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欣
(河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24)
丧祭礼俗起源于史前时代的祖先祭拜,三代时贤圣制礼乐,形成完整的、成体系的丧祭制度,随社会变迁虽有所损益,却为后世遵奉不替。岁月流逝中,这一制度逐渐渗透到民间丧祭风俗中,作为一种民俗力量,规范并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晚清社会的丧祭礼俗因民族风俗、生活习惯和物质水平等方面的不同而异。比如丧葬,广大汉族地区主要以土葬、厚葬等形式,而少数民族则有水葬、天葬、悬棺葬等形式。各地区间、城市与乡村的丧祭礼俗也有不同。清末民初是历史转型的典型时期,中国丧祭礼俗在具体形式和内容上也稍有变化,但是以孝为首、事死如生、厚葬久丧的精神一直贯彻始终。
下面以张家口地区为例,对清末民初丧祭礼俗的演变、承袭情况进行探研。
晚清民间各地丧礼大都承传了古代的礼俗,差异不大。“孝”是基本精神,“事死如生”是基本准则,封建迷信是主要表现。张家口也不例外,而且重厚葬。孔子虽曰: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但是后人实则其反,“每于亲丧,尽量铺张浪费金钱,不如是,不足以尽孝子之心。已失其丧,尽礼祭、尽诚之本意”[1]98。即便有不做佛事之说,但只是停留于纸面,《宣化县新志》就记载着:“缙绅之家或遵朱子家礼,余多延僧道诵经,贫家亦勉力为之。诵经开吊多在七日,俗谓之‘做七’,夜间诵经谓之‘放焰口’。”《阳原县志》也有“初死延僧诵经,谓之‘倒头经’”的记载。清末张家口地区的民间丧礼一般程序:入殓、报庙、过七、开吊、出殡、下葬、周年。这些程序均有细分步骤,如:
入殓,始死的情形:烧倒头纸、成仙、成服、报丧、悬纸杆、立阳榜。
报庙,死后第三日的情形:接三、告庙。
开吊,丧礼的次序:通知、丧期、送祭礼、宴宾客、作佛寺、家祭点主、辞灵遣棺。
出殡,出殡次序:移棺、送灵、撒路钱、灵魂鸡、安神。
一般“丧礼最重”,父母之丧,灵前皆悬横幅,曰:当大事,以示其重。“初死延僧诵经,谓之‘倒头经’,随报近宗至戚,同视含殓,即日遵礼成服。第三日,孝子至城隍庙或五道庙焚香哭告,谓之‘报庙’。”全县皆同,“惟吾家全族则第二日至泰山庙行之,相沿已久”,以上贫富皆同。过此,则由初七至七七,“或家祭(同族祭),或公祭(同友祭),或作佛事,或谈道经,悉随家之有无”。富者、贫者之间有了不同之处。“富者七七到底,次则四七,再次则一七。贫者则停柩三日、五日或七日。”至于来宾的多寡,赙赠厚薄亦随双方身份而定,厚者附百枚铜元,薄者仅香楮。开吊之日,“亲友公举主祭官一,类皆科第或曾官者任之。丧主并备赞礼生四至十六人,尽仍古礼大夫四,士十二之遗制”[2]2。开吊的第二天即是出殡,普通多用杠抬,大约32人或24人,将棺缚置杠上,用轿式帷帐覆盖,谓之“棺罩”,孝子用白布鱼贯牵灵,扶哭丧杖,并由最前面的孝子负引魂幡,俟举行门祭,将纸盆碎烂,并将死者的枕头倾倒焚化后,全部孝子开始痛哭,匍匐而行,孝子前是灵牌神主,再前是送殡亲友,僧道鼓乐,挽联、挽幛、纸扎、仪仗、铭旌等,在最前面的事撒纸钱者,谓之“撒路纸”。一路上炮声不绝,鼓乐杂奏,亲友中有举行路祭的,灵则暂停,孝子跪地答谢,然后继续前行。到达一定地点后,将纸扎焚化,所有送殡的宾客、僧道鼓乐等随神主返回,谓之“迎灵衹”。剩下的撒路纸和执铭旌的人,导灵直赴祖莹,孝子迎灵后返回家中,举行安主一事,之后再到祖茔,行下葬礼。下葬必则吉日,将棺安置穴内,用罗盘将方向吊正,布置好所有墓内要用的铭旌、墓志等,随即封堵墓门。孝子高呼死者3次,然后填土掩埋,陇成墓堆,然后孝子共食品、焚纸钱、叩首、举哀,礼毕后返回。下葬后第三天,孝子、孝眷、至亲一起到坟地,将墓堆略加修理,焚香点纸,痛哭,谓之“圆坟”。周年,死后1年谓之“头周年”。周年日,家人供神主,上坟祭奠,晚上烧纸,一直到3周年为止。在3年以内,每遇清明、中元、十月一日,俗称“鬼节”时,就像过周年一样对待。可见,丧礼的繁冗复杂和迷信色彩极重。
