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 慧
(河北大学 研究生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养老保险是政府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本文就我国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财富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但笔者认为,其本质是政府对民众的长期负债.这个长期负债的时间很长,少则十几年,多则三四十年,政府通过法律法规把民众的钱筹集起来,通过政府行为按规程操作,使其保值增值,在参保人退休后再按月返还给参保人.当然,这与企业的长期负债不同之处在于,企业的长期负债是有固定的利息和还款年限的,而养老金的发放并没有固定的利息和还款年限,要视参保者的缴费水平、工作年限、当地平均月工资等多个因素而定.
任何一种形式的长期资金,最重要的都是其价值的保值增值.要使养老保险金实现其保值增值,则其投资回报率至少要跑赢以下几个方面:①银行存款利率;②通货膨胀率;③工资增长率.一般来说,现在的一元钱,比一年后的一元钱经济价值要大,即使不存在通货膨胀也是如此.因为货币投入生产经营后,其数额随着时间的持续而不断增长,这就是货币的时间价值.我们可以用一年期银行固定存款利率来代表其时间价值,养老保险运营的投资回报率只有高于此,才能保证其价值的保值增值.同理,它还需要跑赢通货膨胀率和工资增长率,如果其投资回报率不如以上三项的话,即使名义投资回报率为正,实际的投资回报率也为负,则养老保险的筹集就没有多大意义了.只要能确保参保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的保值增值,再加上政府的适当补贴和财政转移支付,则养老保险金不会出现太大缺口.
只要能确保参保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保值增值,再加上政府的适当补贴和财政转移支付,则养老保险金不会出现太大缺口.这个结论是在积累制的基础上得出的.
而当今各国的养老保险支付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现收现付制,二是积累制.我国经过多次养老保险体制改革,从原来的现收现付制过渡到了部分累积制.部分积累介于现收现付制与完全积累制之间,是当前工作的一代人缴付养老保险费用,一部分用于上一代人,另一部分为自己的未来预先积累,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于改革前退休或参加工作的人员,没有个人账户的积累,因此在职职工向个人账户缴费的大部分已经用于支付现在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了,从而形成了我国养老保险金的“缺口”或“隐性债务”.据经济学家马骏、复旦大学副教授张晓蓉、李治国等人编写的《化解国家资产负债中长期风险》报告中测算,中国养老金缺口达18.3万亿元[1].
我国一直实行的是双轨制的养老保险制度,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实行由财政统一支付的退休养老金制度;而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其实其他国家有的也实行公务员和其他人员养老保险不同的政策,但一般差别较小.而中国机关事业单位不仅在职时不用缴纳养老保险,据1995年到2002年的资料,退休后事业单位的退休金替代率在103.03%和92.11%之间波动,机关单位的退休金替代率由94.46%上升到104.56%,企业单位的替代率由1995年的77.3%下降到2002年的59.28%.到2004年,企业、事业和机关单位养老金替代率分别为52%、90%和93%[2].现阶段,差距只会更大.这样下来,公务员的退休金则是企业人员退休金的2~3倍.在这种制度下,既缩小了养老保险的缴纳范围,又扩大了支付范围,加重了养老保险的负担.
由于除了少数几个省市之外,大多数省市的养老金仍然只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和国库券等.加之目前中国基金运行的水平不高,国务院规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它金融和经营性事业.”[3]这种基金管理理念,虽然保证了养老基金的安全,但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养老基金的收益率.加上通货膨胀和工资水平的上涨,则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难度就更大了.虽然现阶段政府允许少数几个省市养老保险金入市,但由于缺乏经验等原因,其保值增值的效果不是很明显.正如前面所说,当养老基金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时,其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与现收现付制相比,就没有什么明显的优势可言.实现基金的高效率运作和保值增值,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对于养老金转轨过程中产生的“缺口”,现在主要有以下几种解决思路:
①将国有企业的部分股权划归专门的社会保障机构,用股权收益支付.
②将部分国有企业划归社会保障机构进行经营,以其经营收入偿债.
③增加税种或提高税率.
④发行养老保险债券等.但目前最重要的是将资金缺口透明化.以河北为例,应尽早测算出河北省的资金缺口,并将缺口的补缺方案具体化、步骤化,得出每年需要补缺的预算及补缺的方案,一步步慢慢来.笔者认为这部分“缺口”是养老保险制度转轨造成的,不应由现在的参保人承担,应纳入财政预算,用财政收入结合各专家学者的方案来补亏,不应再用“个人账户”的累计额来为这种转制成本买单.
在累积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养老保险制度仍有很多不足的情况下,保证养老保险金充足、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必须要有相应的财政支出的扩大作为保证,而2011年国家财政支出为109 247.7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为11 109.4万元[4],占全年财政支出的10.17%,这个比例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仍然过于偏低.尤其是这还是社会保障与就业的总比重,如果单看养老保险的财政支出,就会更低了.因此,应适当增加社保支出特别是养老保险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加大养老金运营的监督管理,包括加大内部监督和加大外部监督.加大内部监督,加强政府部门对于养老金运营的监管力度,如与社保基金会签订协议,保证一定的投资回报率等,确保养老金的保值增值.加大外部监督,就是要增加社保资金的透明度,从筹资、运营到分配发放等,筹资的具体细节、投资的渠道、方式及回报率等还有政府财政对于养老保险的补贴和支出等,都应公示,让市民了解自己养老金的去向.
此外,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早日实现统一管理;必要时可以分行业、自愿、弹性的推迟退休时间等以弥补短期内养老金收支源于转轨成本的压力,以及中长期内人口老龄化将导致养老金收支缺口的压力.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妥善运营,使养老金获得高投资回报率,并且不断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1]马骏,张晓蓉,李治国,等.化解国家资产负债中长期风险[DB/OL].(2012-06-11)[2013-06-23].http://misc.caijing.com.cn/chargeFullNews.jsp?id=111886697&time=2012-06-11&cl=106.
[2]张晓娟,陈泽华.浅析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差距[J].当代经济,2008,(1):30-31.
[3]刘渝琳,陈媛.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组合的几何分析 [J].财经问题研究,2005,(10):86-91.
[4]中央和地方财政主要支出项目 [DB/OL].[2013-06-23].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2/indexch.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