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冤家》本事考源

2014-09-29 16:16:48李忠明
文艺评论 2014年4期
关键词:公案

刘 凤 李忠明

明末拟话本小说集《欢喜冤家》,在当时及后世流传广泛,在中国白话小说史上是一部比较有影响的作品。全书共二十四回,每回一个故事,集中描写了各种曲折奇异的婚姻悲喜剧。对《欢喜冤家》各回故事的本事,作过探讨和考证的有胡士莹、萧相恺、李梦生、潘建国诸先生。对于此书究竟因袭为主,亦或创作为主,学术界意见尚不统一。如李梦生认为此书:“除小部分是根据前人传说改编的外,大部分是自创。”①欧阳代发认为:“虽有原作,但已有大的改动敷衍,虽受影响,但已有变化发展。……虽受传统题材影响,但基本上是一部自创小说集。”②萧相恺也持此观点。而郑振铎却认为:“现在可知者,已有一半以上是曾见于他书的;……也许此书全部竟都是钞辑他书的。”③薛亮认为此书:“带有明显的模拟痕迹……系采撷多种笔记、文言小说而成。”④潘建国则认为此书不少章节直接抄自他书。⑤

对于这些众说纷纭、毁誉不一的评论,我们均采取存疑态度。我们能做的最可靠、也最可信赖的事,是尽可能寻找最原始的本源,并就相关问题加以讨论。透过话本与原作的比较,无论是情节的增添或改动、主题或人物形象的变化,乃至结构和结局的不同,都很容易表现出作者特有的思想观念,同时这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把握作品。

第四回香菜根乔妆奸命妇。原出《廉明公案》上卷“人命类”《洪大巡究淹死侍婢》,叙广东珠客邱继修见张英妻莫氏貌美,扮作珠婆奸宿。后为张英所觉,杀婢,计杀夫人,诬陷邱继修。婢女冤魂告状,洪巡按堪破隐情,张英去官事。后《龙图公案》卷三采用,改题《死酒实死色》,文字与前大同小异,只是判官由洪巡按改为包公。

在上二书中,这只是一个公案故事,本回增添了张英元配夫人死,续娶莫氏;邱继修美貌风流,于伽蓝殿内求灵签得谶语,故意散落珍珠诱骗莫氏;莫氏相待甚厚以重金相赠,二人制定周密计划以图长相守;张英串通家人,陷害邱继修为劫棺贼等情节,把公案故事敷衍成了典型的世情故事。

与《廉明公案》中张英以“莫须有”罪名捕邱继修相比,更突出了张英的阴险、毒辣。胡士莹云:此篇本于《龙图公案》,萧相恺称本于《廉明公案》,后《龙图公案》抄入。⑥法官为洪按院,与《廉明公案》中洪巡按同,而非《龙图公案》中的包公,本篇参考的应是《廉明公案》中的原始材料。

《杜骗新书》“妇人骗”中有“尼姑撒珠以诱奸”条,写白鉴妻向氏貌美,宁朝贤馋涎,重金贿赂尼姑:

尼姑故将断绳珠撒放满地,多有滚在污泥去者,俯躬满地捡之。向氏见,叫之入,以水与洗,又净手讫。尼再三拜谢而去。⑦

潘建国据此说本篇邱继修撒珠情节抄自此条,⑧除了事先故意将串珠的绳子下端不结,伺机行事外,余者多不同。尼姑为好色男人牵线搭桥,诱骗良家妇女,已成为话本小说的一种套路,所以冯梦龙等人在作品中反复强调不可让三姑六婆进入家门。此篇中,邱继修是男扮女妆,巧使奸计,已摆脱了这一模式。

第七回陈之美巧计骗多娇。胡士莹云此篇:“本于《夷坚志补》卷五。庄季裕《鸡肋编》卷下载淮阴节妇及陆容《菽园杂记》卷三叙洪武中京民史某事,均与此相类。”⑨

《夷坚志补》卷五“张客浮沤”条,写商人张客“年五十,而少妻不登其半,美而且荡”,其仆李二,每与张妻私通。一日行商途中,李二拿大砖击张客头部致死,张临死前,要浮沤为己伸冤。李二骗张妻说其夫遗言教她嫁给自己,三年内生二子。一日天雨,李二见浮沤,得意之下,诉出前情。张妻告官,李二伏刑。

