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消防二三事

2014-05-12 03:46:16吴亚明
台声 2014年10期
关键词:消防局消防人员台北市

吴亚明

人民日报社台港澳侨新闻采访室主任。自2001年5月至今每年到台湾驻点采访,作品曾获中国新闻奖

澎湖空难、高雄气爆、新北气 爆……迩来台湾灾害频仍、安全不靖, 每当灾害降临之时,第一个冲到现场的泰半为台湾各地的消防人员,他们有的是各地消防局的正式员工,有的则是各地的义勇消防队员,不管怎样,他们都在关键时刻,出生入死,尽忠职守。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台湾的消防部门隶属于警政单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这种警、消不分的管理体制,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的灾害救援现实需求。1995年1月17日,台湾的立法机构三读通过“内政部消防署组织条例”,同年3月1日,“内政部消防署”正式成立。

根据相关规定,“消防署”职司火灾预防、人为与天然灾害抢救、紧急救护等消防业务,并负责岛内所有消防行政、人事、教育训练等事务规则的订定,同时监督岛内各地的消防机构与各式特种消防组织。但是,对于岛内各地的消防机构则无人事命令权及财政支配权。也就是说,台湾各县、市的消防局均为当地政府一个组成部门,消防局长直接对县、市长负责。

台北市消防局长廖茂为介绍说,以前台北市的消防单位只是警察局辖下的消防警察大队。1995年7月10日,才正式升格为台北市消防局,也是改制后全台第一家一级消防机关。目前,台北市消防局有8科5室2中心,辖设4个救灾救护大队、12个中队、45个分队,正式编制员额为2063人。台北市面积270平方公里,这45个分队,每个辖区面积为6平方公里。廖局长介绍说,消防局的所有工作人员都是公职人员,普通员工多为警察专科学校毕业生,干部则多为警察大学毕业,均受过专业训练。近些年,也有员工是参加台湾的公务员特考之后再受训合格后进入消防职场。

廖茂为介绍说,很多人以为消防局的主要任务是救火,其实,不管是火灾、水灾、地震,台湾的消防人员统统都管。除了预防火灾、抢救灾害、紧急救护等三大法定任务,有人登山迷路、下河溺水,甚至捕蜂、捉蛇,消防都管。目前,台北市消防局已经实现灾害受理标准化、派遣智能化、流程信息化以及通报多元化的目标,使接出警时间由原来的5分多钟,缩短至如今的4分15秒。

与大陆不同,台湾的消防工作更注重民力的运用,台湾的消防法就明确要求各地主管部门组编义勇消防组织,协助消防、紧急救护工作。如今,遍布台湾各处的义勇消防队,成为救灾、救援、教育、训练的重要力量。

义勇消防员,说白了,就是消防志愿者。他们平时都有自己的事业,只是利用业余时间来接受训练,服务社会,津贴有限。不过台湾的法令规定,义勇消防人员接受训练、演习、服勤期间,其所属机关、学校、团体、公司、厂家应给予公假。另外,如果在这过程中患病、伤残或死亡,主管机关和民间基金都会视情予以资助和抚恤。

台北市消防局专门委员毕幼明介绍说,台北市的义勇消防总队已经有60多年的历史,目前共有6个大队、28个中队、51个分队,人员超过1300人,配有消防车53辆。这些分队每天编排执勤人员,一有紧急状况,即可出动协助救灾。

毕幼明说,经过严格的训练之后,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义消人员。这些训练,包括基本训练、专业训练、常年训练和其他训练。就拿台北市来说,新进人员的基本训练为48小时以上,由台北市消防局负责,内容包括义消服勤安全认知、心肺复苏术(CPR)、哈姆立克法、防火及逃生要领、结绳应用的技术、消防车操、破坏器材操作等。之后,再按照勤务特性,分别进行24小时以上专业训练。此外,每年义消人员还需集中训练24小时以上。

在台北市,除了义勇消防总队,还有很多民间专业团体近年也加入了消防事业,这些团体包括妇女防火宣传队、凤凰志工队、中华潜水推广协会、北海水上救生协会、民间紧急救援队。大家各展所长、协力合作,让台北市变得更安全和宜居。

台湾的消防工作可圈可点,但正式消防人员缺额太多,却也是存在很久的问题,最近台湾社会要求补足消防人员数量的呼声再起。

台北市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理事长杨适玮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消防员跟人口比例为1∶700,但台湾平均1∶2000。台北市、新北市状况还好,约1∶1500,偏远地区就严重不足,例如花莲,为1∶4000。他说,目前台湾有13000名消防员,若要达到合理比例,须补足至26000人。但台湾每年仅招考300人至500人,扣除退休、离职、殉职者,10年都补不足。

由于人手短少,台湾很多消防人员往往24时连轴转,每个礼拜执勤时数超过100小时,甚至到120小时,工作时间远远超过劳基法标准或是一般公务人员服务时数。而在待遇方面,按照岛内规定,警察超勤津贴统一由“警政署”发放,最高可发放到1.7万元(新台币下同),但消防人员是归各地主管,津贴标准不一,有发1万的,有发1.5万的,也有跟警察一样发到1.7万的,这其实是对消防员的不公平。

除了人员短缺,自从1995年警、消分离后,人事权交由各地方管理,联合救灾也优势不再。对此,岛内学者和社会除了呼吁增加人力之外,还希望台湾当局针对大型灾害成立“灾害总署”,来避免警、消分立后权责不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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