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存平
摘要:马图里迪学派(El-Maturidiyyah)系伊斯兰教逊尼派教义学的两大支柱学派之一。在伊斯兰社会转型时期,马图里迪学派从当时多民族、多宗教的社会现实出发,建构了一个旨在论证和阐述伊斯兰教义的学科体系,为多元的伊斯兰社会奠定了统一的理论基础。这一体系不仅注重理性的作用,而且倡导宗教的宽容、温和与中正,开创了以中正原则为基础的逊尼派教义传统,成为历代穆斯林中正主义的思想源泉。加强对马图里迪学派的研究,不仅对正确把握当代阿拉伯世界伊斯兰主流思潮“中间主义”的历史渊源,发扬伊斯兰教中正思想以及抑制极端主义思潮有极大的帮助,而且对促进我国与伊斯兰世界的文化交流,加深双方的合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关键词:伊斯兰教义;逊尼派;马图里迪学派;中正思想
文章编号:1673-5161(2013)02-0092-14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码:A
先知穆罕默德归真后,随着伊斯兰教的对外传播和伊斯兰国家版图的迅速扩张,阿拉伯穆斯林受到了来自不同宗教文化和哲学思想的冲击。伊斯兰国家境内原有的基督教文明、犹太教文明,以及大量翻译引进的希腊、波斯等东西方神学与哲学思想,使穆斯林群体信仰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和挑战,催生了伊斯兰教义的种种新问题。伊斯兰教义是穆斯林思想的最高指导原则,穆斯林内部因对教义的不同理解和外来思想对教义的冲击,在有关伊斯兰教义的研究、探讨和论争中,衍生出诸多教派和学派。截至马图里迪时代,伊斯兰世界的宗教、教派和学派呈现一派多元庞杂的景象。穆斯林大众徜徉于各种哲学思潮中的同时,也因诸多学派秉持的保守与自由、宗教与世俗等迥异的特质而产生了种种疑惑与困顿,因此,他们期待权威教义学者来解惑释疑。
一、马图里迪学派的形成与传播
马图里迪学派产生于阿拉伯阿拔斯王朝时期割据的王朝萨曼王朝,该王朝管辖的核心区域河外地区(中亚地区)是东西方学术的交汇点和中心,亦即一个多宗教、多教派、多学派和多思潮的地区。马图里迪学派奠基人在那里接触和学习了祆教、摩尼教、新马兹达克教、佛教、基督教和古希腊哲学等东西方宗教与哲学,并对伊斯兰早期的穆尔太齐赖派、盖德里耶派、贾卜利耶派和哈什维耶派等教派与学派有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在这些宗教、教派、学派和哲学等不同的思想体系面前,如何对待它们不仅是关乎内部分歧和矛盾调和的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关系到幅员辽阔、多民族和多文化的伊斯兰国家的穆斯林,如何看待异质文化以及如何与不同文化背景的非穆斯林和睦共处的社会现实问题。
马图里迪是一个虔诚的逊尼派穆斯林,对逊尼派信仰矢志不移,其名著《认一论》、《逊尼派经注》及被穆斯林大众授予的“逊尼派教义伊玛目”之冠就证明了这一点。他以《古兰经》和“圣训”为理论依据,以伊斯兰教普世、灵活之特征和开放、兼容的思想为指导,从伊斯兰教义的角度,给处于内忧外患和历史性转折时期的穆斯林社会提供一个中正温和的解决方案,为伊斯兰文化与其他文化多元并存、相互借鉴、和睦共处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时,从一个更长远的视角加以审视和研究,最终得出自己的结论,建构了开放、理性、温和、中正的伊斯兰教义学体系。
