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辰星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
为增进政治、经济合作及地区稳定,1967年8月,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组成的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成立。20世纪80年代后,东盟从小到大,不断发展,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5国先后加入东盟,使这一组织涵盖整个东南亚地区,形成一个人口5.7亿、面积达450万平方公里的10国集团。东盟以集体的形象面世,以经济合作为基础,建立起一系列的合作机制,正日益成为亚太地区政治、经济以及安全事务中一支独立的重要力量,并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中国和东盟各国均为发展中国家,同时东盟与中国地理位置邻近、文化相通,有利于大力发展经贸合作,充分发挥相互间的地缘经济优势。自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和东盟各国已经形成良好的政治关系,这也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双方不但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也存在一定的互补性,互补性主要体现在资源构成、产业结构和工农业产品等方面,由于双方在此方面各有千秋,使得双方经贸合作的潜力无限。纵观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建立历程,大致可以分为萌芽期、发展期、成熟期等三个阶段。
萌芽期出现在1999年,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铭基就曾在马尼拉召开的第三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中国愿加强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联系。这一提议得到东盟国家的积极回应。
发展期主要是以2002年11月第六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朱熔基总理和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为标志,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自贸区进程正式启动。
成熟期主要指2007年1月14日,中国与东盟在菲律宾宿务签署了《服务贸易协议》,双方在60多个服务部门相互做出了高于世贸组织水平的市场开放承诺开始一直到现在。2009年8月,中国与东盟10国在泰国曼谷举办的第八次中国-东盟经贸部长会议上共同签署了自贸区《投资协议》。双方开始开放投资市场。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成功完成了自贸区协议的主要谈判,自贸区将如期在2010年正式建成。2010年1月1日,CAFTA正式建成。CAFTA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东盟作为整体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强劲,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中国-东盟合作机制是中国参与亚洲区域合作的重点,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重要标志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促成双方的经济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然而,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也存在诸多障碍性因素,阻碍了中国-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1)“中国威胁论”导致双方存在互信障碍,难以实现双赢
中国持续多年的经济增长,吸引外资以及出口的巨大额度,客观上使得“中国威胁论”颇有市场。区域经济一体化所需要的市场开放和自由竞争与中国的经济增长、就业和社会稳定等政策目标相矛盾,东盟国家虽然在文化上和中国有着很深的渊源,但由于政治上的原因,东盟国家在历史上一直对中国心存芥蒂,而且担心中国的强大会在经济、军事上给他们造成威胁。同时,许多原在东盟成员国内部的外资企业纷纷将业务转向中国。面对着中国经济的日益强大、吸收外资的增多以及大量价廉物美的中国商品涌入本地市场,东盟成员国内部以及周边许多国家感到了竞争的压力,如果“中国威胁论”继续存在,那么对中国的提防心理就会存在,不利于双方开展健康稳定的经济合作。
(2)出口产品的竞争性阻碍经济一体化进程
经济优势的互补性是区域经济实现整合的先决条件,经济优势的非均质分布决定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贸易创造效应的大小,而中国及东盟各成员国出口的都是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其贸易国别分布也较为接近,都以美国、欧盟、日本等居多。
从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初,发达国家制造业的成熟及在国内经济中地位的下降,东亚成为发达国家制造业向外转移的最大受益者。在东亚制造业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条特殊的产业转移链。亚洲四小龙作为中间环节,接受工业发达国家转移来的产业,同时将自己失去竞争力的产业转移到东盟和中国。于是,制造业在中国与东盟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并成为世界中、低档制成品的重要生产基地。因此,中国及东盟各成员国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存在着激烈的竞争。由于出口商品与市场结构的相似性,双方出口产品在第三国有重叠现象。例如,在美国、日本及欧盟市场上,泰国出口的主要产品(美国18项、日本19项、欧盟13项)中,分别有6项、6项、5项也是中国出口至该市场的主要商品。据一家综合研究所统计分析显示,东盟国家中仅新加坡与中国的贸易相关系数为负。中国与东盟产业结构的相似性极大地阻碍了双方贸易的发展空间,尤其是各国的一些中小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这也不利于CAFTA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亚洲区域向心力不足,多层次的区域或次区域经济合作并存的状况,削弱了经济一体化的动力。有学者评论:“东盟在和我国签署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框架协议后,又与日本和韩国签订相似的自由贸易协议,同时还在与美国修订和建立新的合作条约,这虽是其惯用的平衡外交战略,但其中也隐含着欲借重美、日牵制和防备我国的某种意图。”即使是在东盟内部的向心力也受到侵蚀,经济发展较快的一些国家先后与区域外的国家建立双边的自由贸易安排,试图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例如新加坡就同时与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和美国签订了自由贸易协议,菲律宾也与日本达成双边自由贸易协议。这些双边自由贸易安排,不仅不利于东盟整体的经济一体化进程,对中国-东盟经济一体化也增加了阻碍因素。
