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凤祥
(商丘师范学院 历史与社会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
雹灾与水灾、旱灾、风灾等自然灾害相比,虽出现较少,范围较小,过程较短,但一旦出现,破坏性极大。冰雹出现时,往往来势猛、强度大,并伴有狂风、强降水、急剧降温等。冰雹俗称雹子,小如绿豆、黄豆,大似鸡蛋、鹅卵,巨型冰雹甚至大如碗口,史书中还出现过“雹大如斗”的记载。冰雹由空中降下,常能打毁庄稼,损坏房屋,砸伤甚至砸死人畜,形成严重的灾害。在中国历史上,雹灾发生频繁,清代相对严重,曾有“大如鹅卵”、“积地尺许”、“破屋杀畜”、“牛畜皆伤”、“屋瓦俱碎”、“击毙牛马”等记载,给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灾难。
据邓云特统计,清代共发生雹灾131次,在各种自然灾害中其发生频次在旱灾、水灾、地震之后,居于第4位[1]32。闵宗殿依据《清实录》资料统计,清代共计发生雹灾618次,其中大面积的雹灾61次,在各种自然灾害中,发生频次仅次于水灾、旱灾,居第3位[2]。以上统计,因诸种原因,多有遗漏。笔者仅以《清史稿》为依据,便发现清代268年间至少发生雹灾338次,分布于164年间,平均每年发生1.26次[3]128,具体情况详见表1。
表1 清代各朝雹灾分布及年平均发生次数一览表
由表1 可以看出,清代雹灾的发生在年际分布上是不均匀的,较为明显地集中在某些时段,表现出较大的起伏状态。根据其分布集中的程度,大体可划分为以下几个不同的阶段。
第一阶段:从顺治元年(1644)至康熙二年(1663),共计20年。其间发生雹灾51次,平均每年发生2.25次。
第二阶段:从康熙三年至康熙五十年,共计48年。其间发生雹灾35次,平均每年发生0.73次。
第三阶段:从康熙五十一年至乾隆二十三年(1758),共计47年。其间发生雹灾101次,平均每年发生2.15次。
第四阶段:从乾隆二十四年至道光十年(1830),共计72年。其间发生雹灾68次,平均每年发生0.94次。
第五阶段:从道光十一年至同治十三年(1874),共计44年。其间发生雹灾61次,平均每年发生1.38次。
第六阶段:从光绪元年(1875)至宣统三年(1912),共计37年。其间发生雹灾22次,平均每年发生0.60次。
通过对以上六个阶段雹灾分布状况的对比,参考各阶段内综合指标的比照,可以看出,清代雹灾在各阶段的分布不均衡,具有明显的高发期和低发期。大致说来,清代雹灾阶段性对比和年际分布具有如下特征。
首先,清代雹灾的高发时段是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即康熙二年之前的清代前20年,康熙朝后10年、雍正年间以及乾隆朝前23年,共计47年,这两个阶段是清代雹灾发生频次较高的时期。两个阶段共计67年,发生雹灾152次,将近占清代雹灾总次数(338次)的45%。
第一阶段的20年比第三阶段的47年,雹灾年均发生频次略高。在第一阶段20年中,只有3个年份无雹灾发生,分别是顺治三年、顺治十二年、顺治十三年;其他17个年份雹灾分布较为均匀,为2-4次不等,只有顺治十六年发生了5次,为本阶段最高。此阶段不但雹灾发生频次高,且危害较大。顺治八年“二月十六日,顺德雨雹,大如斗,击毙牛马。五月,丘县大雨雹;汾西雨雹,大者如拳,小者如卵,牛畜皆伤,麦无遗茎”。顺治十年“四月四日,贵池雨雹,大如碗,屋瓦皆碎;武宁雨雹如石,杀鸟兽;崇阳雨雹,人畜树木多伤。五月,海宁雨雹,大如鸡卵,屋无存瓦,树无存枝;泾阳雨雹,大如拳;永寿雨雹,大如拳,小如卵,积地五寸,二日始消,大伤禾稼”。顺治十五年“闰三月朔,上虞、龙门大雨雹,倏忽高尺许,或如拳,有巨如石臼,至不能举,人畜多击死”。顺治十六年“九月,新河雨雹,伤数十人,至三月始消”[4]1494-1495。冰雹能够击伤甚至击毙人畜,足见其危害之大。
