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仁淑
那天中午,我正在办公室批改作业。黄杨杰同学(化名)满脸委屈地走进办公室,带着哭腔对我说:“老师,黄露(化名)把我的橡皮泥偷了。”我当时就问他:“你怎么知道是他偷的?”他说:“我的橡皮泥有记号,而且刚刚有人看到他在我座位旁耍。”我马上让黄露拿着他的橡皮泥到我办公室来。证据确凿,可黄露拒不承认。我当时生气极了,这还了得,这么小就偷东西,被查出来还嘴硬,心里盘算着如何处理这件事:先到教室找出那个目击证人,然后把橡皮泥强行还给黄杨杰,并在下午的班会课上以黄露为活教材对全班学生进行一次思想教育,如果有必要,还要把他的家长叫到学校来。主意已定,我来到教室找目击证人。刚来到教室外,就看到一些孩子像一群自由快乐的鸟儿在黑板上写字、作画。这情景把我的思绪拉到了三十年前。
那时我刚上小学二年级,一天下午放学回家,读六年级的哥哥拿出一支粉笔在地上画画。我心里别提有多羡慕,恳求哥哥给我一点,他却怎么也不肯。第二天放午学后,我趁班上其他同学不注意,悄悄地把讲桌上老师用剩的几个粉笔头放到了自己的衣袋里,当时我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这一动作早被一个同学看见并报告了老师。下午上课后,老师把我拉到讲台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从我的口袋里搜出了那些赃物,边用教鞭鞭打我的手掌心,羞愧的我早已忘记了肉体的剧痛,也记不清老师都说了些什么,只恨不得有条地缝钻进去,只记得老师最后说的话在脑中萦绕:所有同学今后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见到我,必须也只能叫我“小偷”,不能叫名字,否则视为同罪。这件事情给我的心里留下了很大的阴影。使原本很爱学习的我成绩陡然下降,一直到四年级时换了学校,换了老师,才重新燃起了学习的希望之火。后来,我报考了师范,立志做一名好老师——好老师绝不应该是教我们二年级的那种老师。可是今天——我差点……好险!
想到这里,我马上折回办公室,将黄露同学叫到校园的僻静处,和风细雨地与他谈起心来。最后他坦誠地告诉我:橡皮泥确实是他从黄杨杰的抽屉里拿来的,因为那天下午有美术课,美术老师前一节课就说过这节课要用橡皮泥,他让婆婆给买,可婆婆忘记了,他担心下午美术课时只有他一人没有橡皮泥,老师会批评他,就只好从同学的抽屉里拿了一桶。看着这个犯错的孩子,想到陶行知先生把四颗糖和四个别人看不到的优点一起送给了犯错的孩子。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情从自己兜里拿出一元钱,奖励他说了实话,受宠若惊的他声泪俱下:“老师,我错了,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拿别人的东西了!”我一看有效,就又拿出一元钱作为他承认并改正错误的奖励。让他用这两元钱去商店买一桶橡皮泥。孩子感激涕零地给我深深鞠了一躬,去了。随后我又把黄杨杰同学叫来还给了他橡皮泥,并告诉他黄露同学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他把这件事当成一个永远的秘密。
处理完这件事,我自己也出了一身冷汗,好险!我庆幸自己在那一刻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的事,呵护了一株幼苗宝贵的尊严,没给他心里留下一丝阴影,今后他心灵的天空依然会充满灿烂的阳光。后来他果然再也没有犯过类似的错误,本来学习平平的他,在学习上也比以前更主动。
我认为处理失窃事件,最忌“水落石出”。因为一旦查清谁是偷窃者,这将是他永远的污点,影响他的一生。除非万不得已,绝不要公布偷窃者的姓名。
(作者单位 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大桥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