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全国水功能区划百分之八十一的水功能区水质目标为Ⅲ类或优于Ⅲ类
记者2012年2月7日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国务院近期批复了水利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拟定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区划》),为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区划》分为两级体系.一级水功能区分四类,即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二级区划在一级区划的开发利用区内,细化水域使用功能类型及功能排序,协调不同用水行业间的关系,二级水功能区具体划分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七类.
《区划》共划分全国重要江河湖泊一级水功能区2888个,区划河长17.8万km,区划湖库面积4.3万km2.二级水功能区2738个,区划长度7.2万km,区划面积6800km2.全国一、二级水功能区合并总计为4493个(开发利用区不重复统计),81%的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确定为Ⅲ类或优于Ⅲ类.
国务院在《区划》的批复中明确提出,力争到2020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到2030年水质基本达标.
摘自《中国环境报》
2012-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