(1)马图里迪的生平与著作
史料关于马图里迪的记载很少,在仅有的这些记载中,多是对他的赞誉,如哈奈菲派学者加西姆·本·盖特卢布加在其《传记之冠》中提及马图里迪的著作及其尊师伊玉迪,但忽略了马图里迪的生平。著名学者塔什·库卜拉本·扎德在《幸福的钥匙》中指出,逊尼派在教义学领域的领袖有两位,一位是哈奈菲派的,另一位是沙斐仪派的,其中哈奈菲派的领袖就是马图里迪。
马图里迪全名为艾布·曼苏尔·穆罕默德·马图里迪,他出生于河外地区撒马尔罕附近的马图里迪村。因卒于撒马尔罕,故又称撒马尔罕迪。有学者考证,马图里迪是麦地那望族艾布·阿尤布·安萨里家族的后裔,但因其依据不足,没有被其他学者认可。马图里迪出生年月不详,有学者根据他的老师穆罕默德·本·穆加提·拉济的卒年(即伊历248年)推断,认为马图里迪可能生于伊历238年左右,因为师从这位法学家和圣训学专家,学龄不应小于十岁。马图里迪先后师从穆罕默德·本·穆加提·拉济(?~伊历248年)、艾布·奈斯尔·艾哈迈德·本-阿拔斯、艾布·拜克尔·艾哈迈德·本·伊斯贺格、奈西尔·本·布勒希(?~伊历268年)。这四位学者都是艾布·哈尼法的再传弟子或再传弟子的门下。
马图里迪毕生潜心于古兰学、圣训学、伊斯兰教法、教义等,他博学多才,精通阿拉伯语和波斯语。他也曾多次游学,与许多教法学家、圣训学家进行切磋和辩论。马图里迪以其渊博的知识获得了认可和支持,最终成为逊尼派两大教义学派之一的奠基者。在关于伊斯兰教义的激烈论争中,马图里迪捍卫了逊尼派教义思想,在逊尼派教义学上做出了卓绝贡献,藉此享有“逊尼派领袖”、“正道的伊玛目”、“教义学家的伊玛目”、“穆斯林信仰的纠正者”、“人类思想的评论家”等诸多美誉。
虽然我们对马图里迪的生平知之甚少,但他留存于后世的著作却很多,而且大多保存比较完整。马图里迪一生著述丰硕,涉及经注学、教义学、教法学等,其中最主要的著作有:
1 《逊尼派经注》。此作是以逊尼派教义、教法学说为基础的一部《古兰经》注释巨著,共有10册。在该著作中,马图里迪采用了分析、辩证与批评的方法,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对《古兰经》进行了注释。在马图里迪之前,学者们对《古兰经》的注释局限于以传闻注释,很少加入个人见解,也甚少采用分析、辩证与批评的方法。相较于此,马图里迪的《古兰经》注释有所创新,为后人开启了以理性与传闻兼容并蓄的注释经文之门。
2 《认一论》。这是有关伊斯兰教义的一部名著。该著作是了解马图里迪教义思想的基本原始资料,亦是了解早期伊斯兰教各大教义派别思想观点以及当时流行的其他宗教或哲学思潮的主要文献之一。其内容涉及真主、天使、经典、圣使、复生、后世、乐园和火狱等相关信仰问题。有学者指出,从《逊尼派经注》和《认一论》这两部著作看,马图里迪是真正意义上的逊尼派教义学和《古兰经》见解注释的奠基者。
除以上两部著作外,马图里迪还有许多有关伊斯兰教义、教法等方面的著作,诸如《信仰》、《沙里亚法源》、《辩论集》、《论文集》、《论穆尔太齐赖派的空想》、《驳艾布·穆罕默德·巴希里德五则》、《驳格拉米特》等。然而,仅有《逊尼派经注》和《认一论》得以出版面世,其他著作或流失或未出版。
(2)马图里迪的思想渊源
马图里迪的四位老师都是艾布-哈尼法的再传弟子或再传弟子的门下,在教法上都属于哈奈菲学派。艾布·哈尼法是伊斯兰早期著名的教义学家和教法学家,被尊为“大伊玛目”,哈乃斐教法学派系他所创,因他以个人意见和灵活创制法律著称,故哈乃斐学派又有“意见派”之称。艾布·哈尼法学识广博,精通古兰学和圣训学,在伊斯兰教义和法学领域造诣颇深,其理性与经文相辅相成的论证方法和中正思想独成体系,被认为是第一位在理性与经文之间择取中正之道的学者。他著作颇丰,涉及圣训、伊斯兰教义、法学、伦理等,其流传极广的教义名著有《大学》、《学者与学生》、《训诫》等。艾布·哈尼法以前的逊尼派教义以口述的形式传承,他是首位记录逊尼派教义并有专著的学者。马图里迪深受艾布·哈尼法的影响,并完全继承了其有关伊斯兰教义和教法的论证方法和思想学说。
