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沈副厅长,您好!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工作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备受社会关注。请您给我们简要介绍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工作的相关背景。
沈德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和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方针政策,提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2010年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10〕672号),并制定《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按照试点工作部署,中央补助投资每个试点县(市、区)建设1个县(市、区)级服务中心和4个乡镇(街道)级服务中心。文件提出:按照“统一规划、分步推进”、“统筹协调、多方支持”等原则,由政府投资、分级负担,建设县、乡两级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场所,要求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达到3000㎡左右,乡镇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达到300㎡左右。2011年又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试点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11〕761号),调整县级建设标准,明确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根据人口规模大小分别按2000㎡、3000㎡、4000㎡、5000㎡四个档次进行建设。2010年,包括广西在内的中西部23个省的162个县作为首批服务设施建设试点县,得到项目支持。2011年,项目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增试点县196个。“十二五”期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将在全国更大范围内铺开。
本刊记者:作为试点省份之一,广西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沈德海:2010—2012年,国家共安排广西28个县(市、区)、112个乡镇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2011年1月21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把全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作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重要工程项目予以重点实施。经过自治区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各县(市、区)发改、人社部门的共同努力,项目建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开展试点的武鸣、融水、藤县、灵山、田林、巴马、平南、富川等8个县已有5个县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2011年开展试点的融安、荔浦、蒙山、浦北、右江、钟山、宜州、天等8个县(市、区)试点项目有6个已经开工建设,其余几个县已经基本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着手开工建设。2012年我们确定在宾阳、隆安、兴安、临桂、苍梧、上思、田东、平果、昭平、合山等12个县(市)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这些民生工程项目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改善了试点县、乡镇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大大提升了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社会效益非常明显。
本刊记者: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服务设施建设试点工作的目标是着力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请问,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沈德海: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包括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面试洽谈、政策咨询、享受就业政策申请审核经办、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人员变更、资格认定、待遇核发、社保关系转移、政策咨询、宣传服务、档案保管、数据存储,以及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这些公共服务内容随着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的不断拓展而增加。从目前来看,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内容十分广泛,已经涵盖了人的一生(生、老、病、死、就业、失业等)。国家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目的在于健全和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较好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
本刊记者:抓好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服务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对于扩大就业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意义重大。“十二五”期间,广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有什么规划?
沈德海:近年来,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蓬勃发展,人才、就业、社保、工资收入分配、劳动监察、仲裁等关系社会民生的公共服务事务不断攀升,服务领域不断扩展,尤其是2012年要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对广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两个自治区重点专项规划中提出了一批“十二五”期间需要推进建设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其中就包括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十二五”期间,全区除已开工建设的县(市、区)和乡镇项目外,尚需对90个县(市、区)、1050个乡(镇)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按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规范测算,尚需建设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面积达283000㎡,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面积达315000㎡,共需投入建设资金8.46亿元。
本刊记者:广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任务艰巨繁重,下阶段,广西将采取哪些措施去推进这项工作?
沈德海: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服务设施建设试点工作对扩大就业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具有重大意义。作为项目建设牵头部门,我们备感责任重大。下一步,我们将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以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为抓手,深入推进“十二五”规划的贯彻实施。一方面,要统一规划,分步推进,科学配置,整合资源,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积极争取加快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实施进度,争取“十二五”时期覆盖广西更多的县、乡。另一方面,为了更好地完成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试点工作任务,我们将积极启动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程,将服务不断向下延伸。在5月9日召开的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财务工作座谈会上,我们已经研究讨论了《广西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广西新型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近期即将印发实施,并选择20个乡镇开展试点。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程的启动实施,将会对下一步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试点工作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有中央的支持,有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们人社部门有决心将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试点工作抓实、抓牢、抓出效益,让更多的群众和参保人早日享受到中央投资支持民生工程项目带来的优越环境和更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让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优惠政策落实到最基层,让国家试点项目建设助力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