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红梅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体归根到底是企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指出,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而非公有制经济占比成分很高的中小企业是社会就业的主渠道,是技术创新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生力军,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我国经济走向新常态,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背景下,深圳中小企业发展模式转型升级直接影响到深圳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深圳质量的实现,因此,中小企业发展模式必须转型升级,以适应新常态。
当前,国内外经济运行态势错综复杂,充满变数。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欧美消费——中国制造”的全球经济增长模式正逐步改变,世界金融体系、国际产业链结构也将面临新的调整,全球经济在中长期会进入中低速增长阶段。[1]加之深圳经济特区的政策优势逐渐减弱,人才、土地、资源等“瓶颈”问题突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发展的空间,传统的中小企业发展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
随着原材料、劳动力、租金等生产要素价格全面上升,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不断增加。深圳外向型经济明显,许多外贸出口型中小企业,产品附加值低,利润较低。由于人民币持续升值,外贸型中小企业受到的冲击更大。中小企业在产业链中缺乏议价能力,无法通过定价转移成本,企业利润空间遭到压缩,很多企业处于亏损边缘。在高成本时代,大量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压力,现有的发展模式面临巨大挑战。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已成为制约其生存和发展的主要瓶颈。据统计,深圳75%以上的中小企业面临融资困境,有91%的高新技术企业把资金短缺列为企业发展面临的重大困难。深圳有41万家中小企业,但是真正从银行得到贷款的企业只有一万多家,也就是90%的中小企业难以获取银行的贷款。与此同时,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不仅融资难,而且贵。最缺资金的小微企业通常无设备、无信用等级,很难从银行贷款,只有到民间融资。据调查,深圳民间融资利率已高过温州,民间利息超过30%,最高年利率已达到120%。大量中小企业在难以从正规金融部门获得资金的情况下,铤而走险使用高利贷,可能导致“借高利贷是找死,不借高利贷是等死”的结局,使借贷双方均面临高风险。
“用工荒”是影响中小企业经营的又一难题。据调查,深圳73.6%的中小企业受到“用工荒”影响,很多中小企业成为人才的“入职培训场”和“转场驿站”,尤其中高端人才流失现象严重。很大一部分从事实体经济的中小企业,在用工问题上是招不到、留不住、用不起。另外,由于深圳市的中小企业大多在原特区外,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服务很难满足高层次人才的需求,这种情况进一步加剧人才难招而且难留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和深圳都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总体上营造了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但操作层面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成为中小企业发展最突出的障碍。占企业九成的中小微企业大多数是民营企业,这些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中却不时遭遇“玻璃门”和“弹簧门”,市场进入的障碍依然存在,在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市政公用事业、金融服务、国防工业等领域,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依然受到歧视。市场垄断也是妨碍中小企业进入的重要障碍。
从国际大环境看,中小企业正在遭遇全球“再工业化”的新挑战。国际金融危机后,美欧意识到需要改变过去那种“债务推动型”增长模式,重归实体经济愿望强烈,“再工业化”思想在美欧国家盛行,而中小企业也成为美欧“再工业化”战略实施的主要经济载体。从当前美欧制造业回流的政策和影响来看,国际金融危机后,美国把过去大量的工业生产环节转移到海外的“去工业化”,转变为现在的“再工业化”政策调整。这一动向对我国中小企业会产生巨大影响,美国产业转移政策,如海外产业国内化以及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及产业化的全球制高点的竞争将更加激烈。总之,深圳中小企业传统发展模式,面对后金融危机冲击、产业结构矛盾显现、经济周期性调整等多方面重压,反映出外延式依附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从而倒逼中小企业发展模式转型升级,深圳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阻碍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一个深层次原因是政府职能的转型不到位。而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企业是主体,政府是引导,只有“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双管齐下,才能起到更好的作用。因此,政府要加快实现职能转型,切实履行好职责,为中小企业搭建平台,营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2]
其一,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离不开政府法律的支持和保护,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能为中小企业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政府要与时俱进及时清理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其二,加强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从中央到深圳地方政府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保护和扶持中企业转型升级,关键是要加强执行力建设,将这些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好,把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例如,深圳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措施,但一些扶持资金的申请程序过于复杂,让一部分企业望而却步。若能减少一些烦琐的办事手续,将有助于中小企业享受到各种优惠政策,让更多中小企业真正从中受益。
其三,优化营商环境,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政府需要营造转型与升级的环境,包括公平竞争的环境,产业发展良好预期的环境、税赋环境和政策环境。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方便的行政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坚持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继续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行政性干预;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减轻中小企业因不公平竞争而造成的高成本;进一步完善以国有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主体、政府扶持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的服务主体共同参与的服务体系。2013年3月1日,深圳率先立法推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的商事登记制度,有利于激发社会创业热情,构建规范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同时给广大中小企业营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
其四,实施“靶向”扶持,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关于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议实施有区别的融资服务政策,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即区别对待当前房地产与其他行业的货币政策取向,根据中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合理界定贷款需求,进行“靶向”扶持,提升政府资金的效率和覆盖面,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比例。如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财政贴息适度补助,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企业的长期项目贷款,并多渠道解决企业流动资金不足问题。深圳应该大胆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在盘活民间资本上多出创新举措。