第三阶段的47年是清代雹灾比较严重的时段,期间只有7年无雹灾发生,其他40年均发生了雹灾。其中4年雹灾发生达到5次以上,而且都在乾隆年间(元年7次、十三年6次、十四年5次、十五年5次)。雹灾比较集中于某些小时段是第三阶段的明显特征。从康熙六十一年至雍正四年(1726),5年间发生雹灾15次,乾隆元年至五年,5年间发生雹灾14次(其中乾隆二年未发生),从乾隆十一年至十五年,5年之内发生雹灾多达26次;其中个别年份,雹灾发生之多覆盖了一年中的六七个月份。乾隆元年二月,“广州大雨雹。三月,荣经冰;方山大雨雹。五月十七日,青城雨雹,大如胡桃。六月,郧西雨雹,鸟兽多击死。七月二十五日,南和大雨雹;平乡大雨雹,毁房庐,伤田禾;怀安雨雹,伤禾。九月,长子大雨雹,片片著禾如刈。十一月,京山雨雹”[4]1498。乾隆十三年正月初二日,“鹤庆、信宜、象州、恩县、遂安雨雹,大如斗,伤麦。四月初四日,上海雨雹,伤麦豆;昆山大雨冰雹,击死人畜无算。五月十一日,泰州、通州大雨雹,坏屋。十三日,滕县大雨雹,大如臼,民舍损坏无算。六月,乐平雨雹,伤稼。秋,怀来、怀安、西宁、蔚州、保安雨雹成灾。十二月,忠州、西乡大雨雹,伤禾”[4]1499。这两年所发生的雹灾,不仅分布在春、夏、秋、冬四季中的多个月份,且覆盖了全国的大片地域。乾隆元年的雹灾涉及广东(广州)、四川(荥经)、山东(淄博)、湖北(郧西)、河北(南和等)、山西(长子)等地;乾隆十三年的雹灾涉及云南(鹤庆)、广东(信宜)、广西(象州)、山东(恩县)、浙江(遂安)、江苏(昆山等)、江西(乐平)、河北(怀来等)、四川(忠县)、陕西(西乡)、上海等地。总体而言,本阶段雹灾发生总次数较多,年均发生频次较高。但在本阶段也存在一些雹灾发生频次较低的小时段,如:从康熙五十四年至五十九年,6年之内仅发生5次;从乾隆十六年至二十一年,6年之内仅发生6次。
其次,清代雹灾的低发时段是第二阶段和第六阶段,即康熙二年之后、五十年之前的48年和清代最后37年,是为雹灾发生频次较低的时期。两个阶段共计85年,发生雹灾57次,仅占清代雹灾总次数(338次)的16.8%,是清代雹灾的低发期。
在第二阶段,雹灾的年际分布也呈现出不均匀的情状。从康熙八年至十六年,连续9年只发生2次雹灾,且均发生于康熙十二年;从康熙二十一年至三十二年,连续12年只发生2次雹灾,且均发生于康熙二十六年;从康熙三十九年至四十八年,这10年中便发生了18次雹灾,期内只有3年无雹灾发生。
在第六阶段,雹灾的发生次数本来就少,其发生期和间歇期相互交替,呈现出较为规则的年际分布状况。但从光绪三十二年至宣统三年(1911),连续6年无雹灾记录,是该阶段雹灾的最长间歇期。
再次,六个阶段中单位时间最长的是第四阶段,共计72年,发生雹灾68次,约占清代雹灾总次数(338次)的20%。这说明乾隆朝后期、嘉庆年间和道光前10年是清代雹灾发生频次较低的时期。
由于第四阶段时间较长,期内同样存在雹灾发生频次较高和较低的时段。如以5年为单位,以下几个时段雹灾发生频次较高:从乾隆五十五年至五十九年,共10次;从嘉庆元年(1796)至嘉庆五年,共10次;从嘉庆十一年至嘉庆十五年,共10次。以下几个时段雹灾发生频次较低:从乾隆三十四年至三十八年,仅1次;从乾隆四十五年至四十九年,仅2次;从嘉庆六年至十年,仅2次;从道光六年至十年,仅2次。从嘉庆二十四年至道光三年,竟无雹灾发生,是本阶段雹灾的短暂间歇期。
