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书法”的提出其来有自。十多年前在主编《中国书法文化大观》[注释:金开诚、王岳川主编《中国书法文化大观》,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一书时,我提出“书法文化”的概念,意在强调书法和文化之间非此不可的血肉联系。其后这一概念成为书法界的重要范畴,一些书法艺术研究所开始将名字改为书法文化所。十几年后的今天,面对全球化时代的多种文化症候和书法处境,我整体性地提出“文化书法”的观念,并尝试着作为大学书法的文化追求或“书法中国”的文化指纹。在阐释“文化书法”的涵义和意义之前,需要对其缘起、渊源和谱系作简要的梳理,以在书法界众多的流派中张扬“文化书法学派”。提出“文化书法”这一书法文化理念后,引起了文化界书法界的关注,有认同支持者,也有辨析质疑者,这都很正常。在此,我较集中地对文化书法理念和形态作进一步阐释,以回应各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