此外还有一些习俗。老年人病故后,孝子要请“阴阳”,即看风水、算命的人,还有要请“画匠”来画棺材,请“鼓匠”吹打;在丧事期间,孝子要披麻戴孝,着孝衫,要穿到“五七”才能洗一次,孝子百日内不可剃发、与妻子同床睡眠,女婿则有别于孝子着白漂布的孝衫,参加的亲朋好友皆头戴孝圈;长辈亡故后,第一年孝子不许外出拜年,家里不贴春联,第二年贴蓝纸春联,第三年贴绿纸春联,第四年才可以贴红纸春联;还有糊纸扎,曾有专门的纸扎行,又名“外行”,以纸为原料制作死者阴间享用事物的手艺人,纸扎有金童玉女、摇钱树、纸人、纸马、房屋等,这些均要在坟前焚烧,这些习俗现在仍普遍流行,纸钱、房、车等纸扎仍是亲友上坟祭祀的主要祭物之一。这些都是一些地方习俗,体现了张家口的地方丧葬特色,也显示了此地的落后、迷信。清末受西方文化的影响,传统的丧葬礼俗发生了一些变化。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并成功,南京临时政府废除了清朝实行的传统丧制,肯定了新式丧礼,并最终使新式丧俗具有了合法地位得以推广,因此新式丧礼开始在许多地方被采用。“凡亲朋来吊者,行脱帽鞠躬礼;至臂缠青纱,行新式丧礼者,间有之”[3]478,“至花圈供奉灵座,则数见不鲜矣”[3]268。值得注意的是,传统“礼节与古礼虽不尽合”,但是新式丧礼中仍沿袭了一些旧制丧俗礼仪,可谓“蛛丝马迹,仍不能脱古礼之范围。”[4]23同时,迷信色彩严重的一些陋习逐渐被废弃,如斩殃、饮啖、演剧等陋习,就已经革除殆尽。许多基于封建制度的丧俗礼制逐渐消亡,如三年守丧、丁忧解职的俗制到了民国,“改三年之丧为二十日,官不分贵贱。解职,士不缀考”[3]331-332。另外,近代张家口地方的厚葬之风有所遏制。《万全县志》记载:“丧礼最繁琐,习俗多尚厚葬……非贫至家徒四壁、穷无立锥之地者,不能薄葬也。”可见传统厚葬之风甚重。值得庆幸的是,随着社会进步,人们思想的变化,丧礼已经趋重实际,“以旧丧礼之繁杂、虚伪、迷信以及不经济、耗光阴,甚与时代不合,亟应加以改革”[4]23。
在民国成立后相当长时间,张家口地区丧葬旧礼仍旧盛行,一部分原因是移风易俗本来就需要很长时间,另外张家口地处偏远内陆,接受新事物更为缓慢,同时广大地区的民间丧葬时间也无法根本转变,旧礼比新礼盛行是普遍现象。所以,清末民初,新丧礼虽然取得了合法地位,但是大多数地区的丧礼实际内容上仍以旧礼为主,变化有限。
举行祭祀时的典礼、仪式即为祭礼,在古代礼仪中占有重要地位。祭祀也是人们表达信仰、寄托情感的一种精神活动,带有迷信色彩。其一般做法是通过一定的仪式,把特定的食、物敬献给祭祀的对象,或怀念已故之人,或崇拜各种神明,求得其保佑赐福等。
清代有官方祭祀和民间祭祀两大类,以张家口地区的民祭为例论述。
祭礼分丧祭与平常祭两种,“丧祭者,丧礼中之各种祭祀也;平常祭者,平日祭祖祀神之各种祭祀也。”[4]26丧祭又分为家祭、宾客祭、点主门祭、路祭、安主等,其中丧祭最为繁杂,“普通皆须约礼生四人,除送祭与路祭为亲友主祭,孝子陪祭外,其余主祭者皆为孝子。至礼生须士林中人充之,尤以前清秀才为做合格”[4]26。家祭,“孝子为主祭者,孝眷等为陪祭者,礼生分通、讚、引、读四人,其仪式以孝子鼓乐,跪请礼生至香案前为始”[1]98,期间有鞠躬、盥洗、备席等礼仪,孝子、礼生、执事等各有专责。点主。“点主须约大宾一人,以功名最高、声望素著者充之”[4]26,礼生和家祭一样,礼生开长序列释杖,孝子请大宾并向其行四拜礼,孝子、执事等按礼辅助大宾以笔点主,孝子谢大宾,大宾参灵祭拜,孝子送大宾,至此礼毕。门祭等不详述。
