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孟,张晓勇
(广东新船重工有限公司,广州511258)
浮船坞入级规范对浮船坞的锚泊设备未作具体要求,通常按照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简称“内规”)的规定进行配置,即根据船舶舾装数确定首、尾锚数量和总质量、锚链链径和长度。 “内规”在确定锚设备时,是选取船首迎风、迎流的状态,而浮船坞的实际锚泊作业工况与“内规”不完全相符。浮船坞作为非自航工程船舶,锚设备除了满足一般船舶停航锚泊作用外,还需兼做移船绞车满足浮船坞移船定位的功能,可能会出现侧向迎风迎流的工况。
主要参数:坞长89.8 m,坞宽34 m,净内宽27 m,型深4.6 m,坞深14.6 m,作业吃水4.2 m,最大沉深吃水12.1 m,举力为4 000 t,作业航区为内河B级。
实船首锚配置:霍尔锚2个,规格为C3060;配192.5 m长、φ46钢丝缆2根。坞尾2根钢丝缆连接岸上带缆柱,用于对接船台。
实际应用中,浮船坞吃水约1 m,仅纵向靠泊无作业,在6、7级风况下侧向迎风迎流,出现了走锚现象。而在绞缆移船作业过程中,也发现锚泊力明显偏小。
4 000 t举力浮船坞作业航区为内河B级,舾装数按下式计算:
式中:K1、K2——系数, K1=0.50,K2=5.0;
Ls——满载设计水线长度,m;
B——船宽,m;
d——满载设计吃水,m;
b——上层建筑及甲板室围壁的最大宽度,m;
H——船体中纵剖面处满载水线以上主体及上层建筑(甲板室)各层宽度大于B/4舱室的高度之和,m;
S——满载设计水线以上主体及上层建筑(甲板室)的侧投影面积,m2。
经过代入相关数值,求得舾装数:
N=2 318。
按“内规”对应舾装数2 200~2 400范围,应配置:首锚2个,质量为2 650 kg;有档焊接首锚链330 m,链径φ34 mm(AM2级)。
DNV《海船规范》规定:如果钢丝绳接受代替有档锚链,则至少应具有锚链同样的破断力。在锚与钢丝绳之间配一段锚链,其长度为12.5 m,锚的质量应比按舾装数确定的质量增加25%,钢丝绳应比按舾装数确定的锚链长度增加50%。
该浮船坞原设计配置一段锚链,但因与导链器不匹配而取消,所选用锚重仅为舾装数规定的1.15倍,φ34钢丝绳与所要求锚链破断力相当,实际配置φ46,单位重量增加83%,长度增加17%。该浮坞仅用于厂区码头作业,环境因素相对稳定,因此未完全参照DNV《海船规范》配备相应规格。
锚泊系统计算通常需要在各种环境组合条件下进行,由于没有足够的资料来进行风、流、波浪的方向组合,故考虑最有可能的恶劣的迭加条件。从工程应用的角度,这可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对于本浮坞来说,因波浪很小,不计其对浮坞的影响,有影响作用的主要是风压力和水流力。
锚泊工况:风速12 m/s(6级风),水流1.0 m/s;吃水4.2 m,侧向迎风迎流无作业,如图1所示。
图1
(1)风压力计算
式中:ρ—空气密度,1.22 kg/m3;
Vx—风速,12 m/s;
Ai—水线以上正向受风面积,Ai=828 m2;
Csi—受风面积Ai的形状系数,为1.2;
ΣCsAi=1.2×828=994 m2。
求得:R风=87.3 kN
(2)水流阻力计算
式中:Ai—水下湿表面积,Ai=1 040 m2;
V—相对速度,V=1 m/s
求得:R摩擦阻力=1.7kN
式中:CB—方形系数,CB=0.98;
A—浸水部分的船体横剖面积,A=377.2 m2;
V—相对速度V=1 m/s。
求得:R摩擦阻力=54.3 kN
因此,作用在船上的外力为:
由以上计算可知,风压力为主要影响因素,按照安全规定,超过6级风则要求停止作业。
浮船坞一般按八字锚泊方式锚泊,依据角度及分力合成,锚泊力简化为按单锚泊方式计算。锚泊力主要由锚提供的抓力和卧底锚链提供的锚链摩擦力组成。
浮船坞在受到外力移位时,悬垂的钢丝绳索相对锚链更易被拉直,吸收缓冲的功能低得多,使得作用在锚杆的拉力不再是正常的水平状态,而是向上拉引,角度越大,锚的抓力越小,因此以索代链应适当增加锚重,参照DNV《海船规范》,按25%比例增加。
霍尔锚按抓重比3计,R/3=5 t ,5×(1+25%)=6 t,故 6 t锚可满足6级风况下的锚泊要求。
(1)浮船坞根据舾装数计算来配锚,规格偏小,这是因为舾装数对以侧面受力为主的状态考虑得不够;
(2)浮船坞下潜直至下水船舶起浮之前,浮船坞一直受到下水船舶的重力和静摩擦力,下水船舶也会承受环境的风载与水流力的作用,所以舾装数计算时还应该把下水船舶纳入其中;
(3)按舾装数配置6 t锚,可满足于浮船坞在8级风下(风速18 m/s)纵向迎风迎流的锚泊。因工作状态需要横向迎风迎流时,则可满足6级风以下的正常锚泊。而浮船坞作业时,锚泊力是否足够则还需要考虑该工况下其他影响因素。
浮船坞锚机拉力除与风、水流、波浪等外部环境力持平外,还需要增大拉力,通过绞缆移动调整浮船坞自身位置,实现对接船台、定位下潜等功能。
浮船坞下潜作业,与河床间距往往非常小,形成很大的浅水阻力,考虑该工况下的锚泊力必须将其计算在内。
针对目前配锚规格偏小的问题,在不改变锚机等其他锚泊设备的前提下,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1)在锚和锚索之间局部增设配重,以加强锚基,保证锚杆对泥底仰角为0°,使锚的抓力系数为最大值;
(2)针对锚泊区域为沙质河底,增加锚爪长度,以增加锚抓土深度,提高锚抓力;
(3)将目前2只3t锚分别更换为6t锚。
经过比较分析,相对增大抓力系数,加大锚重更为有效改善锚泊力。因此,公司决定更换为6t锚,并在锚与索之间增加配重以补偿取消的锚链重量,保证锚的抓土稳定性。经过实际应用,改善效果明显。
风是影响浮船坞安全的主要因素,在合理配置锚的同时,应明确浮船坞移船及下潜等作业时风的等级,必要时可由拖轮辅助作业,在6级以上风况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有效的避风措施。
[1]施斌.珠三角地区钢质浮船坞锚泊安全探讨[J].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12.
[2]朱连宇.非自航工程船舶锚泊设备配置计算探讨[J].天津航海,2007.3.
[3]CCS 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09)[M].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
[4]曹进超,潘安国.13000t举力下水坞锚泊系统探讨[J].广东造船,2008.
[5]阮晓宁.“新内规”舾装数与锚设备配备分析[J].珠江水运,2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