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出版的现代性因素

2013-12-29 00:00:00王燕
出版科学 2013年5期

[摘 要] 在分析“出版”一词的出现及其内涵、外延基础上,探讨影响晚清出版业现代化所必须的政治民主和工业技术现代化因素。晚清政局动荡、变革迭起,以及西学东渐对信息需求的不断膨胀,催生了现代意义的出版业,但由于各方面的制约,晚清出版业的现代化进程复杂而迟缓。

[关键词] 出版 现代化 晚清

[中图分类号] G2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 (2013) 05-0100-04

对于人类文明的发展而言,社会现代化既是一种历史必然,也是一种世界潮流,代表了人类文明前进的一个方向,并且以政治民主化和生产工业化为主要标志。晚清以来,随着西学东渐,中国在经过长期痛苦的碰撞和磨合后,其政治、经济、文化、风俗诸方面缓慢地变动了。由于中国现代化转型是在巨大的外来压力下启动的,自身条件远未成熟,民族资本也未成长,因此现代化是被动的,冯天瑜称之为“后发外生型现代化”。在晚清现代化进程中,政治领域发生着专制向民主转化,信仰向理性转化,工商业由手工作坊向机器生产转换。但这种转换受到中国固有文明的阻滞,其脚步是迟缓的,曲折迂回的。作为出版业的现代化进程无疑也打着中国工业现代化进程所特有的烙印,但又有着自身独有的特征。

1 晚清“出版”语义中的现代性因素

我国是印刷术的故乡。“印刷”作为专有词汇,至少在宋代就已经出现。宋人沈括《梦溪笔谈》载毕昇发明活字印刷术:“若印数十百千本,则极为神速,常作二铁板,一板印刷,一板已自布字,此印者才毕,则第二板已具”[1]。至明清时期,“印刷”作为习惯用语,已经大量出现在文献中。高濓《遵生八笺》:“宋元刻书,雕镂不苟,校阅不讹,书写肥细有则,印刷清朗”[2]。海瑞《备忘集》:“各抚院、按院临将复命,往往牌行府县,印刷书籍”[3]。同时,也还有“刷印”一词的交互运用,如明人黄训《名臣经济录》有云:“将此书从新刊板,务在字样真正,用好纸刷印数百部”[4]。清《钦定国子监志》载:“乾隆三年谕内阁:近闻书板收贮藩库,士子及坊间刷印者甚少,着各抚藩留心办理,将书板重加修整,俾士民等易于刷印”[5]。

“出版”一词,则是外来语,法语Publier和英语Publish均源自拉丁语Publiare,而拉丁语Publicare的本义却是“公之于众”。可见,从西方对“出版”这一词汇的演变来看,在赋予“出版”的众多涵义中,“公之于众”的涵义更有着特殊的地位。

“出版”词汇引入中国的时间,学界已有研究。据王益、朱光暄、薛钟英等学者考证认为,“出版”是从日本引进,最先使用的是梁启超,时间是1899年12月[6] 。吉少甫的考证认为,梁启超最早使用此词是在1899年8月,提前了4个月[7]。意大利人马西尼在其所著《现代汉语词汇oIaDeVAv0XSAxh4v+nOGZw==的形成——十九世纪汉语外来词研究》一书中,记载中国最早使用“出版”一词是在1879年,黄遵宪与日本学者龟谷省轩的“笔谈”中用了此词[8]。梁启超于1902年写成的《敬告我同业诸君》一文,大量使用了“出版”一词,并把“出版”与“自由”相联系:“西人有恒言曰: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为一切自由之保障,诚以此两自由苟失坠,则行政之权限万不能立,国民之权利万不能完也。而报馆者即据言论、出版两自由,以实行监督政府之天职者也”[9]。1903年,邹容在《革命军》一书中,也提到了“出版自由”。由此可以确定,出版一词应在晚清由日本引入我国,并在其诞生之初,就带着宣扬民主、倡导言论自由的光环。

2 晚清对出版管理的现代性法制构建

在晚清前期,对出版管理大都援用《大清律例》中禁止“造妖书妖言”的条款。即“凡造谶纬、妖书、妖言,及传用惑众者,皆斩。若私有妖书,隐藏不报官者,杖一百,徒三年”[10]。由于变法革新的高潮迭起,特别是报纸已显现出其引领舆论走向的绝对优势。晚清政府一方面开始官办报纸,另一方面开始吸收西方法律理论,引进西方法律原则,全面变法修律,通过移植,重新构建中国新型的法律体系,不管最终执行力如何,其态度是积极主动的。