最后,第五阶段共计44年,发生雹灾61次,年均1.38次,高于整个清代的年均发生次数(1.26次),是六个阶段中除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外雹灾发生频次相对较高的时期。本阶段前15年发生雹灾21次,中间15年发生雹灾12次,后14年发生雹灾28次,其中同治朝13年雹灾发生频次较高,咸丰朝11年雹灾发生频次较低,道光朝后20年相对均衡。
清代雹灾的月份及季节分布状况,详见表2。由上表可见,按月次结合季节计算,清代共计雹灾315次,另有2次月份和季节记载不明①。315次雹灾分布在12个月份中,但差异较大,很不均匀。
表2 清代雹灾月份和季节分布表
从季节分布来看,夏季是高发期,共有146次,占总数的46.3%;其次是春季和秋季,次数分别为86次和61次,所占比例为27.3%和19.4%;冬季雹灾发生最少,只有22次,占总数的7%。
从月份分布来看,4、5月份是雹灾的高发月,两个月共计雹灾108次,占了总数的34.2%;11月和12月是雹灾的低发月份,两个月合计13次,仅占总数的4.13%。总的来说,3-8月是集中发生期,1-2月、9-12月是较少发生期。
为更直观地体现清代雹灾在各月份的分布状况,以及各月份雹灾次数所占总次数的百分比,制作了图1。
图1 清代各月份雹灾发生百分比
有研究表明,中国各地降雹月份变化比较明显,如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台湾在3-4月,江西、浙江、江苏、上海在3-8月,湖南、贵州、云南一带、新疆的部分地区在4-5月,秦岭、淮河的大部分地区在4-8月,华北地区及西藏部分地区在5-9月,山西、陕西、宁夏等地区在6-8月,广大北方地区在6-7月,青藏高原和其他高山地区在6-9月。就全国范围来说,“春夏为全国降雹的主要时段,4-9月出现雹灾次数约占全年总数的92.3 ﹪,雹灾尤其集中出现在5、6、7月,占全年雹灾总数的67.6%,6月是全年的峰值期,出现频率达25%”[5]。这里所指月份为阳历,清代雹灾的季节和月份分布状况与上述研究结论基本吻合。
雹灾之所以多发于夏季或春夏之交的时节,很少在冬季发生,这是和冰雹的生成机制、孕灾环境密不可分的。冰雹活动不仅与天气系统有关,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受地形、地貌的影响。中国地域辽阔,地形复杂,地貌差异也很大,又有世界上最大的高原,使得大气环流变得异常复杂。有关研究认为,虽然形成冰雹的条件多种多样,但全部的冰雹都与地面湿度和温度上升有关[6]。冰雹必须在热湿气流强烈上升时才能形成。夏天天气炎热,地表热度高,容易产生大量的近地面湿热空气。湿热空气快速上升,温度急骤下降,高度愈高,温度愈低,水汽就会凝结成液体状的小冰珠。当温度降到摄氏零度以下时,冰珠就会凝结成固体状的冰粒,冰粒在云层中上下翻滚,不断粘吸周围的水滴,冰粒变得越来越大,上升气流无法负荷,最后就从高空降落,这就是冰雹。而在冬季,近地面气温很低,不可能产生强大的快速上升气流,所以较少出现冰雹。发生于冬季的雹灾,多是因为气温的特殊变化而导致,即冬季发生雹灾的地区气温均偏高,形成了有可能导致雹灾发生的气候环境。
雹灾在时间分布上具有明显的季节特征。在空间分布上又有哪些基本特征呢?下面将对清代雹灾在各地的分布状况略作考察。
如果按照现代行政区划统计,《清史稿》所载清代雹灾,除去灾发地未详的记录外,能够明确发生地的共计369次,分布于24个省市中。根据各省市雹灾发生的数量,从高到低依次为:湖北58次、河北56次、山东45次、山西31次、陕西28次、浙江27次、甘肃21次、广东20次、江西16次、江苏13次、广西11次、安徽8次、北京7次、贵州5次、云南5次、河南4次、上海3次、四川2次、海南2次、重庆2次、湖南2次、天津1次、宁夏1次、辽宁1次。各省市之间雹灾次数的对比关系,详见图2。