东盟内部缺乏一个能作为核心力量的强大的经济体,以及某些成员国面临一定程度的社会政治不稳定,导致东盟内部“离心现象”的产生。由于“东盟方式”的“不干涉内政”原则,各成员国在许多问题上难以统一,使其难以在地区争端中发挥作用。虽然《东盟宪章》已经生效,但东盟各成员国在一些问题上仍然存在较大分歧。如在讨论《东盟宪章》时,菲律宾、泰国等一些老成员国主张“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表决制”、对违规成员国“实行制裁和取消成员资格”,遭到新成员国的反对。最后,这两条没有写入宪章。
核心经济领导力量的缺乏以及内部成员矛盾使得CAFTA经济一体化的进展布满坎坷。
以东盟为主导的东盟自由贸易区已经逐渐成为大国之间角逐的一个重要平台,东亚的地缘政治因素也决定了其对整个亚洲和亚太地区的影响力。所以,在美国、日本等亚太大国纷纷融入该自由贸易区后,大国之间的战略较量和利益平衡成为中国必须面对的问题。而东盟的困境是既担心被卷入大国的实力游戏之中又需要借力打力。东盟各国都希望日本能在美国与日益崛起的中国之间,发挥平衡器的作用。而中日关系一直都是很微妙的,所以中日关系的友好与否对东盟成员国也是个时好时坏的因素。随着中美日都加入到亚太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欧盟处于自身的考虑,也不想被排除在亚太经济一体化之外,也已经与东盟谈判。早在2007年欧盟就提出以“区域对区域”的方式推进双方的谈判进程。但是,鉴于东盟和欧盟在经济实力上的巨大悬殊,谈判就呈现了一种不对称的状态。区域内大国之间的博弈结果是很不确定的,随着成员的不断加入,短期内中国在其中很可能是处于不利状态的,而大国博弈的状态如果处理的不好,势必会成为发展的障碍。
按照中国和东盟此前达成的协议,中国和东盟将依次完成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技术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谈判,并最终达成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但由于政治、经济、地区保护主义的影响,贸易谈判进展缓慢,要想加速推进中国-东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进程,必须加强贸易自由化谈判,实现各领域自由化。
(1)货物贸易
目前,中国和东盟就货物贸易的“一揽子谈判”搁浅,中国和泰国的双边谈判也因此中止。按照此前的协议,中国和东盟有关货物贸易的谈判要在2004年6月30日前完成。但截至目前,这项协议依然处于“最后的冲刺阶段”,且中国和东盟地区国家间的一对一谈判还没有展开。出现“僵局”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东盟的一些国家正在进行大选,并导致中国和东盟在“一些敏感商品上的谈判”出现一件分歧。今年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都进行了大选,这些国家的政治势力为了能获取国内工商业特别是制造业人士的支持,纷纷打出保护本国产业的“政治牌”。这无疑造成了双方在敏感商品上讨价还价的力度,从而增加了双方的谈判难度。
加速货物贸易谈判进程和力度已经刻不容缓。中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中的货物贸易自由化,可以就某个领域、某种产品逐一展开谈判,哪个领域、哪种产品双方的立场比较接近,容易达成协议,就先进行哪些,逐步实现相互间的自由贸易。
(2)服务贸易
2012年初,中国与东盟新签署的《关于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第二批具体承诺的议定书》已经生效。自2007年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服务贸易协议》后,这是双方第二次就服务贸易相互开放做出具体承诺,成为中国与东盟在自贸区建成后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此举将有效提升自贸区的自由化水平,推动双方服务贸易的互利共赢发展。
中国在第二批具体承诺中进一步开放了公路客运、职业培训、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等服务部门。与此同时,东盟各国的第二批具体承诺涵盖的部门也明显增加,不仅在其WTO承诺基础上做出更高水平的开放,许多国家的承诺还超出了WTO新一轮谈判出价水平。
根据双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服务业的特点,中国和东盟的服务贸易开放应遵循渐进式发展,未来双方还应就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开放问题继续进行磋商,以逐步实现本地区的服务贸易自由化。
(3)技术及知识产权
随着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中国与东盟的合作也正在发生积极变化,由一般贸易向全面合作快速发展,双方应逐步拓宽技术与知识产权合作,挣脱传统货物贸易的枷锁。加强双方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能够促进中国与东盟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健全、完善与协调发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从而为双方经贸合作营造良好的区域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繁荣与经贸往来。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后,双方已互为第四大贸易伙伴,经贸往来将越来越频繁,相应地商会、企业和个人之间知识产权纠纷也会增加,这必然会导致利益冲突,并进而上升到国家、地区之间的摩擦,成为双方经贸往来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必须加强双方知识产权合作,不断提高双方区域知识产权一体化程度,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国家战略层面的沟通,扩大知识产权法律领域的交流,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的开发,开展知识产权自动化与数据库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完善知识产权对话协调与争端解决机制。中国-东盟应尽快在以上领域展开实质性合作,拓展知识产权合作的范畴和深度,提高知识产权商业化服务合作的成效,从而推动中国和东盟经济交流及快速发展。
