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多维解读
2015-01-30 03:48:24编者按生态文明已成为现阶段公众基本需求之一也是政府应提供的公共产品环境犯罪刑事立法近年来修法频繁刑事司法面临很多新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将环境犯罪的核心罪名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改为污染环境罪随后两高专门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但理论界对污染环境罪的保护法益犯罪形态主观心态等方面依然存在很多争议实务界的立案公诉和审判也呈现出一定的混乱本刊特组稿三篇从立法论与解释论程序与实体宏观与微观等方面对环境犯罪尤其是污染环境罪相关问题作进一步探讨
编者按:生态文明已成为现阶段公众基本需求之一,也是政府应提供的公共产品。环境犯罪刑事立法近年来修法频繁,刑事司法面临很多新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环境犯罪的核心罪名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改为污染环境罪,随后两高专门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但理论界对污染环境罪的保护法益、犯罪形态、主观心态等方面依然存在很多争议,实务界的立案、公诉和审判也呈现出一定的混乱。本刊特组稿三篇,从立法论与解释论、程序与实体、宏观与微观等方面对环境犯罪尤其是污染环境罪相关问题作进一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