此条与本回至少有五处重要情节不同:一是张客与妻年龄悬殊过大,而潘璘与妻子年龄相当,感情很好;二是张妻“美而且荡”,而犹氏善良勤劳,既孝顺又重情义;三是二人被杀的方式不同,张客是被仆人用砖头击头部致死,而潘璘是被陈彩推落水中淹死的;四是张妻听信李二谎言,自愿嫁他。而犹氏嫁给陈彩是因为家道贫寒,无以为计,无奈从权;五是张客临死前托浮沤为自己申冤,被李二取笑,本回无此细节。

庄季裕《鸡肋编》卷下“淮阴节妇传略”,写“夫”与“里人”共财贩,通家往来,“里人”慕妇美色,推“夫”于水中溺死,假恩假意骗取“夫”家信任。姑视里人如子,以妇嫁之,生子数人。一日大雨,里人见庭中水泡,想起“夫”死前指水泡为证,不禁窃笑,又思与妇恩情已笃,道出前情。妇告官,里人伏法。妇深深自责:“以吾之色而杀二夫,亦何以生为?”遂赴淮自尽。此条与本篇一些细节相似,但主题则大相径庭。此条意在为“节妇”立传扬名,妇人的自责、自尽又彰显了“红颜祸水,红颜薄命”的调子。

陆容《菽园杂记》卷三写史某与友为生意伙伴,友图史妻美姿,伺机溺死史某,求史妻为配。居数年,生二子。一日,天雨,友见子击蛤蟆落水,诉出隐情。第二天,史妻“俟其出,即杀其二子,走诉于朝。”此条中的史妻,是一个没有人情味的“义杀二子的烈妇”,虽被皇帝嘉赏旌异,但形象苍白空洞,虽义、烈,却并不能感动人。

萧相恺认为此篇本于《百家公案》第五十三回《义妇为前夫报仇》,后《龙图公案》抄入,改题《岳州屠》。⑩两者文字大同小异,今本《百家公案》条,其故事梗概是:岳州张万、黄贵二屠户,往来情密。黄贵睹张妻李氏秀美,思量图李氏。假意邀请张万同去买猪,途中以酒灌醉张万,以利刀杀之。后假装慈悲,殡殓张万,不时接济李氏。又托媒人说亲,与李氏成婚,数年内生二子。一日黄贵酒醉失言,说出前事。李氏伺机逃回母家,由其兄带领告状,黄贵被斩:

黄贵家财尽给李氏养赡,仍旌其门为义妇焉。后来黄贵二子已长,因端阳竞渡,俱被溺死,天报可也。

此条中,除“睹女子貌美,欲谋其夫”这一动机与本回相同外,其余情节与结局皆不同。李氏凭借哥哥帮忙才能雪洗前冤;黄贵虽罪该万死但他的两个儿子是无辜的,不该受“溺死”报应:

奸谋自露冤仇雪,天理昭彰报亦明。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作者也许从各条或某条受过启发,但说本回本于上五条中任一条,证据都是不足的。

与它们相比,更接近本回情节,也更为人性化的文本是《杜骗新书》第十六类“婚娶骗”中的“因蛙露出谋娶情”。该条叙陈彩、潘璘、游氏之间的恩怨情仇,故事梗概与本回大致相同。但对主要人物游氏(犹氏)形象的塑造,侧重点却有很大不同。“因蛙露出谋娶情”中游氏得知真相后即惊号大骂曰:“你这狼子野心贼,当千刀万剐,那有人如此狠心者。”二子强抬游氏入家,游氏怒骂二子,邻居惊骇,二子苦劝,游氏执意要:“呈官告论清奸孽,斩他首级振纲常。”嚷闹中聚集了百余人:

中有无籍者,欲掳其家。游氏曰:‘物是我的,贼犯法当死。非他所有,我不出证其罪,汝众何得掳我财物?

