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沁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韩晓红
夯实“六个基础”推进保持党的纯洁性活动深入开展
中共沁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韩晓红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要按照中央要求,忠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重要贡献。保持党的纯洁性,纪律检查机关肩负着重大责任。因此,我们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讲话精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着力夯实“六个基础”,把保持党的纯洁性活动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
要通过多种形式督促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好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廉洁纪律等内容的学习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政治思想、理论素养有一个较大的提高。通过全方位的教育引导,使党员干部把对理想信念的追求体现到自觉维护党的形象上,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坚持执纪为民,长期保持党的纯洁性,必须通过完善制度和机制,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和党规党纪,规范和约束从政行为,把党的纯洁性转化为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要坚持改革创新,重在建设,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努力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民主政治进程相一致、与和谐社会建设相符合的新制度新规范,着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紧紧围绕人事、司法、财税、工程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以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规范权力运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推进制度创新。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推动制度落实的有效机制,并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制度的权威性。
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整合监督力量,加强党内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审判和检察机关司法监督,加强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形成监督整体合力。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及办事公开制度。要抓住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个主要对象,抓住决策和执行等重点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确保党的政治纪律得到执行,科学发展观得到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得到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得到落实。要加强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让监督始终与权力同行,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要继续加大治庸治懒、治软治散力度,坚决查处效能低下、懒政怠政、不负责任、执行不力、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人和事,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不良倾向,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心浮气躁等不良作风,坚决整治文山会海等不良现象,继续狠刹闲话生非的不良风气、拉拉扯扯的庸俗风气、吃拿卡要的恶劣风气。要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作风督查制度,将纪律作风建设作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的主要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
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把查办案件作为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的重要手段。要敢于办案、善于办案,坚持依纪依法、科学安全文明办案。对于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论是谁,绝不姑息。
打铁先得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做好维护党的纯洁性的各项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的纯洁性,把“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永恒主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争做党员干部思想、组织、作风纯洁的表率。重点在抓学习、抓作风、抓自律上下工夫。抓学习,就是对政治理论真学、真懂、真信,做政治上的“清醒人”,工作中的“多面手”;抓作风,就是雷厉风行,立说立行,敢于负责;抓自律,就是时刻用先进性和纯洁性标准,用雷锋精神和李天福先进事迹对照检查自己,做到觉而不迷、正而不邪、净而不染。努力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永葆“党的忠诚卫士”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