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娴 何昱雯 周新枚 华秀兰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联合缩宫素治疗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疗效观察
王静娴 何昱雯 周新枚 华秀兰
目的 观察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联合缩宫素治疗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临床效果。方法 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产妇60例做回顾性分析。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 每组30例。两组产妇均在胎儿娩出后立即快速静脉滴注缩宫素20 U, 在胎盘娩出后出现宫缩乏力。观察组予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对照组经肛门置入卡前列甲酯栓。比较两组止血起效时间、出血量、疗效差异。结果 治疗后观察组止血起效时间比对照组快(P<0.05), 治疗后30 min、2、24 h观察组出血量比对照组少(P<0.05);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为93.3%, 高于对照组的76.7%(P<0.05)。结论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联合缩宫素治疗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能有效降低出血时间和出血量, 疗效显著。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缩宫素;宫缩乏力;产后出血
产后出血是产科常见的严重并发症, 是产妇死亡的原因之一, 而引起产后出血最常见的原因是子宫收缩乏力[1]。由宫缩乏力引起的顽固性产后出血会引起产妇失血、休克、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重者子宫切除, 甚至危及患者生命。因此, 临床医生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确保患者生命安全。本院对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产妇采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联合缩宫素治疗, 现将结果回顾性分析如下。
1.1 一般资料 收集2012年9月~2014年9月在本院住院分娩的子宫收缩乏力产后出血病例。本研究纳入标准:经阴道分娩者, 胎盘胎膜娩出完整, 软产道无裂伤, 胎盘娩出后出现宫缩乏力, 出血量增多;剖宫产者, 胎盘剥离后出现宫缩乏力, 出血量增多;所有产妇产前血常规血小板正常, 凝血功能正常。排除标准:排除有过敏体质、前列腺素禁忌证者。根据纳入及排除标准, 本研究共纳入60例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及对照组, 各30例。观察组产妇平均年龄(24.6±3.7)岁, 平均体重(61.2±4.2)kg, 初产妇22例, 经产妇8例;对照组产妇平均年龄(25.3±3.5)岁, 平均体重(62.5±3.8)kg, 初产妇20例, 经产妇10例。两组产妇在年龄、体重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 将产后2 h内出血量>400 ml或经阴道分娩24 h内出血量>500 ml、剖宫产24 h内出血量>1000 ml的患者诊断为产后出血[2]。产后出血量计算方式采用称重法、容积法和面积法三种方式。称重法:手术布类及敷料、产妇垫使用前后重量之差(g)/1.05(血液比重g/ml)=失血量(ml)。容积法:经阴道分娩者待胎儿娩出羊水流净后于臀部垫接血容器收集血液, 放入量杯中测量失血量;剖宫产术中吸净羊水后及冲洗前分别记录吸引器刻度, 差值为出血量。面积法:将血液浸湿纱布面积以单层每50 cm2血湿面积约等于1 ml血液计算失血量。
1.3 治疗方法 两组产妇分娩前或术前常规开通静脉通道,静脉滴注生理盐水500 ml, 胎儿娩出后立即加入缩宫素20 U,摇匀后快速静脉滴注。两组产妇均在胎盘娩出后出现宫缩乏力, 出血量约为400 ml, 经子宫按摩、宫颈注射(阴道分娩者)或子宫肌壁注射(剖宫产者)缩宫素20 U后均无明显改善。观察组予卡前列素氨丁三醇250 μg深部肌内注射,隔15 min可重复使用, 剂量≤2 mg/d。对照组经肛门向直肠内置入卡前列甲酯栓1mg, 间隔1~2 h可重复使用, 最多可用至3 mg。
1.4 观察指标及疗效评判标准 记录两组患者的止血起效时间, 记录产后30 min、2、24 h的出血量。疗效评判标准:显效: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单次注射或卡前列甲酯栓使用15 min内, 宫底高度平脐或脐下一横指, 子宫收缩呈球状,质硬, 出血量明显减少。有效:30 min再次注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250 μg, 出血量有所减少, 宫缩有改善。无效: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或卡前列甲酯栓多次使用, 宫缩无明显好转,子宫质软, 宫底升高, 阴道流血无明显改善。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起效时间及出血量比较 两组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患者治疗后, 观察组止血起效时间比对照组快, 治疗后30 min、2、24 h出血量均比对照组少,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 两组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患者治疗后, 观察组的总有效率为93.3%, 高于对照组的76.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后止血起效时间及出血量比较()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后止血起效时间及出血量比较()
注:两组比较, P<0.05
组别 例数 止血起效时间(min) 出血量(ml) 30 min 2 h 24 h观察组 30 14.67±8.69 159.67±75.01 80.83±36.02 72.67±9.91对照组 30 28.53±19.37 251.33±102.58 138.50±111.64 90.17±18.90 P <0.05 <0.05 <0.05 <0.05
表2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n(%), %]
产后出血指胎儿娩出后2 h内出血量≥400 ml或经阴道分娩24 h内出血量>500 ml、剖宫产24 h内出血量>1000 ml。产后出血是产科常见严重并发症之一, 发生率占分娩总数的2%~3%, 为产妇死亡的首要原因, 其中子宫收缩乏力占产后出血总数的70%~80%[2,3]。因此, 加强子宫收缩, 使子宫肌层发生有效的强烈的收缩, 可明显减少产后出血的发生, 特别在具有引起产后出血高危因素情况下显得尤为重要。
临床上常用的促进子宫收缩的药物有缩宫素、前列腺素制剂、米索前列醇等, 其中首选药物为缩宫素。缩宫素是由垂体后叶释放的一种多肽类激素, 通过与子宫肌层的缩宫素受体结合而起效。缩宫素对子宫上段的收缩效果较明显, 且反复多量使用可使缩宫素受体饱和, 继续增加药物剂量也不能引起有效的子宫收缩, 从而影响效果。缩宫素半衰期短,而且个体对缩宫素的敏感性差异较大。因此缩宫素在子宫收缩乏力引起的产后出血的临床应用中受到一定限制, 需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
前列腺素是来源于花生四烯酸的一类酯类介质,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为天然前列腺素F2α-15甲基衍生物, 可引起子宫肌层的强力收缩, 具有快速、有效、安全止血的特点。有研究[4]显示,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联合缩宫素在防治高危产妇剖宫产出血中疗效显著, 术中、术后出血量明显减少, 且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的使用减少治疗性宫缩剂的应用, 可相应减少高危产妇剖宫产术后治疗费用。有临床观察[5,6]显示采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联合缩宫素治疗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有显著的临床疗效, 能有效减少出血时间和出血量。临床应用提示卡前列素氨丁三醇与缩宫素有协同互补作用, 二者联合使用在预防和减少产后出血方面有明显作用, 可考虑作为防治高危产妇产后出血的一线药物。
本研究发现,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联合缩宫素治疗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能有效降低出血时间和出血量, 与卡前列甲酯栓联合缩宫素组对比, 止血起效时间快, 产后30 min、2、24 h出血量少。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联合缩宫素治疗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总有效率93.3%, 高于卡前列甲酯栓联合缩宫素组的76.7%, 临床疗效显著。
综上所述,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联合缩宫素在加强子宫收缩上有协同作用, 具有高效、快速、安全等优点, 值得在临床推广使用。
[1] 曹泽毅.中华妇产科学(上册).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0: 79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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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164/j.cnki.cn11-5581/r.2015.12.072
2015-03-30]
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人民医院妇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