在如此紧要关头,游氏方寸不乱,头脑清晰,犹言:“物是我的,贼犯法当死。”真令人对此女流之辈刮目相看。此条中的游氏是一位真实感性、有血有肉、敢爱敢恨、口齿伶俐的女人。在知悉前夫死因后,她的情绪波动很大——生活了数十年的恩爱丈夫,居然是谋死前夫的凶手!这种人生的荒谬与悲凉带来的震撼与冲击,使她的心灵难以承受。此条虽未描写游氏的心理变化,但她随后的惊号大骂、指斥二子已宣泄了她满腔的愤怒。

与游氏相比,本篇中的犹氏则更为理智、冷静。犹氏在知道事情真相后,毅然决然地选择与陈彩“恩断义绝”,虽然心中情绪如惊涛骇浪般起伏不定,表面上仍然毫不在乎地说:

你原来用计谋死他,方能娶我,这也是你爱我,方使其然。

随即从容地折好诗,放入袖里,然后才疾步走出大门喊叫。她深知以陈彩的毒辣心肠,如果当时就大喊大骂,则可能自身难保——陈彩为了自己的声名利益,能害死前夫也能害死她。这样外人又不知道,前夫的冤屈会永远无法昭雪。她没有以卵击石,而是运用自己的智慧与之周旋。这样,她就占据了先发制人的主动地位。她断然拒绝与陈彩诀别:

(我在你父家)一十八年,恩非不深,只不知他机计太狠;今已泻出前情,则你父是我仇人,义当绝矣!

沉冤得雪后她放弃陈家的“万金巨富”“空身回到潘家,仍旧绩麻,甘处淡薄”。本篇也没有“无籍者欲掳其家”的描写,可能是作者觉得犹氏物欲未泯有损于她“女中节侠”的光辉形象。

两者对人物形象的塑造各有千秋:前者真实、感人、富有普通人应有的喜怒哀乐,但不够冷静;后者增饰了许多细节,如着意突出犹氏的孝顺,身处富贵不忘贫贱,尤其是上述细节,使她显得极端理智、超脱,更富有理想化色彩。

第八回铁念三激怒诛淫妇

叙沈成与同伍伙伴崔福来之妻有染,因崔妻待夫情分太薄(欲用老鼠药毒死亲夫),沈成一时义愤,把她杀了。后崔妻鬼魂报仇,使沈成说出此事,沈成伏法。胡士莹云:

此事《病逸漫记》、《九朝野记》卷三及《菽园杂记》卷三皆有类似记载。(11)

《病逸漫记》、《九朝野记》及《菽园杂记》关于此事的记载都很简短,无人物名姓,情节也相类。奸夫杀情妇的原因不外是:“其夫笃爱若是,而此妇忍负之,是以杀之。”(《菽园杂记》)“其夫之笃爱如此,而其妇反疏;外通于人,甚为之不平,(杀之)”(《病逸漫记》);“奸夫杀人后,他人被诬,招认或服刑之际,奸夫不忍旁人蒙冤,遂自首,得赦。”并被皇上誉为:“能杀不义,此义人也。”(《菽园杂记》),“杀一不义,生一无辜,可嘉也。”(《九朝野记》)

这三条中,奸夫杀负心妇人的行为大有“替天行道,剪除祸害”之意。皇上对奸夫的嘉许也代表了统治阶级,实则是男性群体对天下负心妇人的憎恨。他们在满足了一己私欲,风流快活之后反过来憎恶贰心妇人,把罪过全推给奸妇,将其作为谴责的对象,这与唐传奇《冯燕歌》的思想与主题是相同的。《型世言》第五回《淫夫背夫遭诛侠士蒙恩得宥》的细节设计、人物命运也与《菽园杂记》类似。

本篇中,崔福来年纪比妻子香姐大一倍,香姐自叹:“我是花枝般一个人,嫁了你柴根样一个老子。”这种“现世报的夫妻”使她觉得生活索然无味,就与丈夫同营伙伴沈成私通。一天两人私会,老崔回来,香姐对他十分薄情,竟思量用老鼠药毒死他,好与沈成快活。沈成心下细想道:

