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管理亮点 》》》
当今中国,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并存。改革的持续深入,经济的高速发展,使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管理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矛盾的触发点在不断增多……
社会管理要跟上飞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唯有创新!
时代,在呼唤社会管理机制的创新。
社会管理和社会管理机制的创新离不开法律监督。近年来,肩负着法律监督重任的上海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面对广阔的社会管理领域,上海检方既全面推进,又聚焦重点,以坚实的步伐,逐渐探索出一条具有上海特色的检察机关创新社会管理之路……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只有细胞健康了,社会才会稳固。所以,社区是基层政权的基石。在社区设立检察室,把法律监督的触角伸向基层,是上海检方参与社会管理的创新之举。
2011年5月,上海检方下发了《上海市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室工作规划(2011-2012年)的通知》,详细规定了社区检察室的工作细则、工作职能、管理办法等,使社区检察室的工作有章可循。社区检察室主要负责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及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等工作。为加强指导,市院专门成立了社区检察指导处,要求各区县检察院根据区域特点,在人口集中、信访量大、治安问题较突出的街镇设置社区检察室,并对社区检察室的设施、装备、所在方位等作了规范——
中心城区检察室面积不少于100平米,城郊结合区不少于200平米,郊区不少于250平米;为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规定社区检察室一般应位于底层、沿街,并统一标识,配备检务公开栏、检察信箱、便民联系卡、电子屏幕等设施;还应专门辟出场地举办法制宣传展览,组织当地的干部群众以及学生参观。
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不到半年,全市已设立19家社区检察室,工作范围覆盖33个街道(乡镇)。按照规划,2012年底前,全市将设立40个规范化检察室,覆盖全市40%的街道(乡镇),2015年底前将实现全覆盖。
对公安派出所的刑事执法活动实施监督,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派出所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去年,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本市开展对公安派出所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社区检察室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环节的立案、侦查、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在审查一起近年来罕见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的重特大案件中,社区检察室检察官发现了三处疑点,从而在蛛丝马迹中敏感地发现一起“案中案”,于是果断立案监督,追加犯罪嫌疑人五名,追加犯罪事实两起,督促公安机关将险些漏网的数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捕到案。
社区检察室对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容易发生差错的环节开展重点监督,要求在对个案进行监督的同时,注重监督派出所在执法中存在的同类问题。目前已对46家派出所中存在的审讯监控录像不到位、立案手续不完备、扣押随身物品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监督意见,并帮助派出所建立了长效机制。
随着行刑社会化(即监外执行)的推进,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配合与监督势在必行。所以,支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成为社区检察室工作的又一项重要内容。为此,上海检方与刑罚执行部门形成共识,制订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工作规定》,让所有应当接受矫正的缓刑和假释罪犯留在社会改造。2011年,各检察室共审查监狱报请假释罪犯1318人,同比增长111.8%,假释比例为7%,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针对监外罪犯流动性大,监外执行涉及部门多,环节衔接易疏漏,从而导致监外罪犯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的问题,检方把对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职能从监所部门逐渐分离出来,由社区检察室行使。为全面掌握社区矫正活动情况,检方推动建立了与派出所、司法所之间的监外执行工作数据联网交互平台,以便于对此项工作的全过程实行动态性监督……
检力下沉,检务进社区,检察的法律监督职能在创新社会管理过程中得到最大限度的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