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儒家“仁、义、礼、智”

2015-12-08 03:31:21于菁
人间 2015年30期
关键词:义利伦理思想仁义

于菁

(四川美术学院,重庆 400000)

浅谈儒家“仁、义、礼、智”

于菁

(四川美术学院,重庆 400000)

儒家伦理源于周公所创立的德政思想和礼乐制度。孔子以仁为最高道德原则,以礼为仁的表现形式,把道德行为和修身济世联系起来,强调道德的自觉性和社会功用。

孟子;儒家;仁义礼智;伦理思想;道德原则

一、“仁”

在儒家伦理思想中,“仁”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仁”是孔子及其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也是其道德理论体系的基本原则。作为一个基本的道德原则,它是人们处理各种道德关系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根本准则,它贯穿于儒家伦理思想的全部内容之中,也鲜明地、集中地体现着孔子及其儒家伦理思想的本质和特点,其他的道德规范以及具体道德关系方面的某些特殊要求,都是这个基本原则的补充、展开和具体表现。孔子以降,“仁”的思想一直为历代儒家学者所重视,并成为儒家道德理论乃至整个思想学说的核心。正因为如此,有人说孔子及其儒家的思想学说就是“仁学”。孟子进一步概括出了仁义礼智“四端”:“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四端,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正是这些以恻隐、羞恶、辞让等形式表现出来的内在的道德情感,使人超越了自然状态,并与禽兽区别开来,也使人在任何道德处境中,都保持着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在孟子看来,是否具有仁义礼智“四端”,也是人与非人相区别的标志:“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同上)人之所以为人,之所以可贵,就在于人是从仁义礼智的道德理性出发来选择自己的行为,并用以指导自己的行为的。人之所以是天地间的精华,是万物之灵,就在于人是社会的人,是具有道德理性的人,并且是以仁义礼智的道德要求作为其行为的出发点及其评判标准的。从人之本性的角度来看,“仁”是人的本然之善心,是人本来就具有的善良意志,是人的本质之所在。在人性问题上,儒家虽然也存在不同观点的争论,但一般说来,大多数儒家学者都承认和肯定人性有趋善的倾向,认同人具有善良本性的观点。之所以说天地之间人为贵,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就在于人有善良意志,具有“仁义礼智”之心。孟子说:“仁,人心也。”(《孟子·告子上》)。仁人必善于体贴别人。因己之所欲体贴别人,告别人之所欲;因己之所不欲体贴别人,知别人之所不欲。因己之所欲,知别人之所欲,所以“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因己所不欲,知别人之所不欲,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义可以包仁,是仁的行为,必亦是义的行为。仁涵蕴义,是义的行为,不必是仁的行为。儒家说无条件地应该,有似乎西洋哲学史中的康德。但康德只说到义,没有说到仁。

二、“义”

孟子说:“仁,人心也。义,人路也。” (《孟子·告子上》)义是人所当行之路,是所谓“当然而然,无所为而然”者(陈淳语)。所谓当然的意义,就是应该。义是道德方面的应该。这种应该是无条件的。就是所谓“当然而然,无所为而然”就是所谓的义,义是道德行为之所以为道德行为之要素。儒家所谓义。有时亦指在某种情形下办某种事的在道德方面最好的办法。“义者,宜也”(《中庸》),就是适宜、合理、正当的意思。儒家重义,义是处理个人和群体、物质利益和精神原则之关系的道德规范,代表社会行为的原则性和崇高性,所谓“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荀子·荣辱》)。像仁一样,儒家也认为义比个人生命还重要,必要时应做到“舍生取义”。义利问题是儒家伦理的基本问题,一般说来,儒家强调义利统一,以义生利,反对惟利是图,见利忘义。一个人无条件地做他所应该做的事,其行为是“无所为而然”。一个人以做某种事为手段,以求达到其自己的某种目的,其行为是“有所为而然”。用儒家的话说,有所为而然的行为是求利,无所为而然的行为是行义。这种分别,就是儒家所谓“义利之辨” 。义利之辩发端于春秋时期,主要有三种思想倾向:一是以义为本,居利思义,思义为愈;二是事利而已,趋向唯利去义;三是言义必及利。孔子沿着以义为本的趋向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义利观,奠定了儒家道义论的基础。这一点,是儒家所特别注重的。

三、“礼”

礼是人所规定行为的规范,拟以代表义者。于上文我们说,义的内容是利他。礼的内容亦是利他。所以《礼记·曲礼》说:“夫礼,自卑而尊人,先彼而后己。”在儒家典籍中,礼有三重含义:即礼法、礼义与礼仪。礼法指政治与社会制度,如孔子所说“为国以礼”(《论语·先进》),荀子所说“礼者法之大分”(《荀子·劝学》)。具体地说,礼法指宗法社会的等级制度和家族制度。礼义指人的社会行为规范,属于道德的体系。如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这些“礼”都属于道德规范。礼仪指人际交往中的仪节,表示自己身份和对对方身份的尊重,也包括传统风俗习惯,称为礼俗,如《中庸》说“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在运用上,孔子强调“仁”、“礼”统一,他说:“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就是说在礼节背后必须有仁德的实质。儒家强调“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礼义与礼仪可以通用,都属于伦理道德规范,是文明的重要标志。

四、“智”

智是人对仁义礼的了解。人必对于仁有了解,然后才可以有仁的行为。必对义有了解,才可以有义的行为。必对礼有了解,然后他的行为才不是普通的“循规蹈矩”。人欲求高的境界,必须靠智。《新原人》中的话说,人的了解,可以使人到一种高的境界,但不能使人常住于此种境界。虽是如此,但若没有了解,他必不能到高的境界。照以上所说,则仁义礼智,表面上虽是并列,但实则仁义与礼智,不是在一个层次的。孟子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孟子·离娄上》)这句话就表示仁义礼智的层次不同。孔子说:“知者不惑。”(《论语·子罕》)孟子说:“是非之心,智也。”(《孟子·公孙丑上》)说明“智”是聪明、智慧,是指人明断是非和善恶的能力,故是道德品质之一。这表明,在儒家传统里,“智”不仅是认识论上的智,更是道德理性上的智。对任何事物都要处理得很平实,智要通过礼来完成。它是理性的,但不是工具理性,而是道德理性和目的理性。

五、总结

在儒家思想史上 ,孟子第一次以“仁义礼智”四德并提。他从人之深层细微的心理情感活动寻求仁爱之心的内在根据 ,所谓“恻隐之心,仁之端也” ;他提出仁宅义路、居仁由义 ,从内在与外在、基础和行为的统一确立了“仁义”道德的根本内核和道德人生的基本取向。由此,他从行为的节制和形式的修饰、道德的认知和意志的保障等意义上确立了礼与智在道德体系中的不可或缺的位置。最终 ,仁义礼智四位一体,相依互补 ,恰成一完整的范畴系统 ,构建为人道的全部蕴涵。

B82-052

:A

:1671-864X(2015)10-0039-01

于菁(1989—)女,汉族,河北张家口市人,艺术硕士,单位:四川美术学院,研究方向:综合媒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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