平常祭又分时节祭、生辰忌日祭、墓祭、时节祭。如元旦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腊八节、祭龙节,各家每遇此等时节均在神前供馔、焚香、焚表、叩首,以答神灵。生辰忌日祭,是为祖先或父母生日举行的祭祀,供品较时节祭稍丰满而手续略同。墓祭。墓祭者,赴祖茔,按时节祭。各家在一年之中于元旦日、清明节、七月十五日、十月一日均到墓前供酒肉点心,焚香、化钱、叩首即可。
还有祀神。所祀诸神约分3类,有想象无上之神、有历史人物之神、有小说宣传之神。此类祀典参加者或为县官或为士子或士官共祀,诸神有,孔子、关岳、城隍、天地、竈神、五道、土地、泰山、阎罗、龙神、鲁班、马王、财神。
祭礼是纪念有功之人和文化名人的精神寄托,也起到团结宗族的作用,但是,其中迷信色彩浓厚,而且形式繁杂,耗费财力、物力和人力,弊端显而易见。近代以来,西方文化和科学技术传入中国,人们开阔了眼界,对世界的认识有所发展,观念发生很大变化,对祭礼也开始重新认识。在张家口许多地方开始认识到“祭礼由来已久,非过于繁琐,即偏重形式,既不经济,又极迷信,殊与时代不合,亟应改进”[4]26。旧时许多祭礼在近代消失殆尽,如“祀刘真、雹神、城隍、药王、瘟神、关帝等多已经改革渐不举行。其庙宇多作废或改建它用,如学校、局署等”[3]353。又如,宗祠祭礼在许多地方也已废除,如阳原县“每月朔望,谒各家本主及宗祠行礼(早废),三十年来,早成历史名辞矣”[2]3。至于“迷信如观音赛会、祀灶等”[3]358也受到很大冲击。一些宗教活动则改变其内涵而存活下来。如庙会,宗教意义几尽消失,“农民对于此会之主要目的既在看戏及其他娱乐而已”[3]162。尽管一些先进知识分子对此类礼俗提出了批评,民国成立后也有毁神庙的风潮,但是此俗产生的思想基础和根源仍在,不仅是张家口地区,其他广大地区的民众,特别是乡村农民仍对传统祭礼礼俗照遵不误。所以,此俗在短时间内很难被彻底革除。
综上所述,清末民初张家口地区的丧祭礼俗仍以旧礼为主,改变有限。但是在社会转型时期,地处偏远的张家口地区的丧祭礼俗呈现出新的变化趋势。新式丧礼在立法上确立;丧祭礼节简化变通,厚葬之风有所遏制,城市崇俭,祭礼的次数减少、功能有所改变;丧祭的迷信色彩在逐渐淡化,文明成分不断融入其中。封冻已久的冰雪开始融化,这种趋势是丧祭礼俗走上崭新道路的表现,是对根深蒂固的迷信思想的冲击,利于民间旧有观念的更新和新思想的传播,对推动张家口地区文明的进步和发展起到一定作用。
参考文献:
[1] 徐闻诗.张北县志[M].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
[2] 刘志鸿.阳原县志[M].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
[3] 丁世良,赵放.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M].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
[4] 路联逵,任守恭.万全县志[M].民国23年铅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