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为何坚决反对包产到户

2012-04-29 00:00:00罗平汉
中国新闻周刊 2012年26期

1961年3月7日,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来到广州参加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并请毛泽东的秘书田家英将关于安徽“责任田”的一份材料转送毛泽东。

田家英并不赞成包产到户。看到材料里讲到,一些缺乏劳动力的社员家庭,特别是孤儿寡母,在生产和生活上遇到困难,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致信毛泽东说:“工作是我们做坏的,在困难的时候,又要实行什么包产到户,把一些生活没有依靠的群众丢下不管,作为共产党人来说,我认为,良心上是说不过去的。”

田家英的信引起了毛泽东的共鸣,他立即将这份材料和田家英的信批给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各中央局的书记看。有人赞成田家英的意见,但陈云却不以为然,他说:“安徽搞包产到户,应该允许人家试验嘛!”

3月15、16日,曾希圣向毛泽东汇报了“责任田”的情况。毛泽东说:“你们试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过了几天,他又通过柯庆施转告曾希圣:可以在小范围内试验。

但很快,安徽的“责任田”就不是小范围,而是大范围了。

毛泽东寻求解决平均主义的办法

广州中央工作会议之后,邻近的一些省份听说安徽搞了“包产到户”,也要求仿效安徽的办法。

4月27日,安徽省委在给中共中央、毛泽东和华东局的报告中,把“定产到田、责任到人”改称为“包工包产责任制”。报告辩解说:“少数群众把这个办法误解为‘包产到户’,甚至误解为‘分田’……实际上,这个办法不是‘包产到户’,更不是‘分田’。”报告还请求中央把安徽的做法通知邻省,以免在群众中发生误解。

7月24日,安徽省委再次报告中央,将这种责任制概括为:“包产到队,定产到田,大农活包工到组,田间管理农活(即小农活)包工到户,按大小农活的用工比例计算奖赔。”报告还提出了解决困难户的几条办法。

同月,曾希圣又向途经安徽蚌埠的毛泽东作了汇报。毛泽东表示:“如果责任田确有好处,可以多搞一点。”

毛泽东说“可以多搞一点”,并不是表明他已经认同了“责任田”,而是此时,他正在为解决人民公社内部的平均主义问题寻求办法。

农村人民公社1958年建立后,在分配上曾采取供给制与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办法。供给制,通俗的说法是“吃饭不要钱”;工资制,就是公社给每个社员发固定工资。这都是典型的平均主义,严重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1961年上半年,鉴于当时国民经济遭到的严重困难,中共中央决定调整国民经济,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和修正草案(即农业“六十条”),取消了供给制与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办法,恢复了评工记分的办法。

理论上,评工记分体现了按劳分配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常是,社员早早收工开始评工记分,但评到半夜也评不清楚,为工分争论不休成为常事。不少生产队嫌评工记分麻烦,常常确定男女劳动力的基本工分,实际上仍是平均主义,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依旧不高。

因此,在毛泽东看来,安徽实行的“责任田”不失为解决平均主义的一种办法,可以一试。

有了毛泽东这个表态,安徽全省的“责任田”迅速增加。到1961年8月中旬,实行“责任田”的生产队达到了74.8%;10月中旬,增加到84.4%;到1961年底,更是增加到了91.1%。

在安徽大搞“责任田”时,其他一些地方也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包产到户。9月,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在一份关于各地贯彻执行农业“六十条”的情况简报中说:“相当一部分干部和农民对集体生产丧失信心,以致发展到‘按劳分田’‘包产到户’‘分口粮田’等变相恢复单干现象。”

毛泽东对“责任田”的态度发生变化

9月,毛泽东在河北邯郸找河北、山东省委和邯郸、石家庄等5个地委的负责人谈话,了解农业“六十条”的贯彻情况。

河北一些地方实行的“分配大包干”,让毛泽东很受启发。

所谓“分配大包干”,就是大队从各生产队的总收入中,提取农业税、公积金、公益金、生活费和管理费之后,剩下的都归生产队。生产队按照有关规定提留生产费用和管理费用外,剩下的按本队社员实际出工数进行分配。这样,经营好的队可多分而不多摊,经营差的队少分而不少摊,防止了队与队之间的平均主义。

毛泽东由此决定,将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以解决人民公社内部的平均主义问题。这使得他对安徽“责任田”的态度发生了变化。

