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也:著名诗人,作家,著有诗集、散文集、中短篇小说集和长篇小说等10部。现任教于济南大学。
衣橱比书橱重要。当然我还会说,饭馆比书店重要。我检阅衣橱时神情隆重而喜悦,里面整整齐齐,书橱则永远落着灰,书本放得横七竖八。
我的衣橱有两个,一个放夏天衣裳,另一个放春秋冬三季的衣裳。衣橱是那种罩着一层防水布的简易衣橱,里面是用铁架子插起来的,外面有花哨的猫狗图案,一个相貌中等的女人用这等衣橱已经很够意思了。
从买衣裳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我是一个完全没有理性的人,有时竟至于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我清楚地记着2002年7月15日那天,这个城市最高气温是43摄氏度,大晌午我在一家商场买了一件长及脚踝的米色棉大衣扛着走在太阳底下,它挂在那里我一眼就看中了它,称得上一见钟情,我去商场本来是打算买夏装的,不料却扛了一件厚厚的棉大衣回来了。现在这件大衣团成了一个大球放在衣橱最上方那层隔开的横栏里,这个城市的冬天冷到穿厚长大衣的时日是不多的,加之室内有暖气,而我又是几乎不出门的那种人,所以很少有机会穿上它,我把它留在那里,心想,也许将来某一天有机会在数九寒天去大东北的时候能够穿一穿它吧,有时想,为了穿它干脆我就去趟东北吧。我还会买一大堆相同或相似的衣裳,它们像是孪生的,数数那种中式的短袖碎花小上衣我至少有八九件了,而一到春秋天,我就没有合适的衣裳穿,我买衣裳喜欢买两头的,大热天穿的或大冷天穿的,而不冷不热的天气里,我就没得穿而只好胡乱穿了。我的毛衣很少,我不知为什么不喜欢毛衣,反正就是不太喜欢,该穿毛衣的天气里我就用薄棉袄对付了。我没有戴纱巾或者围巾的习惯,衣橱里却有N条纱巾或X条厚围巾,看见好看就买来了,买来就永远地放在那里,留着送人或以备上吊之用。
我常常会为了一件我喜爱的衣裳而生出反常的企盼来。比如,我曾买过一件亚麻的短袖绿方格衬衣,是那种荷叶的碧绿,我极喜欢,在商场试穿时觉得它有些肥大,于是我决定为能够穿上它显得更合体,我决定把衬衣买回去以后要顿顿多吃饭,让自己长胖些,反之这衬衣要是尺码瘦小,我还会“削足适履”要自己减肥的。有一年秋末,我买了一件好看的花棉袄,为了早一天穿上它,我开始关心天气预报,盼着冬天快快到来,最好是下大雪,天气迟迟不肯变冷,我便着急起来,对老天爷生出了埋怨,于是等不到多么冷,我就穿上了那件棉袄,提前过冬了:这跟我刚刚买上空调的那年夏天心情相似,那时我天天盼着天气变热好用空调来制冷,而那年夏天雨水极多,天天刮着凉意的小风,使我为不能吹空调而大失所望。有时候为衣橱里的某件漂亮衣裳,我还会萌发出去轰轰烈烈地谈一场恋爱的荒唐念头来。
衣橱里的衣裳基本上都是上衣和连衣裙,短裙也不多,而对裤子则很不在意,只有那么可轮换的两三条而已,总是薄厚不分,春夏秋冬四季混穿。至于衣橱水洗布外面最下边那个放鞋子的横栏里则更加贫乏,鞋子总是很旧,且蒙着灰,皮鞋一直穿到烂掉也想不起来擦油,也是四季不分的,鞋子全是单的,没有棉的,如果在冬天脚冷冻得受不了,那就同时穿上两双到三双袜子,就权当也穿了棉鞋了。由此可见,我是一个很不周到的人,对腰以上的部分较关心,对腰以下就不太关心了,照相也是爱照半身像,照镜子则只看头和脸,对脖子以下懒得瞥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