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生活垃圾运输处理智能监管系统建设思路

2015-04-29 00:00:00万鹏梁林峰
城市管理与科技 2015年3期

生活垃圾处理运输监管作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环卫业务之一,随着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处理设施的不断增多,各级政府对垃圾运输处理监管及执行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提出:“研究运用物联网技术,探索收运新模式;完善全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控系统。”按照这一要求,武汉市于2012年数字城管建设项目中在部分垃圾处理单位重点区域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实现了部分区域的实时监控。但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对垃圾处理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垃圾车辆运输调度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频繁,各垃圾处理企业称重系统的多样性越来越繁杂,传统的定点视频监控已无法满足现阶段智能监管要求,因此我们积极探索建立一套围绕垃圾车辆运输调度管理和垃圾处理监督管理的智能管理系统,全面提高武汉市生活垃圾运输处理监管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一、系统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武汉市经济快速增长和城市化建设高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为了保障日益剧增的生活垃圾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十一五”以来,武汉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截止到目前,已有汉口北、长山口、新沟、锅顶山、星火5座垃圾焚烧厂,陈家冲、长山口2座垃圾填埋场和华新陈家冲生活垃圾预处理厂共计8座垃圾处理设施建成投产,并实施监管。

但因以上垃圾处理设施多分布在偏远城区,较分散、路程远,随着监管对象的不断增多,传统驻厂巡查监管所存在的问题日渐突出。由于巡查人员、巡查时间和区域有限,无法对垃圾处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部位进行全面和实时监管,仅仅依靠人员巡查拍照无法满足要求,对垃圾计量、处理、污染物排放等相关数据的人工统计工作量大、效率低、信息滞后。现阶段武汉市垃圾处理能力与垃圾产生量基本处于平衡状态,一旦某垃圾处理设施需要检修或出现突发事件时,需要对垃圾进厂车辆进行全面调度,在调度过程中如果无法及时掌握和准确分析各厂、各区的垃圾进厂情况,将严重影响垃圾调配的及时性、合理性、科学性。同时各区对垃圾车辆运输和卸料过程监管手段不足,GPS、视频监控应用程度不高,未能对车辆驾驶过程中的超速、随意卸料、车容不洁等违规行为进行监控管理,不利于保障车辆驾驶安全,改善车容车貌。

因此需要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生活垃圾运输处理智能监管系统,实现对垃圾运输车辆和各垃圾处理设施的远程集中监管,实现武汉市生活垃圾处理基础数据资料的智能化采集、统计、分析保存,为生活垃圾处置的综合调度、运行管理、远程监控、辅助决策、处理经费提供可靠可信的依据,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支持,为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提供科技手段,提高垃圾运输处理监管水平和垃圾调度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现有生活垃圾运输处理信息化现状

本系统对目前武汉市生活垃圾运输车辆从中转站出发或者沿途收集直接运输至垃圾处理企业处理过程中的运输和处理环节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发现目前生活垃圾运输处理信息化现状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未建立全市进场(厂)垃圾车辆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车辆统一管理和智能调度。主要反映为大部分车辆未装车载GPS和调度屏,垃圾分流调度的信息指令主要依靠电话传达,缺乏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对车辆去向执行情况的实时监督,时常发生垃圾车辆进厂后才发现未按分流要求进入指定的垃圾处理厂的现象,大大影响垃圾统一分流调度效果,甚至造成垃圾处理单位超负荷接收垃圾。

二是现有视频监控不完善。8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视频监控目前已有6座接入市城管委,还有2座待接入,其中已接入的部分摄像头因维护不到位,出现损坏无信号,且部分重要区域存在监控盲区,不能满足监管要求。

三是垃圾称重系统建设标准不统一。主要体现为电子标签不统一,大部分单位均需独立发电子标签保证识别效果,致使同一辆车需安装多张电子标签,少部分单位采取兼容读卡方式,但兼容效果不理想,车牌号需人工输入;垃圾称重系统硬件设施不完善,自动化程度参差不齐,大部分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地磅称重系统缺少视频抓拍、道闸联动等系统,无法实现称重过程智能监管;软件统计和分析功能不健全,部分企业称重软件仅具备流水打印、查询和简单的总量统计,缺少按区、按车牌号、按时间等智能分类统计分析功能,需导出详细数据再人工进行分类统计。

四是暂未实现垃圾称重数据和各处理设施运行工况数据的上传统计。

三、主要的建设内容

本次项目的管理对象主要为全市17个区约655辆进场(厂)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和纳入监管范围的8座生活垃圾处理场(厂),主要建设内容为:

1.建立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系统。(1)整合各区现有生活垃圾运输车辆GPS系统,为全市约655辆生活垃圾运输车安装电子标签和具备GPS定位、语音对讲、信息调度屏等智能终端。(2)建立全市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基础数据库,实现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统一发卡管理和进场(厂)“一卡通”。(3)建立具备车辆身份识别、轨迹监管、违规预警、信息传达、语音对讲等多功能的调度平台,实现全市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实时指挥调度。