同时,马图里迪无论在方法论还是教义思想深刻性方面都具有开创性的意义,正是这种继承和创新使他的教义学论著《认一论》最终成了不朽名著。该著作是逊尼派教义史上第一部以《古兰经》和圣训为依据,分析、论证伊斯兰教义的经典著作,亦是真正意义上的教义学论著,《认一论》也因此成为后世学者大力效仿的模板。
尽管马图里迪教义思想源于艾布·哈尼法,但在形成过程中他承袭了之前的逊尼派学者的思想学说,糅合了当时的各大学派,如教义派别、哲学思潮和宗教思想,哈瓦利吉派、穆尔太齐赖派、盖德里耶派、贾卜利耶派等的思想在其著作中都有明显的反映。同时,他吸收了哲学思潮的认识论,以及宗教与哲学、理性与经文相结合的论证方法,其著作也含有不少祆教、摩尼教、新马兹达克教、佛教、基督教等宗教的思想。当然,马图里迪是以《古兰经》和“圣训”为基础,撷取精华、去其糟粕地吸取前人思想。在某种程度上,马图里迪摆脱和远离了当时政治和宗教派别的羁绊和偏见,从宗教对话、文化交流的角度创立了教义思想体系。这也是其教义思想学说在宗教、思想、文化多元的非阿拉伯地区广泛传播的主要原因之一。
马图里迪所创立的教义学思想体系的产生,标志着马图里迪学派思想体系的形成,其教义学名著——《认一论》为马图里迪学派以后的发展提供了立论基础。马图里迪运用经典与理性兼容并处的方法,以其温和、中正的教义思想得到了穆斯林大众的认可。在他与众多弟子的努力下,其思想逐渐传播开来,形成了以他为代表和命名的马图里迪学派。该派与艾什尔里学派共同维护了逊尼派教义,最终成为逊尼派的两大教义学派之一。
马图里迪学派无疑是伊斯兰学术思想史上的一座高峰,在伊斯兰文化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马图里迪在世时,弟子众多,门下培育出了许多著名学者,其学派思想传播地域广阔。马图里迪学派著名学者艾布·迈因·奈塞菲在《宗教原理证据阐释》中指出,布哈拉、整个河外地区乃至土耳其最边远的地域、木鹿和巴里黑的伊玛目们都遵循该派。马图里迪去世后,随着众弟子及追随者在伊斯兰世界的流动与传播,马图里迪学派思想逐渐传播开来。奥斯曼王朝时期,马图里迪学派传播极广,几乎影响到伊斯兰世界各地,从者如织,遂成为逊尼派的主流学派之一。时至今日,埃及、土耳其、伊朗、伊拉克、叙利亚、阿富汗、印度、孟加拉、巴基斯坦和中国等国家都有大量的马图里迪学派追从者。马图里迪学派思想传播地域广阔,追随者规模甚大,在1000多年的历史长河中绵绵不绝,影响至今的主要因素就是其思想体系的中正之特性。
二、马图里迪学派的中正思想
马图里迪学派作为逊尼伊斯兰教义学派,从伊斯兰教义的视角,通过与其他派别、宗教和哲学思想代表对话的方法,进行了对伊斯兰教义的研究和探讨,从而探求中正地解决穆斯林内部矛盾的教义思想基础,亦探求对其他宗教或哲学流派追随者进行宣教或和睦共处的方法与思想理念,并就穆斯林大众所面临的内部和外部问题,给予思想和方法上的指引,从而使穆斯林乌玛和伊斯兰社会和谐统一。其中正思想之特点举例如下:
(1)哈里发问题
哈里发问题是早期穆斯林内部产生派别的重要原因之一。先知穆罕默德归真后,穆斯林有关哈里发问题的争论,表面看来是政治的,但实际上是以宗教为基础的。对此问题持不同观点的争论者,尽管有时掺杂着政治私心,但其争论的初衷是为了完成宗教义务和得到宗教的满意。所以,每个派别有关伊斯兰教义的研究,都涉及到了哈里发问题,因而产生了有关哈里发问题的不同思想观点,成为穆斯林内部矛盾的导因之一。