看此淫妇,果然要谋死哥哥了。那伙伴中知道,查访出来,知我和他有奸,双双问成死罪,不必言矣。就是不知道,淫妇断要随我,那时稍不如意,就如哥哥样子一般待我,我铁念三可是受气的?必然不是好开交了。我想,这不过五两银子讨的,值得什么,不如杀了淫妇,大家除了一害,又救了哥哥一命,有何不好。

这种“除了一害,又救了哥哥一命,有何不好”的想法,实际与《九朝野记》中“杀一不义,生一无辜,可嘉也”的看法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增加了一段极为细腻的心理描写。香姐欲毒杀丈夫,是过于狠毒了。但沈成杀她却不是出于正义感,而是出于自私自利的打算,担心日后事败,祸及自身;即使不这样,依二人脾性,真正过起日子来必然“不好开交”。杀了香姐后,他不但没有敢作敢当的勇气,反而准备诬陷卖水老人何礼为杀人凶手。他虽然无形中救了崔福来一命,但他那种自私自利甚至陷害他人的打算使他显得过于卑琐,难以被当作正面形象来宣传。(12)最重要的是,本篇与上述诸条中奸夫的结局截然不同。前三条中的奸夫,无一例外地获得宽宥,有的还得到皇上嘉赏。似乎义杀不义之妇的奸夫是很光彩、荣耀的。本篇没有采用这种既定因循的,男性本位的写法,是思想上的一大进步。沈成杀人后,虽侥幸一时逃脱,但终究不能避免“杀人偿命”这一应有的惩罚。这样,故事原型中杀奸者的豪侠性格被彻底消解,作者将奸夫塑造成一个懦弱、自私的反面形象,人物形象的不同表现了作者各异的理念和思考。

第十回许玄之赚出重囚牢。胡士莹云此回:“本事出处未详。别有小说《芍药榻》十二回,人名虽不同,故事情节却相似,当系同出一源。”(13)

《芍药榻》一书,《中国通俗小说书目》、《中国通俗小说总目提要》均无记载。阿英《小说三谈》“小说搜奇录”中有关于《芍药榻》的记载:

新编《芍药榻》,凡十二回,光绪抄本,四册。著者无署名,首劝善小叙。文字拙劣,……完全由一般淫书中摅拾拼凑而成,且时有不通之处。颇疑此帙并非旧本转抄,而为当时人之新作,未曾付诸梨枣者。(14)

阿英认为《芍药榻》为时人拼凑而成,非旧本转抄,与胡士莹意见相左。

本回中许玄之与施蓉娘一见倾心,梦中欢会,题诗彩笺两相欢合并互赠信物(金凤钗和玉鱼坠,并一再强调其质地的非同寻常),后几经周折,许玄之得娶施蓉娘、秋鸿并阮氏。其情节和结局与王元寿《异梦记》极其相似。

《异梦记》本于瞿佑《剪灯新话》“渭塘奇遇记”,在这个故事中女子自梦中欢会后就昏睡不醒,一年后王生又经彼处,二人结为夫妇并白头到老。后人依此敷衍成《渭塘梦》(四折)和《王文秀渭塘奇遇记》,结局都是王生和店主女儿成就宿世良缘。

王元寿颇为击赏这个故事,将之敷衍成32折的《异梦记》,并沿袭了重要情节——梦中欢会互赠信物(紫金碧甸环和水晶双鱼佩)。但他并没有将之写成一个纯粹的痴情故事,而是改变了故事结局,写王奇俊几经周折终于得娶顾云容和范琼琼。本回就是从《异梦记》中汲取养分,模仿并移植到小说中来的一个典型例证。

第十一回蔡玉奴避雨遇淫僧。叙蔡林妻玉奴,为母亲祝寿毕回夫家途中,于寺庙避雨,被恶僧骗去奸淫。蔡林失妻,与岳家诉讼,蔡林被拘下狱。后玉奴逃出,鸣官惩罚。萧相恺云此回本于《僧尼孽海.江安县僧》,“江安县僧”中淫僧骗去妇人,妇人终于逃出,淫僧被惩这一情节与本篇同,但许多重要情节却并不相同。

