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探讨

2015-03-23 11:39:44高琛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北京100010
化工管理 2015年9期
关键词:环境影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高琛(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北京 100010)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探讨

高琛(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北京 100010)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设立和实施,不仅可以减轻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严重不良影响,还可以通过对比选择不同的可行性方案,把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鉴于此,本文笔者通过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众参与的一些现实情况和不足进行分析与研究,从而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提出一些建议。

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又可称为环境影响分析,简称为环评,是指在实施建设活动前,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建造以及建成后投产使用过程中可能给周边环境带来的消极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进而提出防治措施和方法,并且依照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程序进行报批或备案的一种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设立,对于同步实现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和城乡建设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不仅可为建设项目选址的合理性提供切实依据,防止由于布局不合理对环境造成的损害;还可以通过对周边环境的调查,预估建设项目可能会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程度、范围和趋势,从而能够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方法。环境影响评价为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合理的依据,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有着重要意义。

1 我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现实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为《环评法》)于2003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环境评价必须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同时也对公众参与环评的程序、范围和场合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2006年3月18日发布实施,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里第一部具有规范性的特殊地位的公众参与文件,它为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了一个切实可行的依据,同时对于《环评法》在实施过程中,公众参与有可能发生的问题作出了一个详细的规定,保证了公众参与环评的实践性。

《环评法》在我国环评管理工作中已经实行运用了十多年,对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有着不可估量的现实意义。然而伴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飞速发展,新时代对环评管理工作也提出了相应的新要求,同时为满足不断发展的需要,国家《环评法》亟需修改完善,以期能够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 我国公众参与的主要问题

2.1 法律责任界定模糊,立法缺乏可操作性

由于我国的环保是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兴起,所以在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的制定中难免会存在行政管理色彩明显的问题。

《环评法》和《暂行办法》对于公众参与环评时权益如果受到侵害时该怎样寻求帮助,建设单位或规划部门如果没有把公众意见作为考量因素时又是不是应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承担哪种责任,均未作出相应的明确规定。

《环评法》中虽然规定了公众参与制度,但是形式单一。例如虽然规定了听证会的形式,但是并没有就听证会举行的具体程序加以具体说明。也没有对公众评论期限做出具体规定,这就可能造成在在现实中无法操作,缺乏实践性,也不利于公众充分的表达意见,甚至削弱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等等。

2.2 公众的参与意识不强,参与力量薄弱

根据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公布的公众环保民生指数显示,哪怕环境保护在最近几年已成为了社会热点问题,实际上公众参与环保的程度还是比较低的。调查表明,只有极少数的公众在近期(三个月内)参加过环保活动,不到20%的人知道环境问题举报电话是“12369”,并且居于公众最不满意的环境问题首位的就是环境信息下情上达的不通畅。由此可见,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程度仍然较低,公众参与严重不足,积极性不高,导致许多建设项目没有达到公众的预期,这种对于环境相关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不重视的现象,溯本追源不外乎是公众缺乏环境意识,也与个人参与管理公共环境事务意识不强有关。与此同时也说明了公众缺乏参与环保管理和得到环境信息的有效机制。

3 对公众参与制度的几点建议

3.1 完善立法

环评相关法律应增加有关公众参与的具体性的规定。例如,要想保证客观公正,就要明确公众参与环评的程序和范围;要想鼓励公众参与,就要明确公众的奖罚制度和保障权益的方法;为使公众参与的权利得到有效的保护,就应设立救援制度,对于如果公众在参与环评的过程中受到伤害后的救助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将《环评法》中的那些原则性很强规定作了具体化的解释,使得公众参与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增强其行动的方向性和实践的可行性。

3.2 提高公众的环评意识

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加强宣传,开展对公众的环评教育工作。广泛使用各种现代媒体传播方式例如网络、广告、宣讲、广播等,加强宣传,逐步提高公众的环评知识及环评参与意识,使环保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使环评真正走入公众,公众能够自觉维护自己的环境权益,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公众自身也要转变观念,杜绝浪费,树立科学环保的可持续发展经济观和环境观。

4 结语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环境问题源头控制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公众参与是其过程之一,一个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水平直接体现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只有不断完善环评中公共参与制度,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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