什叶派主张,领导权是伊斯兰教的要素与基本,属于穆圣后裔世袭的特权,不属于公众事宜,公众没有权力推选和议定哈里发;哈里发必须是受真主保护而没有任何过错的人,且由先知亲自指定;阿里就是穆圣所指定的哈里发。而哈瓦利吉派则主张,领导权不是古莱氏人或阿拉伯人的特权,哈里发要通过穆斯林大众正确、一致的自由选举和宣誓效忠而选定,所有的穆斯林无论种族、出身,都可以担任哈里发;被选定的哈里发只要能秉公执法,远离错误与过失,他可以一直留任。若有所偏离,必须罢免,不愿离任者诛杀之;选举伊玛目(领袖)不是宗教义务,穆斯林群体若内部能达成共识,而且一切事务的运作无需伊玛目,可以不设伊玛目。
马图里迪学派针对这两派的观点,以经训与理性的评判依据,进行了积极有效地均衡。该派认为,领导权为穆圣后裔世袭的特权及阿里是穆圣指定的哈里发的观点与事实不符。因为,假如哈里发为继承的特权,那么依照伊斯兰教继承法,穆圣的叔叔阿巴斯比其侄子阿里更有继承权;另外,如果哈里发问题有明文规定,且阿里为明文规定的哈里发,那么它应该是公布于大众的,而不是保密的。事实证明,阿里与其他三位前任哈里发竞选时,没有拿出对他的竞选起关键作用的明文依据,充分说明不存在这样的条文。还有,从阿里和其他三位哈里发的宗教操守和虔诚来看,他们绝不会违背明文规定。其他圣门弟子及穆斯林大众亦绝不会集体违规,而向阿里以外的三位哈里发宣誓效忠。据此,什叶派有关领导权的主张是不正确的。同时,哈瓦利吉派的观点有违经训教导,不符合伊斯兰教义。因为穆圣说:“领袖将在古莱氏族中产生。”艾布·拜克尔在“塞吉费”会议上推选哈里发时,以这段圣训反驳了众辅士,且任何人都没有否认它。又据艾哈迈德圣训集记载:“没有领袖而死的人,他的死亡与愚昧时代的人的死亡一样。”两段圣训及圣门弟子选举哈里发的事实证明,哈瓦利吉派的观点也是与经训相悖的。
马图里迪学派主张,选举领袖是有经训明文依据的宗教义务,穆斯林群体必须要选举主持聚礼和会礼、执行法律、征收赋税、保卫领土、讨伐叛逆、解决纠纷、维护统一、建设文明城市的领袖;哈里发应从古莱氏圣族中推选;领袖必须要经过穆斯林大众的自由协商、宣誓效忠而委任,因伊玛目之过失或犯错不必要直接罢免,亦不能因其不愿离任而诛杀之,因为,除圣人外,再不会有受真主的保护而不犯罪或没有过失的人。所以,每个人都可能犯错,他应该有弥补过错的机会。他亦因犯罪而不会丢失信仰,不能视其犯罪行为为叛教,而以失去信仰者的身份来对待他。
综上,什叶派的领袖受真主保护而不犯错的观点,会导致过分集权而使领袖不受民众的任何限制,这既不符合四位正统哈里发及其他圣门弟子的做法,亦不符合社会正常发展的规律,会给伊斯兰社会埋下种种隐患。哈瓦利吉派的主张即所有的穆斯林,无论种族、出身,都可以担任哈里发,哈里发的职位不是古莱氏人或阿拉伯人的特权,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与马图里迪的初衷是相符的,但马图里迪因经文依据的存在,对经文的规定做了阐释,最终坚持了经文规定。而哈瓦利吉派的有关伊玛目的错误与过失、罢免及犯罪者身份之观点,太过极端,因为一个国家领袖的任免中隐藏着众多变数,往往险象环生,甚至引发激烈斗争和流血冲突,如果仅因其过错或违背教律之行为而罢免之或诛杀之,将会带来严重后果。因此,马图里迪学派在处理哈里发问题时,既运用理性判断,又不违背经训的精神,其主张符合伊斯兰社会的实际要求,有着明显的中正特征。
(2)犯大罪者的身份问题
