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学设置指标,突出“察德”的针对性。将干部的德分解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四个方面,每个方面细化为10个子项,逐项设定分值,实行百分制考核,建立了干部德的考察的“四位一体”评价体系,增强干部德的考察的针对性。二是正反结合评价,增强“测德”的准确性。对于干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容易出现的原则性不够强、组织纪律性差、宗旨意识淡薄、关键时刻表现差等单独设置“问题性”测评项目,采取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反向测评,增强考察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多维立体透视,强化“评德”的全面性。通过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聘请监督员,征求纪检、司法、计生、信访等部门和居住地党员群众的意见等渠道,建立社会、家庭、单位三位一体的“德”的信息搜集网络,全面及时地收集相关信息,对干部德的表现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考察。四是强化结果运用,注重“考德”的导向性。及时把干部“德”的考核结果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本人反馈,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及时预警。把德的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培养教育的重要依据。对在德的反向测评中任意一项“社会有反映”、“群众意见大”票数达到测评人数30%以上的,由组织部门进行诫勉谈话;测评人数50%以上,且经调查情况属实的,由组织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已列为考核对象、提拔人选或者后备干部的,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