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鸿昌18岁加入冯玉祥的队伍,在北伐战争中,其所率部队被称为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的“铁军”。1931年,吉鸿昌因不愿替蒋介石打内战,被蒋解职并勒令出国“考察”,在欧美期间多次发表抗日演说,号召海外侨胞“用热血拥护祖国”。
1932年1月28日,吉鸿昌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根据党的指示潜赴山东联络冯玉祥出山组织武装抗日,随即毁家纾难,变卖家产6万元购置枪弹,建立了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从6月开始,吉鸿昌率部北征收复察东失地,三战三捷,收复康保城、宝昌和沽源县。
1934年11月9日,吉鸿昌不幸被国民党反动派逮捕,11月24日被杀害,殉难前,吉鸿昌从容走上刑场,在刑场上慷慨陈词:“我为抗日而死,不能跪下挨枪,我死了也不能倒下!给我拿个椅子来,我得坐着死。”当刽子手在他面前举起枪时,他凛然高呼:“抗日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壮烈牺牲,时年39岁。
在狱中,吉鸿昌给妻子写了最后一封信,在信中,他说:夫今死矣!是为时代而牺牲。人终有死,我死您也不必过于伤悲,因还有儿女得您照应。家中余产不可分给别人,留作教养子女等用。我笔嘱矣,小儿还是在天津托俞先生照料上学,以成有用之才也。
(摘自《内蒙古日报》2011年12月1日,晓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