“江安县僧”中的妇人柯氏是与丈夫发生口角,私逃回母家的。她明明知道:“你这贼秃说谎!”却并没有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听任和尚将自己挟拽,“飞走而去”。她以后的遭遇,也意在警告所有不守妇训,与夫不睦,胆敢擅自离家出走的女子。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柯氏既然能只身回母家,被老僧释放后又能顺利回到夫家,说明她对夫家至母家这段路,是相当熟悉的。她被骗的寺庙就在离半路二三里的山僻小路上,如果说她不晓得寺名,那寺庙的大致方位,应该能记得,循此去找寺庙,不是什么难事,根本用不着县伊大动干戈把全县的观音圣象都以“祈雨”的名义招集来,以寻找“足上大指有深痕”的鱼篮观音。这一段冗长的与主题关系不大的描写,与其说是为了显示柯氏的笨拙,不如说是作者有意以此一段自以为精彩的断案描写,来增加作品看点,招徕读者。西湖渔隐应该看过此书,他似乎也意识到了“江安县僧”存在的这一缺陷,不动声色地用“玉奴认得旧路,竟奔夫家”一笔略去了此段,使行文更加紧凑利落。

此外,“江安县僧”中的老和尚良心未泯,他见柯氏“素性柔顺,不敢一毫倔强,以忤僧意”。又兼自己生了脚疮,臭秽难近,而柯氏毫不顾忌,细心服侍,所以“怜其哀肯”,悄悄送她出去。此回中的老和尚,只知一味淫滥,正如作者在总评中所言:

天下事,人做不出的,是和尚做出。人不敢为,是和尚敢为。最狠最毒的无如和尚。

一针见血地揭穿了宗教的神秘面纱,使其神圣性荡然无存。

第十四回一宵缘约赴两情人。叙僧人了然与妓李秀英事。胡士莹云:

本于《醉翁谈录》庚集卷二《子瞻判和尚游娼》。《绿窗新话》卷上《苏守判和尚犯奸》、《北窗琐语》、《西湖游览志余》卷二十五、《情史》卷十八所记并同。(15)

萧相恺云此回出于《僧尼孽海.灵隐寺僧》。翻检上述诸书,除个别字句略有增减外,内容相同。写僧人了然恋妓李秀奴,衣钵一空后,为秀奴所绝。一日了然乘醉而往,怒杀秀奴。苏子瞻治郡,写《踏莎行》词一首,判斩了然。这些记载极为简短,从80余字到160余字不等。本篇中多了嫖客陈百户,秀英被了然打死在百户家附近,遂成疑狱。苏巡按至府,先是因梦以为不当疑,判百户死。复偶入明通寺,见了然诗,于梦暗合,又生疑。最后假鬼套出真情,成就了一篇典型的中国公案小说。(16)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薛亮的《明清稀见小说汇考》认为本篇中“巡抚梦中获破案线索,袭自《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一《许察院感梦擒僧王氏子因风捕盗》;衙役假扮鬼魂诱骗凶手一节,则来自《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八《程朝奉单遇无头妇王通判双雪不明冤》。(17)这种说法有待商榷。公案小说早在《二拍》之前已经成熟,梦中获破案线索,“假鬼”情节,公案小说和包公戏中屡见,已成为一种模式,影响深远。不能因为二书均有类似情节而断定《欢喜冤家》本于《二拍》。

第二十回杨玉京家恤寡怜孤。叙骗子杨玉京假装租房,骗娶金陵王寡妇的信任,使王寡妇失身于己,后借吃酒之际,放入蒙汗药,乘机将王家家私席卷一空,后终被捉获,问成死罪。潘建国称本篇“直接抄自《杜骗新书》第十类‘盗劫骗’中‘公子租屋劫寡妇’”。此条叙骗子伪装应试举子租王寡妇屋居住,借回席之机,将“所奉酒内放陀陀花”,使王家一家人全昏倒。搜其财物,尽数收拾而去。

二者情节看似相同。不过此条的写作目的是教人如何“杜骗”:

科举租屋,历科皆然,谁知有大棍行此术。其欲独租,不令租他人,犹是常情。惟初至时送厚人事,主必设席相待,理固然也。旋即回席,又是甚丰,一家婢仆皆有酒,即有意投毒矣。善察者于送人事时,犹是难察,惟一家大小,皆有酒席相待,此处宜参透之。彼以客回主席,何必并及内外贵贱人哉。(18)

