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自斌 吴威师 尚志恒
(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骨三科,河南 开封 475002)
重症脊髓型颈椎病患者的临床手术治疗体会分析
郭自斌吴威师尚志恒
(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骨三科,河南 开封 475002)
目的 对比分析颈椎前后路一期联合手术治疗与前路椎体次全切除减压植骨内固定两种手术治疗重症脊髓型颈椎病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方法 选取我科于2008年3月至2013年2月期间收治的70例重症脊髓型颈椎病患者,采用数字单双号的模式将其随机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针对对照组的患者采用一期前路椎体次全切除减压植骨内固定的手术方式进行治疗,针对观察组患者采用颈椎前后路一期联合手术治疗,手术完成后随访1~2年。结果 运用日本JOA17分法实施评估,观察组患者的综合改善率达到了85.71%,明显高于对照组的62.86%。结论 采用颈椎前后路一期联合手术治疗重症脊髓型颈椎病患者,可以有效改善患者椎管的内容面积,同时能够及时减缓患者脊髓受压的状况,疗程比较短,临床疗效较为显著,非常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重症脊髓型颈椎病;临床疗效;前路减压植骨融合内固定;手术治疗
脊髓型颈椎病(cervical spondylotic myelopathy,CSM)是因为颈椎发生退行性病变之后,对脊髓造成压迫之后引发的,当前采用药物治疗脊髓型颈椎病的疗效十分有限,通常都采用前路减压手术来减缓患者的临床症状[1]。重症脊髓型颈椎病因为脊髓受到压迫的情况较为严重,临床体现的症状通常都较为严重,运用手术治疗通常都存在较高的难度。回顾性分析我科于2008年3月至2013年2月期间收治的70例重症脊髓型颈椎病患者,报道如下。
1.1一般资料:选取2008年3月至2013年2月我院收治的70例重症脊髓型颈椎病患者,男43例,女27例;年龄46~73岁,平均(54.8±7.1)岁;病程4~21个月,平均(14.5±4.2)个月。采用数字单双号的模式将其随机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35例。对照组男21例,女14例;年龄46~69岁,平均(53.2±5.7)岁;病程4~19个月,平均(12.3± 3.9)个月。观察组男22例,女13例;年龄49~73岁,平均(56.2± 7.4)岁;病程5~21个月,平均(15.3±4.7)个月。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以及病程方面的比较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差异具有可比性。重症脊髓型颈椎病患者的临床症状主要体现为:巴宾斯基征(+)、霍夫曼征(+),双侧锥体束加重的肢体活动能力表现较差,发生不同程度的肢体不全的瘫痪状况。影像学检查:MRI显示患者颈椎间盘和经椎管狭窄比较明显,患者颈椎原有的生理曲度出现变小或者严重消失的情况。出现损伤的椎体段表现为:22例患者表现为2个节段,23例患者表现为C3~5段,9例患者表现为累及C4~6段,38例患者表现为为累及3个节段,24例患者表现为C3~6段,19例患者表现为累及C4~7段。
1.2手术方法。对照组:麻醉生效后,让患者取仰卧位,头部后仰,选择颈部右侧切口,从前路切除患者颈椎间盘之后给予固定手术,其中12例患者摘除相邻椎间盘后予中间椎间盘行开窗减压术。本组患者均行自体的三面皮质髂骨植骨植入术,手术完成以后建议患者2~4 d内使用颈托进行保护,同时开展功能恢复锻炼。根据患者的恢复情况1~2周出院,出院3个月之后实施颈托固定。观察组:①行减压颈椎后路后内固定术:麻醉生效后,患者于石膏床上取俯卧位,选择颈椎后正中竖直切口,暴露棘突和两侧侧块,将侧块及椎弓根螺钉内固定,切除患者全椎板以使颈椎加减压,横向连接套棒。内置负压引流器,逐层依次缝合切口。②行颈椎前路减压椎体次全切除植骨内固定术:将患者自体的三面皮质髂骨植骨植入体内,选取3mm以上的骨,长度可达到颈椎生理弯曲的程度。术后以颈托实施外固定,手术完成以后建议患者2~4 d内使用颈托进行保护,同时开展功能恢复锻炼。2周即可出院,出院3个月之后实施颈托固定。
1.3疗效评定:于术后6个月、12个月复查,拍颈椎正侧位X线片,检查患者神经功能恢复情况,根据日本骨科学会的颈椎JOA评定疗效,临床疗效的改善率为(优+良)%。