穆斯林犯大罪后是否仍为信士,是早期伊斯兰教派别间争论的教义问题之一。哈瓦利吉派主张,不管犯大罪或小罪,穆斯林只要有了犯罪行为,那就失去了信士身份,他将永居火狱。该派甚至还认为,有违背真理的过失行为或错误观点,也是使信士失去信仰和叛教的因素之一。而穆尔吉埃派则提出了与此完全不同的观点,该派认为,信仰是心的诚信与认识,而功修是肢体的作为,它不是信仰的组成部分。除认识真主与心的诚信以外,一切功修不属于信仰的范畴,放弃它不会伤及信仰的本质。因此,如善功无益于非信士,犯大罪亦无损于信士,诚信者的信仰由于犯罪而不会消失。甚至该派有些人士还认为,只要穆斯林内心诚信,在口头上公开宣布叛教,或在伊斯兰国家一生崇拜偶像,或奉行基督教、犹太教,膜拜十字架,承认三位一体的人,也依然是伊斯兰教的信徒,并具有完美的信仰,将享受天堂。穆尔太齐赖派则提出了两者之间折中的观点,认为犯大罪的穆斯林既不是信士,也不是非信士,而是位居两者之间,后世将永居火狱。该派认为,各派教义学家对犯大罪者的称谓没有分歧,都一致把犯大罪的人称为作恶者,而分歧在于犯大罪的人究竟是信士,还是非信士。有些主张犯大罪的人仍然是信士,有些则主张犯大罪的人是非信士。要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就要采纳其共同点,放弃其分歧点,所以要主张,犯大罪的人即不是信士,又不是非信士,而是居于信士与非信士之间。
在马图里迪学派看来,哈瓦利吉派与穆尔吉埃派都过于偏激,不符合经训之精神,而穆尔太齐赖派提出的两者之间折中的观点也有悖于经训,并没有说服力,使大家无法接受。因此,对犯大罪者的问题,马图里迪学派提出了既折中于哈瓦利吉派与穆尔吉埃派两派之间,亦不违背经训之教导,又能解决问题的观点,即信仰是诚信,与它相对的是不信,只要诚信没有被更替为不信,其拥有者仍然是信士。诚信与不信之间没有中介,只有怀疑,而怀疑亦是不信,故信士因欲望或冲动过盛而犯大罪时,只要他没犯与信仰相悖的大罪,如举伴于真主等,他仍然是信士。
马图里迪学派的这一观点与穆尔吉埃派的诚信者的信仰由于犯罪而不消失的观点接近,但有质的区别,因为前者观点具有信士犯大罪而不失信仰的前提条件,即只要他没犯与信仰相悖的大罪如举伴于真主,或认为大罪为合法等。那么如信士犯了与信仰相悖的大罪,他就会丢失信仰。所以,穆尔吉埃派诚信者因犯罪不失信仰的笼统的观点需要条件的约束,否则有违经训。
马图里迪学派还认为,只要信仰存在,无论犯多大的罪,犯罪者最终的归宿肯定是乐园,因为在许多《古兰经》经文中,真主给信士们许诺了在后世的赏赐,例如真主说:“信道而且行善者,得以乐园为招待所。”(19:107)真主又说:“作恶者只受同样的恶报;行善而且信道的男子或女子,将入乐园,受无量的供给。”(40:40)因为犯罪者是信士,且他干过许多善功,所以,他的罪过或将受到真主的宽恕而不受后世的惩罚,或不被宽恕而受到与罪相等的定期惩罚,他最终将进入乐园,享受真主的供给。
总之,马图里迪学派的基于经文和理性证据之观点,有效地解决了犯罪者信仰之大难题,化解了因此而引起的穆斯林政治和社会的矛盾,使犯罪者摆脱了极端主义以非信士身份定位的观点,并免遭掠杀和权力的剥夺,为保护信士的权力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展现了该派的中正之道。
(3)理性与宗教
马图里迪学派兴起之时,伊斯兰世界存在着许多教派和学派。其中有些学派盲信经文和字面之意,在宗教问题上反对理性思辨,对外来哲学和宗教文化采取全盘否定的极端的态度。这种宗教保守主义学派的思想容易导致宗教人士的独裁专制,亦会导致人性、自由的压抑和扼杀及社会的停滞不前等种种后果。在这种思想的主导下,教会专制下的中世纪欧洲黑暗时期社会的历史,有可能会重演。还有些学派则崇尚理性,主张以理性思辨和逻辑论证来解释伊斯兰教信仰,理性与经文有冲突时以理性为准。这种理性至上,重哲学,轻宗教的自由主义,亦会危及社会的秩序、道德、公理、家庭和人情关系等,并会使人远离正义原则。马图里迪学派则通过对这些学派的深刻研究,从学术上提出了解除两派间张力的方案,以期从根本上解决这一伊斯兰社会问题,使其正常发展。
