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莒县首次对全县76个学校、医院进行绩效考核试点,通过定量定性分析,最终确定莒县第四实验小学等14个单位为考核A级单位。
考核采取县事业单位考核办与主管部门双向评定与协作机制。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由县事业单位考核办会同各成员单位负责制定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主要采取电话抽样调查方式,调查对象涵盖了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学生家长、病患及家属等人员。调查中,对各学校先后抽样调查“两代表一委员”共89人,调查学生家长820人,群众评价满意率平均为99.8%;对医院抽样调查“两代表一委员”共89人,调查病患及家属810人。□莒县编办 E:TC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