1.4统计学方法:应用SPSS20.0统计软件作,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术前JOA评分为(5.93±1.28)分,术后半年的JOA评分为(11.37±1.59)分,术后1年的JOA评分为(13.45±2.07)分;对照组患者在术前的JOA评分为(6.14±1.31)分,术后半年的JOA评分为(9.37±1.95)分,术后1年的JOA评分为(11.76±2.19)分。根据JOA评分的结果可知,观察组中,优为13例,良为17例,中为2例,差为3例,综合改善率(优+良)为85.71%;对照组中,优为9例,良为13例,中为7例,差为6例,综合改善率(优+良)为62.86%。观察组的临床治疗效果要显著由于对照组(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综合改善率见表1。
表1 两组的疗效结果的比较
脊髓型颈椎病是脊椎病中最严重的类型,发病较隐匿,呈慢性进行性发展,致瘫率较高[2-3]。脊髓型颈椎病一旦确诊,应积极治疗,非手术治疗方法疗效不佳且病情进行性加重时,若无手术禁忌证,应及时选择手术治疗。大部分临床医师都一致认同对于单节段发生病变的脊髓型颈椎病患者所采取的手术方式,但是对于2个节段之上的重症脊髓型颈椎病的手术方法存在着一定的争议。我国相关领域研究认为,2个节段之上的重症脊髓型颈椎病患者本身存在着极大的风险,患者自身的椎管承受着巨大的压力,选择较为单纯的前路或者后路手术入路,手术风险非常高,同时不能有效减缓患者椎管所承载的压力,所获得的疗效自然也不理想[4-7]。近年来,国外在相关领域的研究认为,对于重症脊髓型颈椎病患者可选择前后路联合的手术方法,其优势有以下几点:①缓解颈脊髓前后所承担的压力。②针对不够稳定的颈椎阶段,可以采用前方或者后方的手术入路,避免了重建后结构与前柱稳定的局限性。③防止多次手术对患者脊髓造成的继发性的损伤,减少病程。但是,应用前后路联合的手术方式应注意:此方法手术损伤较大,出血率较高,术前必须仔细评估患者的基本状况,从而有效减少手术所造成的风险。此外,因为手术过程当中会多次改变患者的体位,所以术中应当密切关注患者头颈部的固定情况与稳定性,以免对患者脊神经造成严重的损伤。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针对重症脊髓型颈椎病患者,应当依照患者的实际状况来选择与之对应的手术方法,如此才能有效提升手术的效果,缓解患者的痛苦。
[1] 杨炳勋.82例重症脊髓型颈椎病手术治疗的临床分析[J].中国医药指南,2011,9(14):183-184.
[2] 郭志峰,许明敏,陈锋,等.脊髓型颈椎病手术治疗研究进展[J].广西中医学院学报,2011,14(1):49-51.
[3] 吴晓波.手术治疗脊髓型颈椎病60例疗效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煤炭工业医学杂志,2011,14(6):828-829.
[4] 杨华,邢维平,尚显文,等.54例脊髓型颈椎病手术时机的临床分析[J].中国现代医生,2010,48(24):33-34.
[5] 单冰晨,郑祖根.脊髓型颈椎病手术治疗临床疗效分析[J].江苏医药,2010,36(13):1544-1545.
[6] Machino M,Yukawa Y,Ito K,et al.Risk factors for poor outcome of cervical laminoplasty for cervical spondylotic myelopathy in patients with diabetes[J].J Bone Joint Surg Am,2014,96(24):2049-2055.
[7] Qian L,Shao J,Liu Z,et al.Comparison of the safety and efficacy of anterior 'skip' corpectomy versus posterior decompression in the treatment of cervical spondylotic myelopathy[J].J Orthop Surg Res,2014,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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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8194(2015)09-00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