如果说,此前毛泽东还认为“责任田”不妨被看作是解决公社内部平均主义的一种试验,那么,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后,他认为已找到了克服平均主义的根本途径,就没有必要搞“责任田”一类了。

1960年底以来,毛泽东为解决人民公社的问题付出了很多的精力,在他的努力下,中共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是,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是他调整人民公社体制的底线。他认为不能再退了,再退就退到分田单干的道路上去了。

毛泽东这种态度的变化,从1961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中可以看出来。《指示》说:“目前在个别地方出现的包产到户和一些变相单干的做法,都是不符合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原则的,因而也是不正确的。这类地方,应当通过改进工作,办好集体经济,并且进行细致的说服教育,逐步地引导农民把这些做法改变过来。”

12月中旬,毛泽东将曾希圣找到江苏无锡,以商量的口吻说:有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是否还要搞“责任田”?又说:生产恢复了,是否把这个办法变回来?曾希圣说:群众刚刚尝到甜头,是否让群众再搞一段时间?

毛泽东没有再说什么,但他的态度其实已经明朗了。

邓小平说:能逮住老鼠就是好猫

1962年初,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七千人大会”)召开,初步总结了“大跃进”的经验教训。由于安徽的“共产风”等问题比较严重,曾希圣在会上受到了批判,遭到了撤职处分。

结果,曾希圣推行“责任田”也被连带批判,说“责任田”是“犯了方向性的严重错误”,“带有修正主义色彩”。3月20日,新的安徽省委常委通过了《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改正“责任田”办法的决议》,提出要将“责任田”在1962年内大部改过来,其余部分在1963年改过来。

“七千人大会”后,刘少奇等领导人在领导国民经济的调整时,发现形势仍很严峻。在这年2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西楼会议”)和5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他们都认为现在处于非常时期,必须采取非常措施才能渡过难关,因而对包产到户持支持态度。

安徽强行纠正“责任田”,许多干部虽不敢公开反对,但内心不赞成这一做法。4月,安徽宿县符离集区委书记武念慈给国务院副总理兼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写信,向他保荐“责任田”。

这封信引起了邓子恢的重视,他派副部长王观澜带领调查组前往安徽当涂调查。6月中旬,王观澜报送了《当涂县责任田的情况调查》,肯定了其积极作用。为了稳妥起见,邓子恢又让调查组到符离集所在的宿县调查,结果调查组得出了相同的结论。随后,邓子恢到中央党校等单位作报告,大讲包产到户的好处。

受毛泽东委派,田家英于“七千人大会”后率调查组到湖南进行贯彻执行农业“六十条”情况的调查。调查组调查了毛泽东家乡湘潭韶山南岸生产队、毛泽东外祖父家湘乡大坪大队和刘少奇家乡宁乡炭子冲大队。调查组一进韶山,就发现群众普遍要求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而且呼声很高。

对这一情况,田家英没有思想准备。在一年前的广州中央工作会议上,他曾明确地反对包产到户。通过调查,田家英一方面觉得,搞包产到户明显对恢复生产有利;但另一方面又觉得,这个问题重大,不能轻举妄动。因为韶山是个特殊的地方,对全国影响很大。

带着这种矛盾的心情,田家英前往上海向毛泽东汇报。结果,毛泽东说:“我们是要走群众路线的,但有的时候,也不能完全听群众的,比如要搞包产到户就不能听。”而此时也在上海的陈云看了调查报告后,却评价说:“观点鲜明。”

6月底,田家英回到北京,将调查情况向刘少奇作了汇报。刘少奇对包产到户内心是赞成的,他谈了关于实行包产到户的主张,讲了对当时形势的看法。当田家英问可不可以将他这些意见报告毛泽东时,他干脆地说:“可以。”

邓小平对包产到户也是赞成的。6月下旬,中共中央书记处听取华东局农村办公室的汇报,华东局认为安徽搞“责任田”就是单干,是方向性错误。会上,赞成和反对的意见各占一半。邓小平说:“安徽省的同志说:‘不管黑猫黄猫,能逮住老鼠就是好猫。’这话有一定的道理。‘责任田’是新生事物,可以试试看。”

