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伊雪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哈尔滨150036)
人口老龄化是20世纪出现的新型社会现象,20世纪以前,人类社会主要以年轻人居多,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人口类型转变的加剧,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逐步加大,老龄化情况不断显露。人口老龄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不可逆转的趋势,我国在20世纪末也加入到这一潮流之中,开始面临老龄化社会的多种挑战。因此,研究人口老龄化,了解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对有效应对老龄化的挑战,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人口三大问题之一,根据国际惯例,人口老龄化指的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0%,或者是指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或超过7%。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相对较晚,2000年人口调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1.3亿,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0.41%,已经达到了老龄化社会的标准,开始步入老龄社会,老龄化程度也不断地加深。表1是根据多年的统计年鉴整理出的数据,对我国的老龄化发展形势能有一个相对客观的了解。由表1可知,我国的老年人口逐年增加,老龄化发展坚持较为平稳的发展速度,程度逐步加深。21世纪,我国人口老龄化在短期内是不可逆转的趋势,我们将长期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有关专家预测,21世纪我国将历经快速老龄化、加速老年化、稳定的重度老龄化三个阶段,到2051年,老年人口将达到4.37亿。
表1 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情况
20世纪末发展起来的中国老龄化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首先,受限于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老龄人口的总数量也是相对较多的,是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其次,老龄化发展速度较快,10年左右的时间,我国的老龄化程度从7%增加到9.4%左右,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再次,高龄化现象逐渐明显,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不断增加,预计到2040年将增加到7400万人。最后,我国人口老龄化最显著的特点便是贫困老龄化,西方发达国家的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经历的是先富后老的过程,然而,我国的老龄化却与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不协调,正在经历未富先老的过程,导致老年人无法有效应对年老所带来的风险,也是制约我国老龄化解决途径的关键因素。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然而,对于我国而言,它不仅仅是社会发展的象征,未富先老的国情使其在更大程度上又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挑战,其带来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人口老龄化为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人口老龄化意味着人口年龄结构的青年化优势即将不复存在,过去人口高速增长带来的人口红利即将消失,影响我国的劳动力资源。在人口增长低速化发展的现在,劳动力人口的绝对数量及相对数量必将减少,导致劳动力资源的相对不足,使社会发展缺乏足够的动力因素;人口老龄化将会引起我国经济生产结构及消费结构的调整,老龄化发展对社会提出了较高的服务需求,迫切需要第三产业的高速发展,然而,我国的第三产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老年产业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导致目前我国的产业结构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消费需求,为满足老年人的消费需求,就需要在产业结构的调整中真正关注老年人的需求,开拓出一定的市场。
其次,人口老龄化为国家及家庭带来一定的负担。未富先老是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贫困老龄化现象较为明显,多数老年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缺乏自养的能力,多依靠国家及家庭的力量度过老年生活。为保障老年人安享晚年,国家提供了多项政策支持,主要体现为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等社会制度,社会保障是一种刚性制度,其保障水平只能不断上升,没有下降的可能。在保障水平上升、老年人口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国家的社会保障支出也会相应增加,为国家带来一定的财政负担;对于家庭而言,老龄化为其带来了沉重的抚养压力。孝道贯穿其中的家庭养老制度是我国的传统养老制度,至今仍发挥着较大的作用,抚养、照顾老人成为社会公认的法则,老龄化的发展加之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导致我国的家庭面临着421家庭模式,两个劳动力承担着4个老年人的责任,为家庭带来经济及照料负担。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无法规避的社会现象,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应当在科学认识的基础上,采取适度的措施以积极的态度适应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影响,弱化其消极影响。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适当地调整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政策的严格执行是导致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因素之一,在人口红利即将消失的条件下,适当的放宽生育政策,促进新生儿资源的增多,为缓解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不足能贡献一定的力量。2014年我国开始实行“单独二孩”政策,虽然在短期内无法取得明显的成效,但是长期而言,必将会相对缓解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不足问题。其次,调整现有的产业结构,针对老年人的特色需求,发展“夕阳产业”,开辟出符合老年人需求的市场,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提供条件。
为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国家及家庭负担,应当注意以下方面:首先,国家要规划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避免西方福利社会的缺陷。就目前而言,我国必须承担起养老保障的兜底责任,同时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承担主导责任,推行社会化养老的政策,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政策,避免养老责任过度集中在一方主体中,实现养老在国家、家庭及社会中的责任分担,保证养老保障的可持续性发展。其次,转变观念,重新定位老年人的社会角色。老年群体也是一种社会资源,他们拥有多年的工作经验、生活经历,仍然能够发挥余热,为社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可以创造条件使其继续奋斗在劳动力市场中,在发挥余热的同时,向老年人灌输“自我养老”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养老,从而实现养老责任政府、社会、家庭以及自我的四方分担。
总之,中国作为一个未富先老的国家,必须认真对待人口老龄化现象,创立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政府、社会、家庭及个人四方合力承担起养老的责任,在政府宏观调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夕阳产业,满足老年社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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