中国应致力于改善国内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市场的开放度,开辟新的投资领域,降低外资进入的成本:开放或者扩大开放金融、保险、电信、流通等领域,放松商业、汽车、能源化工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中国应继续加强投资环境建设,在保持系统性、稳定性和必要的灵活性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投资政策与法规,提高政府服务的效能;同时,应加快要素供给的市场化改革,加速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融合,增加对外来直接投资的吸引力。在吸引外资的同时,中国正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中国企业利用东盟国家的要素比较优势和引资政策,在合理的投资领域因地制宜地开展对东盟各国的投资。通过改革和完善现有资金扶持政策、放开各类金融工具,来解决企业对东盟投资中出现融资难的问题。此外,中国可适度放松对海外投资领域的外汇管制,积极研究鼓励和支持“走出去”的税收政策,增加中国企业参与对东盟投资的动力。
东南亚的次区域经济合作主要是以地理上相近或相邻的地方经济为主体,为实现经济互补和取得比较利益而形成的小范围跨国(跨地区)的多边经济合作,并通过区内产业、贸易和投资等领域的相互协作,形成一个内部市场。
以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和东盟“东增长三角”以及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为代表的次区域经济合作在中国-东盟关系中的地位在不断上升,双方投入越来越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关注和解决次区域经济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对下一步发展的规划。例如,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在已完成的第二个十年的合作后,于2011年第四次GMS领导人会议上通过的第三个十年计划(2012-2022)。早在2010年的部长级会议上就进行过详细的讨论和研究;中国已由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三份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国家报告。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的概念一经提出,就得到了包括胡锦涛和温家宝等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并将相关内容纳入到中国-东盟合作的相关文件中,而由中国广西所主办的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也得到了越南、菲律宾、新加坡、泰国等国的领导人和东盟与亚行的重视,这充分显示出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地位和在实践中的重要性。
在次区域经济合作中,必须要建立相应的规范与制度。在这方面,中国作为一个次区域地区的大国,应该承担供给公共产品的成本。同时应该提升参与次区域经济合作的省区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另一方面,在澜沧江-湄公河的综合开发与治理问题上形成一套具可操作性的规范与相关政策措施,保证避免对下游国家造成重大的生态和经济安全隐患。我国应该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从资金和技术方面为次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可以考虑创建次区域合作发展基金与提供政府开发援助以帮助次区域地区的发展。
目前东盟也在积极致力于东盟共同体的建设,争取于2015年实现政治安全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社会文化共同体的目标。为此东盟内部也在积极地促进东盟内部的一体化建设,缩小东盟内部的发展差距。在促进东盟共同体建设和一体化建设方面,中国政府多年以来都积极提供的信贷和资金的支持。在支持和促进东盟一体化建设的同时深入加强双边自贸区建设、推动互联互通的合作、促进海上合作、加强人文交流、推动可持续发展,从而强化中国-东盟的战略伙伴关系。
中国和东盟各国的金融市场发育存在明显的阶梯式发展态势。新加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东盟区域不可动摇的金融中心。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泰国、文莱等国也在不断加快国内金融市场的开放。中国对金融体系实施了多项重大改革措施,其中包括相关法律的确立,银行体系的改革,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开展区域金融合作的环境变得更加宽松。中国国内金融资产的迅速增长、金融体系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逐步开放的金融市场,给包括东盟在内的世界各国金融行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中国应继续加强与东盟各国金融当局的双边或多边交流,进行积极有效的政策沟通。在双边支付协议的基础上,在代理、结算、贷款、担保、咨询等方面展开全方位的合作,为更深层次银行业务合作奠定基础。进一步加强汇率政策协调,稳定区域内双边汇率以及主要储备货币的汇率。双边通过构筑货币协作平台,协商解决货币合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当区域内出现较大汇率波动时,以联合干预外汇市场为主要政策手段,稳定区域内各国汇率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金融和外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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