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应珍
2013年以来,普定县把“创新村级民主管理”列入重要调研课题,深入乡镇、村(居)调研走访,听群众心声,听村干部想法,听乡镇干部建议,积极探索“村级民主管理”新模式,出台了“村事民议、村务民决、村财民管、村廉民督、村干民评”的“五民”机制,为乡镇村级民主管理模式指明了方向,构建了和谐,促进了发展。
1、村事民议,提升群众主人翁意识
村(居)针对每年拟办实事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要通过村(居)“两委”(有驻村工作组的村,由驻村工作组牵头)于每年初入组、到户召开院落会、小组会、村(居)民代表会、党员会(有协会、合作社的村(居)要召开协会或合作社会议),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村(居)“两委”当年拟办实事的意见、建议(若中途遇临时性重大事项,比照以上方式进行),对多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汇总、梳理后,初步形成年度拟办实事的目标任务。目前,全县172个村(居)针对拟办实事,召开了村民代表会500余场次,召开院落会、小组会、村(居)民代表会、党员会共1184场次,临时召开了重大事项会议173场次,各村通过各种会议方式,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汇总、梳理后,172个村(居)均初步形成了年度拟办实事的目标任务,通过群众的广泛参与,让村民在享有议事权中提升积极性和主动性,过去总是冷眼旁观的村民,尤其是村民代表,如今都主动挑起村级发展规划、讨论的重担,干群矛盾大幅度下降。如城关镇对门山20余万的机耕道建设,是在村事民议中,几名村民代表提议,后经讨论得到全体村民的拥护,由驻村干部帮助跑项目,村民自筹少部分,完成了全村群众梦寐以求的机耕道建设。
2、村务民决,深度把脉热点难点问题
年内拟办实事的初步目标任务确定后,要召开村(居)民代表(村‘居民代表必须经村‘居民推选)参加的年内目标任务及其他重大事项讨论会,参会代表必须涉及到村‘居的每个村‘居民小组、党员代表(有协会或合作社的村‘居要有协会或合作社代表),讨论年度内所需解决的相关事项及重大事务,如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村级资源开发利用、重大项目实施等年度内拟办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进行表决,必须2/3的村民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方可公示并付诸实施。目前,全县共召开年内初步目标任务讨论会180余场次,通过年内拟办实事目标172个,讨论决定发展事项439项等。通过村务民决,深度把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3、村财民管,增强村级财务运行透明度
要随着村(居)干部管理及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加强,规范建立村(居)民理财小组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村(居)民理财小组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职能,每月对涉及本村(居)的征地拆迁、产业推进、惠农政策、项目实施、集体资产出让租赁、村级资源开发利用等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及村级财务票据进行审议,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目前,全县规范建立村(居)民理财小组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共344个,加入村(居)务监督小组和村理财小组人数达1000余人,增强了村级财务运行透明度,强化了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密切了干群关系。
4、村廉民督,筑牢村级资产防火墙
在加强村(居)干部管理及村(居)务公开工作中,要积极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村级重大民生事项如年度内实事拟办情况、村级财务开支、农村低保核定、农业补贴发放、项目资金管理、土地承包租赁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焦点问题,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将办理措施、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等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公示公开,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通过理顺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县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目前是,全县172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172个村(居)理财小组主动参与到村(居)级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焦点问题的监督管理中,全程参与、全程监督,通过1000余人的履职,把民生事项操作置于阳光之下,将办理措施、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等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公示公开,筑牢了村级资产防火墙。
5、村干民评,发挥群众裁判员作用
按照“五民”机制规定,每年要求各村(居)半年召开一次运行分析会,年终将工作总结会和村(居)“两委”述职述廉会合并召开。目前,各乡镇党委组织全县各村(居),召开了经济运行分析会499场次,年终召开工作总结及述职述廉会300余场次,每次会议30人到50人不等,参会人员涉及村(居)班子成员、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理财小组全体成员、村(居)民代表等。年终的述职述廉会上,村(居)“两委”负责人分别就支部工作、村(居)委工作向大会作了报告,村(居)班子就各自工作进行了述职,如对全年本村(居)的财务收支、实事拟办情况等进行报告,有驻村工作组的村,驻村干部还参加了述职和测评,去年根据乡镇党委组织参会人员对村(居)干部工作的现场测评结果,共评选出先进村(居)党支部20个,优秀村(居)班子16个,优秀村(居)党支部书记8人,优秀村(居)主任6人;把测评结果最差的17个村党支部列为整改对象,撤销了3名履职不到位的村党支部书记,1名村委会主任离岗学习,真正让群众发挥了裁判员作用,实现了村(居)干部工作业绩由群众说了算的目标,切实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深化村(居)务公开,加强村(居)级民主管理,规范村(居)支委、村委、监委“三委运行”,充分保障村(居)民享有“议事权、决策权、知情权、监督权、评议权”等“五权”,更好的服务发展、构建和谐,从源头上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