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的弱化及其治理

2012-01-26 01:55:50张树敏
财政监督 2012年16期
关键词:会计法弱化会计人员

张树敏

事业单位会计监督的弱化及其治理

张树敏

随着会计的产生,会计监督职能也相应而生,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监督职能也得到了发展。近年来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使我国经济生活逐渐向国际靠拢,事业单位逐渐形成了新的监督体系,即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和单位内部监督三位一体的新形势,因此会计监督工作得到了更好的发展,但是事业单位会计监督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和不足。为了使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同时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得到提高,必须加强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

一、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

(一)法制体系不够健全

第一,缺乏与《会计法》相互配合的法律法规。目前,《会计法》已经进行了修订,但是没有对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这就导致执行《会计法》时缺乏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现行的配套法律法规没有足够的惩治力度打击会计造假的行为,这就导致执法效果并不理想。

第二,没有足够的会计监督惩戒力度。《会计法》中有很多条文规定了这样或那样的行为“不得”发生,但是并未给出明确的规定如何处理那些违反规定的行为,因此对于犯罪分子而言欠缺威慑作用。

第三,以罚代刑、以补代罚等现象突出。单位领导或者会计人员若违反了《会计法》中的有关规定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一般按触犯刑法和个人犯罪的方向进行处理,与会计监督机制惩戒衔接较少。如果有相关人员被法律制裁,暴露出会计监督机制的问题,也不过是通过以罚代刑、以补代罚的手段进行遮掩,会计监督机制的弱化给予很多违法犯罪分子一种侥幸心理,使很多小集团或个人为了追逐利益铤而走险。

(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亟待完善

第一,对建设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缺乏足够的重视。在整个会计监督系统中,内部会计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一种事前或事中监督,对于及时发现问题是非常有利的,从而能够积极进行补救,防患于未然。

第二,欠缺严谨的内部管理,导致会计监督乏力。由于种种原因已经形成的事业单位内部的审计机构在管理方面较为混乱,徇私舞弊、会计信息虚假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对于管理层进行决策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对生存和发展都有着直接的威胁。

第三,缺少需求和动力进行制度执行。会计建账核算需要一定的费用,很多领导不愿担负,很多管理层有意定时或定期进行监督审查工作,但出于成本考虑,常常将其形式化。

(三)外部监督不力

第一,政府监督部门尚未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监督合力缺乏。证券、税务、审计、财政监管等部门存在功能有所交叉,横向信息沟通缺乏的情况,因此其监督效果并不理想。同时,由于监督部门很多工作人员没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较高的素质,以及过大的主观随意性等都对执法力度造成了影响。

第二,社会监督过于形式化。社会监督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制度,一些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欠缺,帮助企业假验资、做假账,使会计监督职能在很大程度上被弱化了。

第三,行业监督目的重点改变。会计师事务所是社会监督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其目的是提供审计意见,保证会计报表确实可信。但是,现如今查错防弊被很多会计师事务所当做次要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提供机会帮助了某些图谋不轨者。

此外,为了追逐最大化的利益,某些事业单位的领导者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干涉,授意、指使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进行办理违法事项、伪造凭证、做假账、虚拟经济事项、虚报收入、乱提成本、乱提费用等,导致会计工作无法将监督职能独立行使。

(四)会计人员素质存在差异性

第一,某些会计人员缺乏良好的业务素质。一些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以及业务素质较低,对会计监督而言势必造成一种弱化,还会造成会计工作秩序的混乱,同时还无法对经济活动的真假进行辨别,不能做到合法、合理,最终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第二,某些会计人员缺乏良好的法制观念。一些会计人员欠缺职业风险意识,没有足够的法制观念,不能坚持自己的原则,向很多不正之风低头,更有甚者与违法者同流合污,故意造假,因此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发生。

二、对会计监督弱化的治理

第一,建设财经法律法规,使其不断完善并严格贯彻执行,奠定良好的基础强化事业单位会计监督。我国的《会计法》从颁布到不断进行修订,工作秩序得到了不断的规范,同时也逐步建立了会计法规体系。目前国家的相关部门正在补充和修改现行会计制度中的政策模糊或存在遗漏的地方,使会计监督的权限和职责更加明确,使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加大,处罚、赔偿力度加强,坚决杜绝会计造假的现象,争取使财会制度、财经法规具有分明的条款、清晰的界限、具体的内容、较强的可操作性,从而使财会人员以及各级领导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认真贯彻执行,使会计监督不断得到强化。

第二,将用人机制进行调整,采用会计人员委派制度,使会计人员内部的监督作用得到切实强化。会计人员通过实行委派制度可以将其与事业单位的依附关系彻底摆脱,使会计监督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同时也使国家所有者的利益得到了维护。可以使用直接委派制的形式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将主管会计或会计负责人委派到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以及人事管理等都由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负责,使会计人员与单位脱离人事关系,将会计人员必须履行的监督职能与其经济利益联系起来,采用奖励制度,详细制定会计人员的行为准则,促使其行为规范化,使其执法自觉性以及工作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这样可以有效保障会计核算不会受到单位负责人的干预,从而使会计工作能够正常进行。

第三,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人员素质水平。选择那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较高业务素质的人员承担稽核工作,并且要在一到两年内进行一次轮换,账目要做到清楚明了,要进行准确及时的核算,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道德观,注重诚信,坚持原则,不能弄虚作假,要对实体财务流转过程和经营成果进行如实反映。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必须得到会计主管部门的重视,对会计人员进行严格考核,促进其业务水平的提高。很多单位需要进行会计集中核算,因此更要加强建设其报账会计队伍,用各种相关制度对会计的工作行为进行制约,保障会计诚信,促使其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爱岗敬业,将会计监督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

第四,为强化会计监督使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相互联系、相互配合。重点支出部门进行收支财务以及执行预算的过程由财政部门进行监管,对部门预算的动态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的分析,对核算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并进行纠正,使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高。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的相关制度和法规,检查并分析事业单位的财务支出状况;充分利用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等资料,监管事业单位是否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使单位的收支行为得到规范。财政局要促使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其协同理财的作用,不断地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资产核算、资金收支等,在内部层级稽核以及会计运作程序等方面使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水平得到提高,使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提高。除此之外,财政部门还要注意配合其他部门,形成一种统一的力量,使监督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总结

总而言之,不断深入的改革开放使我国事业单位的自主权更为全面和广泛。没有制约与监督的权力易滋生腐败,越大的权力越需要制约,随着理财权力的不断扩大,监督就更为重要,故必须使事业单位的会计监督不断加强,使其监督职能得到充分、有效发挥,使其监督力度得到不断加大,从而那些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和偏差能够被及时发现和纠正,并对存在的舞弊造假依法进行查处,保证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健康运行。

河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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