在谈及宗教保守主义时,马图里迪学派指出,部分教法学家和圣训学家所指出的认识宗教必须通过经文,不能依赖理性之观点,是一种来自恶魔的想法和搅扰,因为真主促动和命令仆人去研究、思考和参悟宇宙万物并引以为鉴,充分证明了研究和思考是人类获知的途径之一。每一个不同宗教学派的人都一致认为自己坚持的就是真理,其他的都是谬论。但事实上,宗教必须要通过理性证据辨别其真伪。
马图里迪学派从根本上消除了宗教人士的神圣特权,以便杜绝以得到灵感启示等名义擅自篡改教义的现象。该派指出,真主从人类中派遣了许多使者,来劝勉善人,警告恶人,并为众人解释他们所需求的今世和后世的事务。众使者都是替真主传达命令的,都是诚实的,都是忠心的。最初的使者是阿丹(亚当),最后的使者是穆圣,穆圣是一切使者中最贵的使者。穆圣与其他圣人一样,都是从人类选派的。他既不是真主的儿子,亦不是真主的组合体,更不是神。真主是立法者,他只是真主律法的传达者。他去世后,真主再不会派遣新的使者来传达启示,颁布新的律法,所以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名义对穆圣传达的真主的律法进行修改。马图里迪学派以此限制和规范了教职人员的宗教权力,以期避免保守主义或非理性主义的宗教极端。
在谈及理性自由主义时,马图里迪学派指出,这个世界是物质、形态多样而相对的,而人是这个世界的缩影,被哲人们称为小世界,他拥有理智,可以使这个世界聚散分合,并具有不同的秉性和私欲。若任人为所欲为,个人和社会都会陷入争斗的漩涡而遭受毁灭。创造这个世界的造物主不会对这个世界和人置之不理而使其处于无领导和无序的状态。所以,真主差圣降经并赋予人类鉴别其使者与经典的理性,以便引导人们走正路,过和谐的社会生活。因此,理性与经典是人类认知必不可少的两大源泉,亦是辨别真伪,区分真假的判断标准。为了维护理性与经典的双重权威,马图里迪在其名著《认一论》中,通过分析世界与人类的特性,论证了理性与经典在人类认知领域的作用和重要性,并以经典与理性为理论基础,阐释和论证了伊斯兰教义问题,旨在纠正人们因盲从宗教或哲学而产生的错误思想倾向和观点。
马图里迪学派认为,真主在许多经文中提出,他创造了人并赋予其理性,以便去研究、思考和参悟宇宙万物,认识其中他显示的迹象。理性与经典都来自真主,二者具有的真理并不矛盾,因为一切真理都出自真主。该派认为,宗教要通过理性论证来认识,理性是认识真理的途径之一,理性的真理与经训的真理是一致的,但理性的认知能力是有限的,不能逾越其认知范围,要适可而止,超出理性的问题必须要以经训的指导而认识。其认知结果与经典相悖时必须以经典为准,因为真主启示的经典是绝对真理,是受真主保护的。由此看来,马图里迪学派对哲学是不排斥的。但如果哲学主义以哲学的名义,违背了理性原则,或逾越了理性的研究领域,那么马图里迪学派对其是绝对反对的。
总之,在外来宗教、哲学思想的冲击和挑战下,马图里迪学派从传播地区多民族、多宗教的社会现实出发,根据伊斯兰教的普世性、灵活性和多元性特征,建构了宗教宽容、理性、温和、中正的伊斯兰教义学体系,为伊斯兰文化与其他文化多元并存、相互借鉴、和睦共处奠定了理论基础。该派既不过分推崇理性,亦不保守古板,通过研究和对话的方法,以《古兰经》和圣训精神为基础,批判地接受外来思想的做法,不仅对伊斯兰教的传播和伊斯兰文化的本土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成为历代穆斯林中正主义思潮所仿效的典范。
三、马图里迪学派中正思想的影响与意义
