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冬梅
关于日本九十年代感谢表达的研究
◎孙冬梅
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接受别人恩惠的时候,经常使用“谢谢”这样的词语来表达感谢。而感谢用语谁都会使用,为表达感谢而使用感谢用语也是非常普遍的。但是,由于每个人的想法和习惯不同,使用的感谢用语也不同。比如,在日语中表达感谢时,也不是完全只有感谢语出现,而是经常使用和道歉通用的表达感谢的方式,即用“对不起”来取代“谢谢”。不仅如此,场景不同,感谢的表达方式也不同。
对于日本人日常生活中频繁使用的“对不起”等道歉方式,彭飞(1991)道出了其负面影响。“多数中国人认为,小事儿上这么道歉有些过头了,反而遇到大的事情的时候,同样的道歉语言,总给人一种不是真心道歉,或者说缺少诚意的感觉”。这是因为对于不同国家的人来说,感谢的表达方式会受其本国文化以及自身的价值观和社会规范的影响。在同一国家的人看来,自己的感谢已经清楚的表达出来了,但是在别的国家的人看来完全不足以表达感谢。等等这样的理解上的差异,导致了误会的产生。这种沟通上的分歧,如果不知道它产生的根本原因,将会招致更多的负面影响。
还有,在表达感谢时,日本人还会使用“可以了”等推辞的表达,“可以吗”等确认表达。
以下总结了日本九十年代,日语中感谢表达的相关研究及其问题点。
关于以日语为母语的感谢表达,从各种角度的研究都有。熊取(1990.1994),崗本(1991.1992),小川(1995),赤掘(1995),大漥(2001)等等。以上论文,以感谢语的对象,使用的表现,感谢行为能准确进行的条件等切入点进行了分析研究。
熊取(1990),表达感谢的场景中,用“读不起”代替“谢谢”的现象被称为“表达感谢的交替现象”。交替现象是礼貌行为对策的一种。论述同时,由于交替现象把说话者指向的状况看作是听话者指向的状况的状况转换而产生的状况转换的使用,有“共感制约”和“作用期待制约”两种制约,提示了状况转换的模式。熊取(1994),根据表达行为理论,把“感谢”看做表达内行为,提示它的恰当性条件和“感谢”的战略。进而,证明了为了更广泛更深刻的理解这一表达,必须认识到这一行为并非单独存在的表达行为,而是有必要作为社会相互作用中生成的谈话形式来认识。
崗本(1991.1992),对日本语的感谢表现的状况不同出现的不同使用状况进行了心理学的实证研究,结果如下:
1.道歉型表达的使用是在轻松的氛围下,认识到对方心情好,考虑对方的负面情绪等。感谢表达与此完全相反,对对方的负面情绪考虑的必要性比较少的情况下更容易使用。也就是说,没有使对方陷入负面情绪的可能性的话,不如解释成对方(即从说话者得到了恩惠)想要和说话者确立或者维护良好的关系,而说话者也可能会对其积极响应。
2.揭示了感到对方负担比较大的情况下,会经常使用道歉型表达来表示感谢。较少使用感谢型的倾向,这也揭示了考虑对方所付出的成本,是和道歉型相结合在一起的(1992)。
根据小川(1995)的研究考证,“对不起”的使用是有制约的,不是在所有表达感谢的场景都可以使用的,而且不仅要根据对方和状况不同而区分,也要根据使用者的年龄也有所不同。
赤掘(1995),为了进行感谢而使用的语言上的所谓的战略,首先是根据其多样性和场面不同要区分使用的观点来看,对调查问卷的结果和自然资料进行考证。结果显示,由于“场面的性质”和“作用行为”不同使用的战略也不同;而且,从电话资料来看,感谢这一行为不是一句话可以表达完全的,也存在着一定的过程和方法。
大漥(2001)在日本年轻人的感谢表达和道歉表达的使用状态的研究中,就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讨论研究。一个是对陌生人的感谢表达和道歉表达的区分使用,具体分析了陌生人之间也是在相互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的状况下的语言表达状况。还有一个对是感谢表达和道歉表达的接受方的意识进行的谈论。结果如下:
1.对陌生的长辈比对同年龄的人以及比自己年龄小的人是会更多的使用礼貌表达,而且,被规定了社会作用的表达感谢的场景里,礼貌程度很高的表达方式基本不被使用。
作为接受感谢和道歉一方的意识,对朋友来说哪种表达方式都是“感觉舒服”,可是对于陌生人来说,无论年龄大小还是使用礼貌的致谢或者致歉用语比较好,并且期待比自己年龄小的人使用礼貌的致谢或者致歉用语。
综合上述先行研究,明确了日本九十年代关于感谢表达的论文里,日本人在致谢场景里,从对方处得到了什么的情况下运用致歉语也是一种致谢的表达方式,那是受到说话者的个人原因,和对方的关系,以及给对方造成负担的程度的影响的。
但是,致谢表达的“谢谢”和作为致谢表达来使用的致歉表达“对不起”的区分的相关论文居多,固定表达以外的相关先行研究几乎很少。赤掘(1995)提示了感谢的战略,但是没有详细叙述。今后本人的研究课题是,在具体的情景设定当中,考察固定表达以外还有什么样的致谢表达,其社会成因是什么。
[1] 熊取谷哲夫 日语的感谢表达的交替现象及其社会语言学模型研究 表現研究 (52), p36-44, 1990-09
(作者单位:东北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责任编辑 刘月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