗祊。慨念亲亲之服,五世而斩,岁时祭祀,恐有时而废,故书此示子孙,以不忘之意。”③乾隆婺源《庆源詹氏宗谱》卷首《婺源庆源家谱序》。

经比较不难发现,篡改内容主要有三:一是

增添詹氏从庐源迁至庆源的主要人物,二是直接删除新道先人世系和姓名,三是改写新道高祖以下先人的主要事迹。篡改后,不仅文字大大减少,而且模糊了新道家世,从而失去了文章本意。乾隆四十七年,婺源严田李氏修撰《星源严田李氏宗谱》时,在对旧谱中违碍字句进行改正的同时,趁机对文章肆意篡改。其中,对嘉靖年间金达所撰《三田李氏通宗谱序》的篡改特别明显,使金达序文失去了原意。

增加阅读困难。不论是讳字的处理,还是违碍字句的改正,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阅读困难。如乾隆婺源《甲道张氏宗谱》对违碍字句进行涂抹,使人无法辨认。该谱序传中涂抹之处甚多。其中,王佑《宗闾序》在“与甲道源远流长”与“也。今秋谱事告竣,诸公问序焉”之间涂抹5字。叶立琰《杰坑岭西序》在“清和张氏”与“得姓原由,前谱序之详矣”之间涂抹4字。如此涂抹,使人无法辨认,增加阅读困难。另,违碍字句的删改,对后世家谱续修也产生不良影响。乾隆婺源《甲道张氏宗谱》对违碍字句的涂抹,使得甲道张氏道光年间续修家谱时,只好直接将被涂抹的字略去不录。如将王佑《宗闾序》上述文句直接写成“甲道源远流长也。今秋谱事告竣,诸公问序焉”,将叶立琰《杰坑岭西序》上述文句直接写成“清和张氏,得姓原由,前谱序之详矣”。

引起宗族纷争。清代谱禁非常严格,一些族人因担心受到牵连,便主动告发本族家谱中存在违禁内容。如乾隆四十年,休宁富溪汪玑修撰《汪氏通宗世谱》。由于该谱不仅记载了汪氏“得姓以前渊源”,而且还记载“著姓四十四传至世华公、铁佛公”世系,同时新旧传中有不少“违碍字句”,例属谱禁范围,乾隆四十六年徽州谱禁时,便有汪氏族人控告到县,引起宗族纠纷。据汪玑说:“岁己丑,玑承先严命,奉宪暨诸彦公举,校修通谱,缘就旧牒挂新丁,七经寒暑始竣迄。奉宪禁谕,未即邀集重校,婺北有族人构讼,指谱有违碍干禁,上控藩辕,檄吊磨勘。先檄府宪,会同休、婺县台,传玑并诸族长凭讯。斯时只身上下,惴惴引咎。荷蒙冰镜,原在未奉例禁之先,乃核定粘签,饬遵一一抽旧镌正,限以岁时,详销蒇事。”①乾隆徽州《汪氏通宗世谱》卷首《遵饬改正通谱后序》。

家谱修撰更为严谨。根据谱禁规定,祖先不得远引古代帝王先贤,并禁用荒诞之语。因此,一些徽州家谱在撰修时,特别谨慎,对于伪托以及难以考证的祖先世系则不予收录,对于前人诗文序传浮夸之语详加删改。如乾隆四十七年,婺源磻溪汪氏修撰家谱时,对始迁祖以前世系及其诗文不予收录:“世系吊图,断以始迁磻溪祖十万公为始。其自十万公以上旧谱所详,概弗敢录。”并将始迁祖以上的“祖像、地图、墓图、宦绩,及官浩、行状、传赞、序记、诗铭、辨说各文词”亦一同删除②同治婺源《磻溪汪氏家谱》卷首《凡例·录乾隆壬寅十则》。。又乾隆五十年婺源庆源詹氏修撰《庆源詹氏宗谱》时,也没有收录新安以前世系。再如,乾隆四十七年婺源龙溪俞氏修谱,“严校勘,义彰敬谨,立言有体,不宜滥引经籍,字画讹舛亦恐违碍干禁,兹谱再三磨勘,务令字句妥帖,疵瑕净尽”③乾隆婺源《龙溪俞氏宗谱》卷首《凡例》。。删除伪托的远古世系和不实的浮夸之语,表现出家谱修撰者的严谨态度,提高了家谱内容的可靠性。

乾道年间的徽州谱禁,是长期以来专制文化的产物。家谱本属民间私家文献,并不对外展示。谱禁则将专制文化渗透至民间私人领域,并借此加强对普通百姓的文化控制。清代谱禁标志着专制文化统治的加强。

责任编校:张朝胜 黄 琼

K295.4

A

1001-5019(2015)06-0097-07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1&ZD094);安徽省博士后资金资助项目(2013)

王裕明,安徽师范大学博士后(安徽芜湖 241000),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江苏南京 210013),历史学博士。

10.13796/j.cnki.1001-5019.2015.0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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