从1906年至1911年,清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专门适用出版业、特别是适用于报刊出版的法律,主要有:《大清印刷物专律》(1906年7月颁布)、《报章应守规则》(1906年10月颁布)、《报馆暂行条规》(1907年9月颁布)、《大清报律》(1908年3月颁布)、《钦定报律》(1911年1月颁布)[11],以及与出版相关的《著作权律》(1910年颁布)。

对于《大清印刷物专律》,有人认为是中国第一部新闻法的说法,值得商榷。该专律第一章“大纲”,第一款“京师特设印刷总局,隶商部、巡警部、学部。所有关涉一切印刷及新闻记载,均须在本局注册。”从立法角度讲,“所有关涉一切印刷及新闻记载”,皆是《大清印刷物专律》所规范的客体,并非仅报纸一例,而包括所有出版产品。该专律第二章“印刷人等”,第二款“凡以印刷或发卖各种印刷物件为业之人,依本律即须就所在营业地方巡警衙门,呈请注册。其呈请注册之呈,须备两份,并各详细叙明实在,及具呈人之姓名、籍贯、住址,又有股份可以分利人之姓名,注名籍贯、住址”。并包括“凡以印刷或发卖各种印刷物件为业之人”。可见《大清印刷物专律》所规范的市场主体,已涉及现代出版的编辑、印刷、发行三个环节,是对整个出版行业进行规范的部门法。

《大清报律》的制定动因在1898年就已见端倪。光绪二十四年(1898)六月上谕:“孙家鼐奏遵议《上海时务报改为官报》一折,报馆之设,所以明国事而达民情,必须官为倡办。该部所拟章程三条,均尚周详,着照所请,将时务报改为官报,派康有为督办其事”[12]。康有为亦上《请定中国报律折》,明确地提出了设立新闻法的要求:“臣查西国律例中,皆有报律一门,可否由臣将其译出,凡报单中所载,如何为合例,如何为不合例,酌采外国通行之法,参以中国情形,定为中国报律……并由总理衙门,照会各国公使领事,凡洋人在租界内开设报馆者,皆当遵守此律令。各奸商亦不得借洋人之名,任意雌黄议论,于报务及外交,似不无小补。”[13] 针对康有为的奏折,光绪上谕:“报馆之设,义在发明国事,宣达民情……兼可翻译各国报章,以备官商士庶开阔见闻,其于内政外交裨益匪浅。所需经费,自应先行筹定,以为久远之计。着照官书局之例,由两江总督按月筹拨银一千两,并另拨开办经费银六千两,以资布置……至报馆所著论说,总以昌明大意,抉去壅弊为要义,不必拘牵忌讳,致多窒碍。泰西律例专有报律一门,应由康有为详细译出,参以中国情形,定为报律,送交孙家鼐呈览”[14]。

由光绪帝的上谕,可知晚清政府制定报律、开办报馆的目的,在于“发明国事,宣达民情”,在于“官商士庶开阔见闻”以及有裨于内政外交,并非是像有些论者所说的,对报业的发展进行所谓严格管理。并且借鉴英美的判例法和日本等国家的大陆法对报业行为进行规范,同时拨出专款,期于久远。但不久政变发生,慈禧太后下令查封各地报馆、捉拿报纸主笔,情景又有所不同。