2.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场)厂管理系统。(1)完成计量称重系统自动化改造(流程见图1)。统一升级改造8个生活垃圾场(厂)现场计量称重系统,实现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进场(厂)全过程无人干预自动化称重计量,同时具有违规到场(厂)车辆识别、自动语音系统提示正确去向等功能。现场称重系统与城管专网相联,将称重数据实时发送到生活垃圾处理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对称重过程和计量数据的远程实时监督。(2)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各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原有视频监控系统,在地磅、卸料平台、垃圾库、灰库、渣库、公示屏等重要生产环节和区域增补摄像头,实现对生活垃圾处理过程的24小时远程实时监控。(3)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运行数据填报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主要运行数据和产物数据的填报与上传,经过汇总分析后对外公布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建设生活垃圾处理综合监管平台。(1)建设生活垃圾处理“一张图”,实现对全市生活垃圾运输车辆位置和生活垃圾处理场(厂)监管数据实时统计、查询、分析。(2)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远程集中监管系统。根据监管需求,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场(厂)计量数据、视频数据和运行数据横向监管和各生活垃圾处理场(厂)总体运行指标的纵向监管。(3)建设处理指标智能调度管理平台。在市固管处建设综合监管调度指挥中心,根据各处理场(厂)运行工况,通过系统向各区城管委、各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和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下达垃圾调配指标,实现市、区和环卫所(车队、公司)对所辖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调度和应急指挥,形成四级联动的管理体系。(4)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考核评价分析系统。针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焚烧厂、填埋场分别制定考核标准,实现各区和各垃圾处理场(厂)电子化考核。运用大数据技术,对车辆运行数据、垃圾场计量和运行数据进行分析,建立分析预测模型,每月编制考核及分析月报,供应各级领导决策参考。

四、实现的功能

生活垃圾运输处理智能监管系统将积极利用先进的信息化科学技术手段,利用数字城管现有信息资源,重点围绕武汉生活垃圾运输处理管理的各个部位和环节,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监督,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管理效率。

1.视频监管统一接入,实现现场作业情况的远程实时监控。根据垃圾焚烧处理和垃圾填埋处理的特点,利用视频监控技术,在填埋作业现场、垃圾储存库、预处理车间、地磅房、炉料投放口、渣库、灰库等重要区域安装了摄像头,同时接入场(厂)方生产用摄像头,实现对垃圾运输车辆进出厂称重过程、焚烧状况、焚烧后的炉渣、飞灰固化、渗滤液处理、填埋作业情况等重要环节的24小时实时监控,并通过手动控制摄像头实现多方位监控,调取、回放、记录,随时掌握任意时段的垃圾处理情况,有效提高监管效率,及时全面掌握垃圾处理情况。

2.垃圾称重计量数据实时采集,实现垃圾称重过程的实时监管。通过统一各垃圾处理单位的称重系统,安装视频抓拍、车辆身份识别等系统,能有效保障垃圾称重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实时采集称重数据和视频信息,实现垃圾计量的远程实时监管,提供强有力的科技监管手段,强化防作弊功能,确保计量称重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准确性。同时按要求自动生成各类统计报表,提供丰富的图表分析功能和查询功能,为监管部门的工作和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3.多重信息实时共享,保障垃圾车辆运输调度顺畅。通过运用GPS技术与即时网络通讯技术,为市、区、所(车队、公司)、垃圾车辆、垃圾处理场(厂)构建信息互通的桥梁,形成分级调度管理模式,保障市级调配指令能及时有效地传达到区,各区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分配辖区内各环卫所(车队、公司)的车辆去向并将指令信息传达到环卫所(车队、公司),环卫所(车队、公司)将指标分解落实到每辆车,确保辖区运输车辆将收集到的生活垃圾运送到指定垃圾场(厂)进行处理,提高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调配效率和准确性(系统运行管理机制见图2)。

4.建立车辆准入机制,加强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统一管理。由各区对辖区范围内的进场(厂)垃圾运输车辆主要运输的垃圾成分和运输资质进行审核,将车牌号、所属单位、车型等资料信息填报至系统,经市级备案批准后统一发放进场(厂)电子标签准予入场(厂)。同时结合厂区地磅身份识别系统,构建场(厂)区门禁系统,防止未经批准的垃圾车辆随意进场(厂),打乱全市的垃圾处理秩序。

5.加强对生活垃圾进场(厂)车辆运输作业过程的监管。通过车载智能终端,对车辆运输过程中超速等违规行为进行监控,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同时结合厂区视频监控,能对车辆外观、车容车貌、污水滴漏、卸料作业情况进行监控,规范驾驶员的作业行为。

6.运行数据自主填报,实现信息上报的便捷化管理。系统将开发运行数据填报系统,各处理场(厂)填报辅助燃料、活性炭、石灰、污水处理量等运行数据,并即时回传至监管平台,由系统进行自动的汇总统计分析,简化信息上报流程、缩短信息上报周期、降低信息统计错误率,为垃圾处理大数据分析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