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
近日,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发布了《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2》,在对全国9个省份、19个区县、174所学校共5 285名教师进行调查后,该报告发现,农村教育虽然得到了硬件上的改善,但由于工资待遇低下,职称评定难,在荣誉体系中处于末端,农村教师这个职业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日益减弱。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该报告提出了一条出路——切实提高农村教师的工资待遇。那么,“到底多高的工资,才能吸引师范毕业生去农村”?调查显示,初期月工资达到3 001元到4 000元时,就有79.4%的受访大学生表示愿意去农村任教;如果月工资达到4 001元到5 000元,88.07%的大学生都愿意下到农村。也就是说,如果工资水平达到4 000元以上,我国农村教师这一教育“短板”问题即可得到解决,而这需要国家投入的资金为260亿元到750亿元。
对此,舆论有两方面意见,一是光靠工资待遇解决农村教师问题,太“物质化”,这和教师要有“奉献”精神不合拍;二是国家哪有那么多钱来支付这笔费用。话虽这么说,但要切实解决农村教师缺乏吸引力的问题,还只有提高待遇这条路,哪怕是职称评审,也是和待遇挂钩的。从全世界范围看,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有效的办法,就是各地区、各学校的教师标准一致。而且,为吸引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有必要适当提高农村教师的收入,甚至高于城市。笔者前不久到加拿大考察,该国各学区负责人告诉我,当地学区内小学、初中、高中的生均成本是一样的,任职年限相同的教师待遇也是一样的。在美国,农村教师的待遇也要高于城市地区,由于待遇高、农村生活成本低,教师才愿意到农村任教,这也为教师轮换制提供了前提。
多年来,国家也多次提出要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尤其是在实行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时,明确规定要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可具体的执行情况并不乐观,总体来看,农村教师的待遇还是远低于城市。而在没有解决农村教师待遇的情况下,单方面要求农村教师发扬奉献精神,试图以此吸引并留住教师,往往收效甚微,因为这是背离职业精神的做法。发展教师队伍,必须从职业角度出发,保障教师待遇。如果待遇都无法保障,如何让教师有职业荣誉感?
我国的免费师范生政策和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或多或少忽视了这一点。由于农村教师职业本身不具吸引力,因此,免费师范生并不愿意到农村任教,而许多特岗教师在完成三年服务期之后也考虑离开农村。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农村教师的年龄构成呈倒U形结构,长此以往,今后农村教师可能只有刚毕业的年轻学生,并且工作几年之后就离开,有经验者难以留在农村。也就是说,政府的免费师范生政策、特岗教师计划,只给农村学校提供了一批“过客”,而非办学的“中坚”。
近年来,国家为促进教育公平,帮助贫困学生,每年的投入达上千亿元,这当然是应该的。而从深层次的教育公平出发,我们要认识到发展农村教师队伍的重要性。要让农村孩子享有教育的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都必须提高农村教师质量。因此,要重视把促进教育公平的资金用到农村教师身上,而700亿元的投入在每年新增的教育经费中只占很小的比例。这应该说不是缺乏资金的问题,而是政府在推进教育公平时,是否有新的公平理念的问题。客观而言,资金投入到农村,相对于投入到其他领域,并不能立即产生教育政绩,但这是教育基础性工作,对教育公平有着深远的影响。
(责编 欧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