庚子事变之后,清政府被迫实行“新政”,报业重新恢复了发展的势头,于是再次启动制定报律的程序。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二月,民政部与法部的会奏称:“报馆之设,原以开通风气,提倡公论为主,其言论所及,动与政治风俗相关,东西各国主持报务,大都为政界知名人士,而政府亦复重视报纸,藉以观众意之所归,惟是言论过于自由,则又不能无越检逾闲之弊,故各国皆有新闻条例之设,用以维持正义,防制讹言,使舆论既有所发抒,而民听亦无淆惑,意至善也。中国报界,萌芽伊始。京外各报,渐次增设,其间议论公平,宗旨纯正者,固自不乏,而发行既多,则不免是非杂出。若不详定条规,申明约束,深恐启发民智之枢机,或为藉端牟利、惑世诬民者所波累。而正当之报纸,转不足取信于士民。”[15] 由此可看出,晚清政府对于报业的态度是国际化的,“藉以观众意之所归”。制定报律的目的则是“以维持正义,防制讹言,使舆论既有所发抒,而民听亦无淆惑,意至善也”,即进行规范化管理,而并非如有些人所言,对报业进行一味地扼杀和阻滞。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为防止盗版翻印,晚清政府又以世界通行《伯尔尼公约》为蓝本,参照各国的现行法律,经过多年修订,颁布了概念明确、界限清楚、惩罚较严厉的《著作权律》。《著作权律》的颁布,使晚清译著界和出版界多年的保护版权的要求,第一次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取得了普遍的效力。它不仅是中国的第一部版权法,也为以后版权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础。1915年颁布的中华民国的首部版权法《著作权法》,共45条,除了个别条文略有增删合并外,基本上依照了大清《著作权律》[16]。足见其先进性。

以上几部新闻出版的相关法律,从立法机关、隶属机构、筹备时间等可以看出,晚清政府对于《大清报律》等的颁行,持审慎的态度,不仅经过了比较繁复的立法程序,最后还要交由宪政编查馆核订。尽管晚清政府的执政力是羸弱的,机体是腐朽的,出版业的立法皆是嫁接国外的枝叶,在中国本土开出的只是报业之昙花,但这却不影响其法律的现代性的本质。对此,我们应给予公允的评判。当然,自由是相对的,晚清政府从维护自身统治的角度,对报刊的出版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如《报章应守规则》,对报纸所登内容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基本是禁止性条文,其主旨在于八个“不得”,并制造了《苏报》案,对宣扬民主的进步人士进行镇压。

3 晚清对出版现代技术的移植与应用

鸦片战争后,中国传统出版业中的官书局与民间书坊、书肆及私人刻书三足鼎立的格局被打破,变为官书局、民间书坊、书肆、私人刻书与传教士出版机构、洋务派翻译机构五分天下的局面。传教士们来到中国的同时,也带来了西方先进的印刷出版技术。石印以及铅活字排版法及彩印等技术的引进,新型印刷设备的使用,对时人是一种难以言表的震撼。王韬曾对这些新技术的使用过程如此描述:“西人设有印书局数处,墨海其最著名者。以铁制印书车床,长一丈数尺,广三尺许。旁置有齿重轮二。一旁以二人司理印事。用牛旋转推出入,悬大空轴二,以皮条为之经,用以递纸。每转一过,则两面皆印,甚简而速,一日可印四万余纸。字用活板,以铅烧制。墨用明胶、煤油合搅煎成。印床两头有墨槽,以铁轴转之,运墨于平板,自无浓淡之异。墨运则字迹清楚,乃非麻沙之本。印书车床重约一牛之力。其所以用牛者,乃以代水火二气之用耳。”秀水孙次公《洋泾滨杂诗》云:“车翻墨海转轮圆,百种奇编宇内传。忙杀老牛浑未解,不耕禾陇种书田。”[17]1856年,郭嵩焘在日记中也详述其在英商墨海书馆中目睹的印刷情形,且慨叹“西人举动,务为巧妙如此”。由此可以看出教会已将轮转印刷技术带到中国,附着性很强的油性墨已普遍使用,教会印刷企业也颇具规模。

那么,中国本土的印刷技术又如何呢?1901年的《纽约时报》载有一篇《清国报业见闻》,对晚清的排版印刷有如下描述:

清国排字工要铅字分格盘前取活字时候,不像国外总持站立姿势,他必须手脚并用,并不时地向后迈步,韵律十足。如果编辑词汇量十分丰富的话,就需要活梯了,每个字都有一个囊。一般的报纸需要大约4000个汉字的量,装这些活字的空间足可住下一个排字工。一份报纸与众不同的标志,就在于是否使用了非常用字,任何报纸都愿标榜其博学多识,有些编辑就喜欢这样附庸风雅,其实朴实和别出心裁只是聊以自慰而已,只有编辑自己知道。因为没有商人期望或提出这种要求。每间办公室都有铸字车间,有两个人干活,一个人忙于制钢模,另一个人则尽力使模软化,并取模压印。排字工每造一个新字就得多制一个囊袋。他们的记忆必须又快又准,否则将为一篇文章费尽心机,耗时而不成。因为铅字很软不好拿,且易损,当活字变得无用时,只有将它扔进锅里重新铸造。