图2 《清史稿》所载清代各省市雹灾次数对比图
吉林、福建、台湾等边疆或沿海省区无雹灾发生记录,其他省市均有发生。但各地雹灾发生的频次明显有别,这说明雹灾的发生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征。
关于冰雹灾害的空间格局,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雹灾分布面积广,大部分地区都有冰雹灾害,几乎全部的省份都或多或少地有冰雹成灾的记录。第二,冰雹灾害分布的离散性强,大多数降雹落点为个别县、区。第三,冰雹灾害分布的局地性明显,多发生于某些特定的地段,通常山区多于平原,内陆多于沿海。第四,降雹与成灾在空间分布上有明显的差异,南方降雹日数较少,北方较多;就成灾中心而言,中部和东部较多,西部较少,主要集中在黄淮海平原、江南丘陵地区[7]。清代雹灾的空间布局基本如此。如清代东部和中部的直隶(含北京、天津)、山东、浙江、江苏(含上海)、江西、安徽、湖北、河南、山西、陕西等地,共计发生雹灾297次,占了总次数的80%。清代冰雹灾害分布的离散性也很明显,上述雹灾发生较多的省区中,直隶的邢台、怀来、怀安、滦州、东光、元氏等州县为本省雹灾高发区,合计发生20 地次;湖北的黄冈、黄安、均州、宜昌、宜都等州县为高发区,合计发生24 地次;山东的莒县、胶州、滕县、黄县、陵县等州县为高发区,合计发生18 地次;浙江的湖州、桐乡、海宁等州县为高发区,合计发生17 地次。其他省区雹灾的发生也都是明显地集中在某些州县。另外,就雹灾高发的省区来说,年际变化也较大,在同一地区,有的年份连续发生多次,有的年份则发生次数较少,甚至出现连续多年不发生的情况。
通过对《清史稿》有关清代雹灾记载的考查和分析,可以发现,历史上雹灾的时空分布与当下仍有诸多联系,其中具有共性的特征对于今天的气候气象和自然灾害研究仍具现实意义。
注释:
①按地次计算,清代共计发生雹灾338次。按月次计算则不同,月次法是为了对年内灾害的月份分布状况进行考察而采用的一种统计方法,按照惯例,发生于一个月之内的某种灾害,不论涉及多少地方,按月次均记为1次。如按地次计算,则有几个地方就统计几次,如据《清史稿·灾异志一》记载,道光二十三年“七月十二日,云和雨雹,大如斗,屋瓦皆碎,损伤人畜甚多。二十五日,安定雨雹,大如鸡卵,山巅有径尺者,数日不化。二十六日,随州大雨雹,禾稼多伤”。这年七月,浙江云和、陕西安定、湖北随州均发生了雹灾,三个地方相距甚远,且发生雹灾的具体日期不同,按地次应为3次,但按月次只记1次。
[1]邓云特.中国救荒史[M].上海:上海书店,1984.
[2]闵宗殿.关于清代农业自然灾害的一些统计——以《清实录》记载为根据[J].古今农业,2001(1).
[3]朱凤祥.中国灾害通史:清代卷[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9.
[4]赵尔巽.清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76.
[5]王瑛,王静爱,等.中国农业雹灾灾情及其季节分区[J].自然灾害学报,2002(4).
[6]赵培娟,吴蓁.河南省区域性冰雹天气特征及预报[J].河南气象,2001(2).
[7]王静爱,史培军,等.中国1990-1996年冰雹灾害及其时空动态分析[J].自然灾害学报,1999(3);王文宇,王静爱.基于三种信息源的中国冰雹灾害区域分异研究[J].地理研究,2001(3);王瑛,王静爱,等.中国农业雹灾灾情及其季节分区[J].自然灾害学报,2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