其一,通过不断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关键是要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企业创新最主要包括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中小企业要重视技术进步,通过技术革新,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价值,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企业技术创新有两种途径,一是原始技术能力创新,二是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消化吸收再创新。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资金少,原始技术创新的能力有限,因此可以更多地采取第二种创新方式,在引进的基础上加以创新,使之更有利于产品生产,但决不能单纯地依赖于国外技术。
其二,摒弃盲目多元化倾向,实施归核化战略。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资源有限等特点,很难进行多元化以分散风险,多元化对中小企业而言很多是陷阱而不是馅饼。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过度多元化的企业需要平衡专注与多元的关系,舍弃多元化的诱惑,实施“归核”战略,降低多元化经营程度,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于最具竞争优势的行业上,或者将经营重点收缩于价值链上,培育企业核心竞争优势。从战略意义上来讲,“归核化”是对多元化片面追求业务范围的修正,是从长远战略出发在“量的增长”和“质的提高”之间的平衡。在确立企业核心业务时,要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市场需求变化、科技发展方向、企业比较优势、行业竞争状况等进行抉择,规避风险,抢抓机遇。
其三,从偏重规模扩张向注重质量提升转型。中小企业在创业时期,主要是基于“高物质消耗、低技术含量、低经济效益”的粗放型增长方式,许多企业过于偏重规模扩张。中小企业要改变发展过多地依靠扩大投资规模和增加投入的外延式增长方式,致力于通过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来挖掘企业潜力的内涵式发展方式,提升企业效益。要从重规模变为重质量,改变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全球价值链受控于人的局面。
其四,从急功近利到实现可持续发展转型。企业的超高速成长必须尊重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尊重市场规律,缺乏扎实基础的跨越式发展往往难以持续。据调查,我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3.7年,而欧洲和日本企业平均为12.5年,美国企业平均为8.2年,德国500家优秀中小企业有1/4都存活了100年以上。同时,企业可持续发展要高度重视社会责任,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效益、企业“私益”和社会“公益”的关系。通过改善劳资关系、保障消费者权益、重视商业道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措施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在行业越来越细分的趋势下,坚持重心下移,加快发展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行业商会,使其成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载体。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的行业商会在中小企业聚集区,建立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法人实体,为行业中小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服务。同时通过企业间的联合,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引导发展重点突破的产业和领域。对具有产业优势的企业,实行兼并联合,组建集团,实现其产业优势的快速扩张。由优势企业兼并劣势企业,或者以名优产品为龙头,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以产权联合为纽带组建跨行业、跨地域的企业集团,依靠集团带动调整企业组织结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3]
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是大势所趋,但到底怎么转型、怎么升级,需因势利导。要结合企业自身的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因素和实力,否则,很容易“高估”或“低估”企业实力和产业前景,最终都可能导致企业转型升级失败。
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主要应当围绕技术进步展开,即从过去主要依靠增人扩张的模式转到以主要依靠技术进步扩张的模式上来。中小企业要将自己的产业做专做精,这有利于提高技术水平。不少企业认为,转型就是转向科技行业、购买高精尖端设备等,一些企业主在没有搞清市场需求,和潜在的技术风险,就贸然投资,结果以失败告终。其实对于技术革新,不但要考虑利润,还要考虑产业化的成本、技术的成熟度、可开发性等等。
企业的转型升级可以从转型和升级两个层面来理解。转型,就是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的转变,包括转行和转轨,前者表现为企业在不同产业之间的转换,后者表现为不同发展模式之间的转变。升级,就是企业提高迈向更具获利能力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经济领域的能力的过程,即企业在产业链和价值链上位置的提升,一般通过创新和整合来实现。升级的概念要比转型更广
并不是所有的中小企业都一定要转型。特别是小企业,不能一刀切,能转型的转型,不能转型的可以寻求升级。升级对于所有的中小企业,都是一个非常客观的、正确的表现,但是未必都要转型。产业转型升级空间巨大,能够在技术方面突破,就在技术方面突破,能够在管理方面、商业模式方面突破,就在这方面突破,能够大革新就大革新,能小发明就小发明,总得有所行动。例如传统制造业不要轻易转向高新科技或其他领域,而应当将重心放在包括管理在内的技术升级上来。对于深圳众多中小商贸企业,转型的重点应放在营销模式和管理创新上。
香港和高雄产业空心化的教训提示我们:在产业升级过程中,不能脱离制造业,没有制造业支撑的产业升级是无法持续的。要把握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市场趋势,切实扶持一批有实力的企业,特别是扶持民营龙头企业,推动制造业升级换代,避免制造业大规模外迁,防止“产业空心化”。转型升级的目的在于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深圳发展质量。因此,要结合深圳实际,一方面继续巩固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同时要适度发展制造业,尤其是高端制造业。
实体经济是最大的就业容纳器和一国经济立身之本,是民富国强的根基。当前一些实体型中小企业深切感受到:实业真难做、做实业真苦、实体经济真危险。由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恶劣和实体经济贫血造成的产业“空心化”,正逐步成为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潜在风险。所以要高度重视如何夯牢实体经济的基础。实体经济发展,则国家兴盛;实体经济衰退,则国家没落。所以,为实体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显得非常迫切。
近几年,随着要素红利的衰减、劳动力、土地以及初级产品价格的上涨,许多低端制造的行业利润率越来越薄,靠实业起家的众多中小企业纷纷“逃离”实体经济,“卖商品不如倒资本”、“不求百年基业但求资产增值”的论调流行于坊间。如何把中小企业引回实体经济领域,提高它们的竞争力;如何有重点地扶持和鼓励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使资金和盈利迅速转化为投资和经营;如何通过财政与外汇储备的支持,让中小企业迅速成长起来,让更多的中小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应该是下一步政策设计新的着力点。
[1]辜胜阻,王敏.“十二五”经济转型需改变六大失衡[N].中国经济时报,2011-02-11.
[2]王学力等.后危机时代广东中小企业发展模转型的方向选择[J].经济研究参考,2010(4).
[3]黄孟复.工商联如何服务和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N].中华工商时报,2011-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