回顾伊斯兰社会发展史,在每个转型时期,基本上都会出现三种思潮,即世俗主义、保守主义和折中主义。世俗激进主义崇尚外来思潮,颠覆传统、摒弃经训,它对伊斯兰教的传统观念与制度具有杀伤力,但其本质是一种“乌托邦工程”且难以避免自身的异化。伊斯兰保守主义盲信经文和字面之意,在宗教问题上反对理性思辨,对外来哲学和宗教文化采取全盘否定的极端态度,难以适应日益开放的多元化社会环境。而在伊斯兰社会中,最有影响并且占主流地位的还是中正的折中主义,即逊尼大众派马图里迪学派和艾什尔里学派。折中主义崇尚伊斯兰教传统和经验,在理性维护伊斯兰教义的同时,对外来思想持批判地接受态度,以期与社会的演变和发展相适应,坚持伊斯兰教普世、宽容、理性、温和、中正的思想理念。
当然,伊斯兰折中主义历史上也有过革命,复兴改革家们并没有放弃调动民众激情去实现特定的目标,但这不是一种常态,而是一种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问题解决后,他们具有重新回到温和折中之思想理念的机制。因此,折中主义一直是伊斯兰社会的主流,因而被称为大众派。近现代伊斯兰复兴思潮中,走折中主义路线的许多伊斯兰教维新运动,都可以从中找到其思想的渊源,其中以马图里迪学派的特征最为明显。
马图里迪学派在伊斯兰教义学史上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里程碑。它既是穆斯林保守主义盲信经文、反理性之观点弊病的揭露者,更是推崇哲学、哲学至上的自由主义的反对者。它用经训与理性相辅相成的论证方法成功地维护了伊斯兰教义,并温和、中正地解决了有关伊斯兰教义的种种问题。穆斯林社会大转型时期,作为在传统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想碰撞中兴起的马图里迪学派,它的产生标志着伊斯兰教义思想倾向的重大转折,其中正主义思想的影响如下:
首先,在有关伊斯兰教义的研究、探讨和论争中,穆斯林社会内部出现的许多教派和学派,如哈什维耶派,盲信经文和字面之意,在宗教问题上反对理性思辨,对外来哲学和宗教文化采取全盘否定的极端保守主义;如穆尔太齐赖学派,崇尚理性,主张以理性思辨和逻辑论证来解释伊斯兰教信仰,理性与经文有冲突时以理性为准,奉行理性至上的自由主义;如盖德里耶派,主张人绝对自由:如贾卜利耶派,认为人无任何自由以及其他重哲学、轻宗教的哲学思潮。这些教派和学派要么过于保守,难以适应日益开放的多元化社会环境,要么过于理性,有损于伊斯兰教的地位。马图里迪学派介于保守与传统之间,既不过分推崇理性,亦不保守古板,在用理性维护伊斯兰教义的同时,不违背经训精神:对各派思想观点、外来哲学与宗教文化,既不完全否定,亦不盲目接受,而是以《古兰经》和圣训精神为基础,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其灵活与包容的处事方法有效地中和了各种极端主义思想,均衡了由各种极端引起的社会失重,因而得到了穆斯林大众的认可和拥护,被逊尼派学者称为“中正派”,在伊斯兰教义史上具有深远的影响。
其次,马图里迪学派不仅在伊斯兰教义学史上有很大的影响,而且对近现代走折中主义路线的许多伊斯兰复兴思潮亦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一是沙赫·沃利尤拉复兴运动。沙赫·沃利尤拉(1703~1762年)是近代印度伊斯兰复兴思想的奠基者,生于遵循哈乃斐派教法和马图里迪派教义的传统家庭,他在清真寺接受教育时,系统地学习过马图里迪学派的学说理论。因此,马图里迪学派对其伊斯兰复兴思想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二是南亚次大陆的宣教团体运动。