一间排字房里有12人,包括排字工和修理工,另外还有更多的活字在印刷间,那个工作必须相当谨慎,因为使用的是非常薄的纸张,所以你需要注意每一次印刷以使印刷工能将它们对齐,以备晚上10点钟开始进行至关重要的用于次日晨报的重要文章。一旦有新闻发生,印刷将立即停止,直到变换模子,两张相同日期报纸也许内容大相径庭。有趣的是,订同样报纸的邻居,由于印刷时间的不同,他们可互相交换不同版面看,花一份的钱读两份报,何乐而不为。报纸主要在当地发行,印刷几千份晨报供日间阅读看来必不可少[18]。

从这段描述中可以看出,晚清民族印刷工业虽然规模较小,设备谈不上多先进,但已在运用现代的铅活字印刷排版技术。由于民族工业不发达,印刷所用的原材料及机器设备进口比较多。以出版业消耗最多的原材料纸张为例,当时进口的洋纸主要为有光纸、新闻纸及印刷纸三类。有光纸供印刷教科书及其他书籍之用,新闻纸主要用来印报纸,印刷纸供印账簿、册籍、票据等用。据统计,1903年,中国从国外输入价值260多万两白银的洋纸,主要用于书籍出版,到1906年输入量增长了二分之一,到1911年增加到一倍以上[19]。贺胜鼐《三十五年来中国之印刷术(1897—1937)》一书中,对此也有描述和议论:“关于新印刷术所用之原料,如印刷机器、印刷材料,纸张之类”,“以国内工艺不振,类皆仰给于外国”。“于培植印刷人才之外,更宜努力于印刷原料之制造”[20]。

总之,晚清时期虽宪政未能确立,国家性质尚未改变,民主的政体仍在酝酿之中,但对出版业却提供了一定自由的空间,民主的气息是存在的。同时,在出版管理上,援引西方的法律精神,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出版发展的法律;在现代出版技术应用上,以传教士出版机构开其端绪,民族印刷工业也有适时的跟进。这些都可视为中国出版业现代化转型的重要因素。

注 释

[1]沈括.梦溪笔谈·卷18·技艺;宋人江少虞.事实类苑·卷54,《板印书籍》所载略同:“若印数千百本,则极为神速,常作二铁板,一板印刷,一板已自布字,此印者才毕,则第二板已具”。

[2]高濓.遵生八笺·卷14

[3]海瑞.备忘集·卷5[R].禁印书籍

[4]黄训.名臣经济录·卷44[R].兵部

[5]圣谕二·钦定国子监志·卷2

[6]参见王益.“出版”再探讨[J].出版发行研究,1999(6)

[7]吉晓蓉.吉少甫与出版简史[J].出版史料,2009(4)

[8][意]马西尼著;黄河清译.现代汉语词汇的形成:十九世纪汉语外来词研究[M]:上海: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196

[9]梁启超.敬告我同业诸君[M]//中国出版史料补编.北京:中华书局,1957:164

[10]大清律例·卷23·刑律。参见潘贤模,吕光.中国新闻法概论[M].台北:正中书局,1973:6

[11]参见刘哲民.近现代出版新闻法规汇编[M].北京:学林出版社,1992

[12]谕派康有为督办官报[R].光绪政要·卷24

[13]汤志钧.康有为政论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1:334

[14]光绪朝东华录(四)[M].北京:中华书局,1958(总4155页)

[15]民政部法部奏订报律草案[R].光绪政要·卷33,

[16]参见 闵杰.中国第一部版权法诞生于清末[N].中国文化报,2010-12-30

[17]王韬.瀛壖杂志·瓮牖馀谈[M].长沙:岳麓书社,1988:197

[18]弗莱德雷克·W·哈迪.清国报业见闻[N].纽约时报,1901-03-24;见 郑曦原.帝国的回忆:纽约时报晚清观察记[M].北京:三联书店,2001:133-134

[19]施金炎,施文岚.中国书文化要览[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7:51

[20]贺胜鼐.三十五年来中国之印刷术(1897-1937)[M].北京:中华书局,1957。参见黄宝忠.近代中国民营出版业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

(收稿日期:2013-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