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作文周刊教研部研究,决定在全国建立《作文周刊》微点作文实验学校(以下简称“实验学校”),开展微点作文教学实验,为了规范实验学校的申报、审批、实验,使实验高效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宗 旨
通过便捷有效的微点作文实验,能够使一线语文教师有效提高作文教学质量,提高学生阅读与写作水平,使学生乐于阅读,喜欢写作。
第二章 实验学校要求
1.学校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学校领导重视科研工作。
2.学校在过去五年内,有已经结题或即将结题的市级、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3.师资力量雄厚,能够提供参与实验所需的设备与经费。
4.制订实施方案,确定实验教师与班级。
5.支持实验教师参加实验相关的研讨观摩活动。
6.做好实验记录,积极配合专家调研指导。
7.做好阶段总结。
第三章 实验教师要求
1.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一线语文教学工作五年以上。
2.有创新意识,喜欢阅读,喜欢写作。
3.语言沟通能力强。
第四章 实验研究
1.参加微点作文实验研究的学校,需填写提交《微点作文实验学校》申请表。经《作文周刊》微点作文课题组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学校,将下发实验学校任务书。
2.实验学校需指定一名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本校微点作文实验负责人,制订实验方案。实验方案内容包括实验目标、内容、步骤、检验等具体项目与内容。
3.实验学校需确定实验教师与实验班。做好实验教师、实验班的活动过程记录,保存整理相关的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等。
4.实验学校应积极参加《作文周刊》微点作文课题组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推荐实验班级的优秀稿件。
5.实验学校应做好阶段性实验总结。
第五章 培训与成果
1.每学期寒暑假或学期中,课题组将有计划地组织实验教师参加集训,就实验教师在实验中的疑惑、困难,现场解答,并作相关指导。
2.结合实验学校实际,分地区分主题开展研讨观摩活动。
3.实验效果显著成绩突出的优秀实验教师,将在《作文周刊》教研部举办的微点作文实验学校主题活动大赛上作公开课,该校微点作文实验小组领导,向与会者介绍本校的经验与收获。
4.凡是在主题活动大赛上获得一等奖的实验教师,将作为《作文周刊》微点作文课题组的优秀讲师,获得《作文周刊》教研部颁发的微点作文实验“荣誉讲师”证书,在《作文周刊》教研部举办的培训、研讨、讲座中,介绍自己的实验方法,向新加入的实验教师传授技艺。
5.凡实验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实验学校,经《作文周刊》微点作文课题组对该校各项指标进行考核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将授予“《作文周刊》微点作文实验基地”校牌。
6.获得“《作文周刊》微点作文实验基地”荣誉的学校,将作为《作文周刊》微点作文课题组核心成员校,在作文周刊教研部举办的各种竞赛、评奖和召开的教研会议、论坛等活动中,在名额分配上将享有优先权。
7.《作文周刊》将开设专栏,介绍实验学校的实验进展、成果,并刊发实验学校实验班的学生习作。
第六章 实验学校的撤销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作文周刊教研部将公开撤销实验学校:
1.实验学校自愿申请终止实验学校的各项研究。
2.实验学校连续两年未从事任何实验研究。
第七章 其 他
本章程自2012年9月1日起试行。本章程解释权归《作文周刊》微点作文课题组。
作文周刊社教研部
作文周刊(教师版)2014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