而在此时,广大农村的包产到户也如地火,在或明或暗地燃烧。

据后来中共陕西省委的一份报告,陕西全省有百分之十几的生产队都出现了单干的倾向。到1962年秋,湖南全省有25200多个生产队“已经分田单干”,占全省生产队总数的5.5%。

但是包产到户到底能不能公开合法,还有一个必经的关口,就是毛泽东在这个问题上的表态。

包产到户的夭折

然而,毛泽东却并不看好包产到户。

毛泽东对人民公社内部的平均主义是反对的,所以才决定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但他又认为,生产队内部不能没有一点平均主义,不能搞彻底的按劳分配,否则就不能给贫苦农民以适当的照顾,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农村的两极分化。

毛泽东对农民尤其是贫苦农民有着深厚的感情,对他们的处境十分同情。他认为,如果在共产党领导下,农民仍然穷的穷、富的富,那就有悖领导农民革命的初衷。而搞包产到户,就会产生这样的后果。

1962年7月,毛泽东从外地回到北京的当晚,找陈云谈话。陈云阐述了个体经营与合作经济在我国农村相当长的时间内还要并存的问题,认为当前要注意发挥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以克服困难。当时毛泽东没有表态。

据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回忆,毛泽东很生气,第二天严厉批评说,“分田单干”是瓦解集体经济,是修正主义。陈云从此不再谈包产到户的问题。

接着,毛泽东约见了田家英。田在汇报中说,全国各地已实行包产到户和分田到户的,约占30%,而且还在继续发展,与其让农民自发搞,不如有领导地搞活经济。

田汇报完后,毛泽东突然问他:你是主张集体经济为主,还是以个体经济为主?又问他,这些是他个人的意见,还有其他人的意见?田回答说是个人的意见。对此,毛泽东没有表态。

其实,毛泽东反对包产到户的态度已是十分明朗。他对邓子恢、田家英主张包产到户非常反感,对刘少奇、陈云、邓小平没有抵制甚至还赞成也不满意。

7月9、10、11日,毛泽东将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刘建勋、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谭启龙和江西省委书记刘俊秀等分别约来北京,商谈农村问题。20日,他找各中央局书记谈话,问与会者:你们赞成社会主义还是赞成资本主义?接着又说:现在有人主张在全国范围内搞包产到户,甚至分田单干。你们看怎么样?

8月6日至8月下旬,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召开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农业、财贸、城市等方面的问题。会议开幕的当天,毛泽东发表讲话说,现在有那么一股风,不要合作社了,越是上层,风越大。阶级还要分层。小资产阶级就是要分阶层的。可以分为富裕阶层、比较贫穷的阶层,还有中间阶层。资产阶级、地主富农要争夺小资产阶级搞单干,无产阶级如果不注意,集体化就不能巩固。

在8月9日的领导小组会议上,毛泽东描绘了一幅搞单干(也就是包产到户)后的可怕后果:一年多就会阶级分化。一方面是共产党的支部书记贪污、多占、讨小老婆、抽大烟、放高利贷,另一方面是贫苦农民破产。

北戴河会议批判“单干风”,首当其冲的是邓子恢。迫于压力,邓子恢在会议上作了自我批评,承认自己犯了方向性错误。

会后,接着召开了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会上毛泽东提出了所谓“黑暗风”“单干风”和“翻案风”问题,并强调,在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整个历史时期,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存在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这两条道路的斗争。阶级斗争和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问题,从现在起,必须年年讲,月月讲,使我们对这个问题,有比较清醒的认识,有一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

9月25日,当董必武在讲话中讲到“单干风”问题时,毛泽东插话说:邓子恢同志曾当着我的面和我谈过保荐责任田,他跟我谈了一个半钟头的话,我就受了一个半钟头的训,不是什么谈话,是受他的训。

毛泽东指的是此前的7月17日,邓子恢向毛泽东陈述对包产到户的意见。毛泽东向邓提出几个问题,邓没有答复,而是继续讲“责任田”的好处。

会上,毛泽东还多次批评田家英和邓子恢,说邓子恢是“资本主义农业专家”。

八届十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决定》称,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至少30年不变。

八届十中全会不久,中共中央撤销了中央农村工作部,理由是农村工作部10年没有干过一件好事。随后,各地相继作出了一系列纠正包产到户或所谓单干的决定。

从此,包产到户问题长期成为禁区,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

(作者为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