而本篇中,王寡妇前夫王谓,积金巨万,却“俭啬非常”。他生时苦挣苦守的家业,却是“白白的替强盗看了一世钱财”,被人骗去不但得不到同情,反而被人讥诮:

王谓空为守钱虏,赔了夫人又折兵。这与第十二回《汪监生贪财娶寡妇》中吝啬鬼被骗,为人讥笑的主题相同,是对悭吝之人的讽刺与告诫。

第二十二回黄焕之慕色受官刑。萧相恺认为此篇本于《僧尼孽海·明因寺尼》,《明因寺尼》叙明因寺尼性空貌美,徽客黄焕之爱之,由另一尼撮合,终私欢。后为人觉,黄遭遣配,杖尼离寺,另嫁他人。此条篇幅较短,起首即叙“尼站”之由来——豪僧往来,投于尼刹,至则呼尼之少艾者共寝。寺主即“许一寮以贮尼之淫滥者,供客僧不时之需,名曰:‘尼站’”。在这个污浊的环境中,性空与黄焕之勾搭成奸是不足为奇的事。

本回则删去此段,用一段华丽的骈文着意描写明因寺景色的华美、庄严。又将性空的身份安排成一父遭奸臣陷害而避居尼庵的官家小姐,细致地描写了她与黄焕之的一见钟情。又特意增设了性空兄弟——田元这一人物,写他因父亲冤案昭雪,来寻姐姐。见焕之遭枷,怜而救之,恰好救了自己的妻兄。后性空、黄焕之终成眷属。黄焕之又娶了尼姑了凡,并厚赠明因寺、云净庵众尼。这就完全改变了本事中谴责尼姑滥淫的主旨,因为僧尼并非不食人间烟火,也有七情六欲,而大团圆结局也表明作者对此事的赞同。

第二十四回一枝梅空设鸳鸯计。叙侠盗“一枝梅”与少女端英,张朝相一家的故事。《二刻拍案惊奇》中也有侠盗一枝梅的故事。不过两篇故事内容大异,人物性格也很不一样,源头当是当时民间关于“一枝梅”神偷的传说。

通过以上的考辨、比较与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此书虽然小部分化用前人题材,但都经过了作者的再创作,甚至与原文作意背道而驰。作者并没有局限在原作的阴影中,不但人物形象、主题、情节,甚至故事结局、思想观念都有独出心裁之处。如对于生命的珍视、对男女私情的肯定赞赏、对人物在“恩情”“大义”之间艰难抉择的激赏以及多行不义必自毙思想的流露等。

此外话本重要的形式特征——入话、头回以及常用套语(如看官、你道……、话分两头、话说)在该书中逐渐淡去。作者的注意力已不在于模拟话本的形式,他注重的是情节设置和人物塑造,以及在相似的题材内运用种种技巧带给读者不同的阅读期待和新奇感,这都表现了独创意识的增强。因此,它基本上是一部自创小说集,也自有其价值。

①李梦生《中国禁毁小说百话》,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77页。

②欧阳代发《话本小说史》,武汉出版社1994年版,第316页。

③郑振铎《巴黎国家图书馆中之中国小说与戏曲》,小说月报(第十八卷第十一号),书目文献出版社1983年版,第17页。

④(17)薛亮《明清稀见小说汇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 87、88 页。

⑤⑧潘建国《〈欢喜冤家〉与〈杜骗新书〉》,《明清小说研究》,1998年第4期,第158页;《〈欢喜冤家〉对〈寻芳雅集〉〈钟情丽集〉的辑采》,《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12期。

⑥⑩(16)萧相恺《〈欢喜冤家〉考论》,《明清小说研究》,1989年第4期。

⑦(18)张应俞《杜骗新书》,中国古代珍稀本小说丛书(5),春风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63、132页。

⑨(11)(13)(15)胡士莹《话本小说概论》,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05-506、609-610页。

(12)李新灿《女性主义视野关照关照下的他者世界——中国古代小说中的女性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1页。

(14)阿英《小说三谈》,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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