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洁
谈到贪官话题,有人说:“55岁以上、地市任职、副处以上,一准是贪官,‘老虎‘苍蝇之别罢了。”此话一出,立刻引来激烈争论。虽然最终持此观点者承认过于偏激,但亦可看出,中央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竟让一些人误判腐败形势,放大实情,动辄把一个群体一棍子打死。
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决惩治腐败,周永康、令计划、苏荣等纷纷落马。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人由此简单地将“全面从严治党”与打掉多少只“老虎”“苍蝇”画起等号。而打掉“老虎”“苍蝇”越多,越让一些人产生一种错误认知:“不查都是孔繁森,一查都是王宝森。”所谓“55岁副处必为贪官”之谬论有市场,也就不足为奇了。
翻看党章可以发现,纪委的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纪检工作绝非仅仅“抓贪官”三个字可以概括。纪委的本职工作是“维护党的纪律”,是执行纪律的“啄木鸟”。
纪委不能只把查办大案要案作为全部职责,认为领导干部只要不违法、不犯大错就没关系,违反纪律只是“小节”,可以置之不理,以致忽视了日常监督执纪,导致小错酿成大错。长此以往,就会造成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局面。
中央之所以实施“八项规定”,也同此理。对待“小节”问题必须狠抓狠查,严格执纪处理、抓早抓小,将腐败的苗头尽早遏制住。
(摘自《人民日报》 姜 洁/文)endprint
党建文汇·上2015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