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莉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相继颁布实施,各级政府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泰兴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成为农机作业服务的重要载体,在提高农机利用率、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现就该市农机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发展措施和建议。
几年来,泰兴市农机部门遵循“民办公助”的原则,引导和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截至2012年10月底,全市已经发展农机合作社32家,共吸纳社员(会员)1 084人,农机具1 255台套,全年作业面积3.47万hm2,年服务总收入2 124万元。其中1家被评为江苏省“四星级”示范合作社,8家被评为江苏省“三星级”示范合作社;有8个农机合作社进入了《江苏省政府优先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库》;1个合作社被泰州市授予“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助推了各项农机作业水平的迅速提高和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
(1)农机作业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现代农业对农机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要求较高,迫切需要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农机专业合作社能实现生产作业服务统一规划,统一安排,规范作业地点、时间,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农机具的利用率大大提高。泰兴分界琪盛农机合作社每年4月底采取发布信息、电话预约、与作业区签订合同等措施,组织社员外出海南等省收割早稻,确保农机手一到作业地就有庄稼收割,减少了盲目作业和滞留时间,使跨区作业效益不断攀升。
(2)推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发展。农机合作社为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和自身经济效益,对各种节本增效的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积极开展试验、示范推广,促进了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应用。泰兴虹桥农机专业合作社建成后,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效益凸显,目前已拥有高速乘坐式插秧机7台,步进式插秧机3台,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4台套,烘干机1台,有机大米包装机1台。2012年,虹桥合作社所在的八圩村全部实行秸秆还田集成机插秧技术。
(3)农机合作社与农户、机手实现了三赢。
在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诚信服务,实行订单作业,农机合作社的服务质量因组织约束和合同保证而优于单机服务质量。2012年,泰兴分界琪盛农机合作社36台插秧机和20台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械,按照“统一组织作业、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成本核算、统一维修保养、统一油料配件供应”的模式为全镇农户开展机插秧服务,实现秸秆还田集成机插秧面积500 hm2。由于合作社组织管理服务化程度高,承担风险能力强,诚信有保障,农户愿意找合作社提供服务,机插秧产量大幅提升。经实地测产,机插秧中稻平均亩产650 kg,最高亩产745 kg,高出其他种植模式产量50 kg左右。从而实现了农机合作社、机手、农户的三赢。
(4)农机装备结构得到优化。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农机合作社积极投资购买大中型、高性能、复合式作业农机具,以提高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通过农机合作社的示范带动,购买、使用大型高性能农业装备的农民不断增多,使泰州市农机装备结构小型机械多、大型机械少,动力机械多、配套机械少,一般技术水平机械多、高性能机械少的“三多三少”的状况得到改善。目前,全市已有联合收割机1 241台(其中高性能收割机739台),大中型拖拉机735台,插秧机1 473台,农机化总动力已达53.5万kW,该市农机装备结构得到不断优化。
(1)发展数量较少。按照泰兴市农机服务产业化发展的要求,每镇至少应发展5个以上农机合作社,但到目前为止,平均每镇才发展2个农机合作社,不能完全适应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要求。
(2)服务项目单一。全市开展单项作业的农机合作社11个,占总数的39%,服务领域不宽,档次较低,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不强。
(3)利益联结不紧密。部分农机合作社只是一般意义上的简单联合,合作关系基础不牢固,积累机制不完善,利益分配多为一次性完成,缺乏扩大再生产能力和风险调节能力。
(4)管理制度有待规范。部分农机合作社制度不够规范,运作效率低,经营成本高。
(5)外部发展环境欠佳。农机合作社迫切需要相关部门进行指导示范、政策扶持、法律服务。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但基层尚未形成规范服务,注册登记、建设用地、金融信贷、购机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尚未得到落实。
调研结果表明,比较适合该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为:
(1)以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村集体为投资主体(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建立农机合作社,对本村土地实行耕、种、收、植保等一条龙服务。
(2)以农场和高产示范方为服务对象,签订相对固定的定向服务合同;以农场主、村负责人或农服中心负责人为投资主体。
(1)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一是加大农机合作社购机补贴力度。对于农机合作社申请购买高速乘坐式插秧机、40.43 kW(55马力)以上大中拖配套秸秆还田机、高效植保机,除优先保证供应外,市财政将按省财政补贴的标准实行累加补贴。二是加大农机合作社作业面积补贴。每个乡镇选择2个合作社,以村为单位,实行整村推进耕、种、收、植保(包括机械化稻麦秸秆还田和机插秧)一条龙服务,作业面积达133.33 hm2(2 000亩)以上的,补贴750元/hm2。三是项目优先扶持。市政府要把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各类农机重点工程项目、农机技术推广项目和财政扶持项目的主体,为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2)加大信贷和用地政策支持力度。资金不足影响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应将其列为信贷的优先扶持对象,贷款的利率要相对优惠,对合作社的固定设施建设和购买化肥、种子、油料等农业生产资料提供便捷的贷款支持。发改委、国土资源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简化用地手续的审批,对合作社的建设用地给予支持,提供便利,可以采取“租”“征”的办法,按农业用地办理有关手续,实现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3)加快推进“企社共建”。把握当前发展机遇,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企业间的相互交流,将农机企业的新技术和新机具引进合作社。合作社可以直接向农机生产企业反馈新机具的研发需求,推动农机产品结构升级。农机企业可以借助合作社组织机手统一购买机具、集中办理手续的优势,增加农机销售量;可以将新机具、新产品委托给合作社代理销售,让机手买到价格更优惠的农机具,降低农机企业的销售成本。农机企业可以利用合作社这个有效的平台来指导和帮助合作社做好机具的检修、调试、保养等工作,从而树立农机企业的良好形象,提升合作社服务水平,实现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企业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