宣教团体是印度著名穆斯林学者穆罕默德·伊利亚斯创办的伊斯兰复兴运动团体,穆罕默德·伊利亚斯(1885~1944年)曾就学于印度的迪尤班迪学校。该校是遵循哈乃斐派教法和马图里迪派教义的学校,以讲授哈乃斐学派和马图里迪学派经典为主,因此,穆罕默德·伊利亚斯从小就接受了系统的马图里迪学派教义思想,他所创立的宣教团体的意识形态就以马图里迪学派思想为主导精神。该宣教团体规模庞大,在许多国家建立了分支机构,其宣教活动影响极广,参加其年会的人数为200多万,仅次于麦加朝觐的人数。如今,该团体在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等国宣教中心的学校,仍旧讲授着马图里迪学派的教义思想。
三是努尔库运动。系土耳其的现代伊斯兰复兴运动。其发起人赛义德·努尔西(1873~1960年)出生于安纳托利亚东部比特利斯省的库尔德家庭,从小受到当地传统的伊斯兰宗教教育。努尔西从青年时代起就培养了大批学生,随着追随者日众,渐渐形成队伍庞大、有广泛号召力和影响力的群众运动。运动的参加者有学生、教师、宗教学者、新闻记者、军人、商人和以个人身份加入各党派的政治家等。其势力遍及土耳其城乡,并发展到中亚、巴尔干地区。该运动团体在土耳其设立了大约5000多个宗教活动和交流中心,努尔库运动成员大约有200~600万人。另外在国外还有其宗教活动和交流中心,据2001年的统计,在中亚有53个,德国有57个,荷兰有7个,奥地利有4个,比利时有2个,萨拉热窝有1个。这样一个影响巨大的伊斯兰复兴运动,遵循的正是马图里迪学派的教义思想。
除以上伊斯兰复兴运动,阿拉伯世界现代伊斯兰复兴运动先驱穆罕默德·阿卜杜亦深受马图里迪学派的影响。穆罕默德·阿卜杜是近代阿拉伯世界伊斯兰教维新派代表人物,他一生致力于宗教教育和社会政治的改良运动,在伊斯兰国家具有广泛影响。阿里·阿卜杜·凡塔赫博士指出:“穆罕默德·阿卜杜曾试图拓展伊斯兰教教义学,构建了伊斯兰教新教义学,在其名著《认一论大纲》中,用所构建的新教义学框架,用新的方法论阐述了伊斯兰教教义问题。实际上,马图里迪学派的方法论是其新教义学的基础。”他还指出,通过对比穆罕默德·阿卜杜在《认一论大纲》中的观点和马图里迪学派的观点,我们发现,前者的观点来源于后者,且与它相符。穆罕默德·阿卜杜曾毕业于爱资哈尔大学,马图里迪学派的经典名著,例如奈季穆·丁·乌迈尔·奈塞菲的《教典》和凯马鲁·本·胡马米的《追就后世成功的信仰》被该校作为教材,他肯定读过这些经典,并受其影响,只是他没有明确说明罢了。《认一论大纲》为阿拉伯世界现代伊斯兰复兴运动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以此为线索,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当今伊斯兰国家的许多宗教领袖、思想家和政治领导人,都在不同层面上倡导马图里迪学派的中正思想。
在当今全球化、多元化的形势下,加强对马图里迪学派教义思想的研究,发扬该派宽容、中正的思想理念,对促进我国与伊斯兰世界思想文化的交流,增进相互了解,把握当前国际形势,促进世界和平,有着理论和实践上的重要意义。可以说,马图里迪学派秉承伊斯兰教中正、和谐、宽容的精神,以经典与理性相辅相成的方法为特点,以维护伊斯兰教义为主旨,以温和、中正地解决教义问题为目的,为解决阿拉伯-伊斯兰国家社会转型时期的种种问题,提供了自我解困、自我调适、自我更新的重要精神支持,具有深远意义。
阿拉伯世界研究2013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