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梅县财政局
夏风华 於定华 刘良
村级会计代理服务工作探讨
湖北省黄梅县财政局
夏风华 於定华 刘良
会计工作是经济工作的基础。村级财务管理历来是农村社会管理的难点、热点和焦点,是农村稳定的“晴雨表”。加强“三资”监管,创新服务方法,扎实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以下简称代理服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事关推进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事关加强村务公开、促进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是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1)了解情况不够,代理服务工作缺乏针对性。一些基层财政干部虽然身处代理服务工作前沿,却不了解村级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抓工作抓不到点子上,落不到症结处,见不到真成效。在调查中了解到,少数村财务混乱、资产流失、资源贱卖,整体收益率不到50%,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上访不断。一些村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财务不公开、资金“空壳”、开支超额、乱开票据等顽症还没有根除。一些村基本没有开展民主理财活动,民主理财不到位,在民主监督、财务公开上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一些村级报账员工作责任意识淡薄,“三资”底数不清,账实不符等问题较为突出。
(2)创新意识不强,代理服务工作缺乏科学性。部分财政所“安于现状”,害怕创新会带来风险,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乡镇代理服务中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等会计创新活动的开展;有些会计墨守成规,把主要精力放在记账、算账和做账上,缺乏改革创新的动力和依法监管的意识,服务水平及监督能力有待提高;一些会计人员的素质、能力和作风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不能从传统工作模式中解脱出来,为民服务、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路子不宽,办法不多,不能满足村级财务管理信息化和“透明化”的要求;有些地方对“三资”监管工作力度不大、跟进不快,特别是对经济规模较大的“城中村”、县城周边村以及资源开发村监管脱钩,会计监督检查未实现常态化。
(3)保障力量不强,代理服务工作缺乏主动性。一方面,村集体普遍基础薄弱、债务沉重,在工作经费、干部待遇等方面存在困难。据统计,黄梅县村级集体债务高达2.7亿,村平均负债50多万,40%的村没有“造血”功能,除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外没有固定经济收入来源,许多村干部不愿承担责任,村级报账员队伍稀缺。另一方面,基层财政所(代理服务中心)的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偏少,又必须提供免费服务,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陷入被动局面。
(4)考评体系不严,代理服务工作缺乏约束性。在制度执行方面,有的村级代理服务管理制度过多过繁过杂,落实效果不好。有的制度缺乏刚性要求和可操作性,主要是对责任制落实考评、代理会计综合考评、代理服务中心绩效考评以及工作目标责任考评等,没有明确、具体、过硬的奖惩制约措施,造成了代理服务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不明确,工作的随意性比较大。在监督奖惩方面,没有形成村干部在会计违法违纪问题上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不愿为的有效防范机制。对少数素质不高的村官而言,监督制度上还有机可乘,惩罚制度还不足以望而生畏,教育手段尚未触及其灵魂。
(5)整体素质不高,代理服务工作缺乏创造性。会计招录制度不够完备,任用代理会计、村级报账员实行“关门点将”,一批不具有财务专业知识、文化程度较低的人员进入会计队伍。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论资排辈”,竞争择优的机制没有形成,先进成为内部平衡利益的一种待遇,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明显,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专家型、学者型”会计培养工作未摆上议事日程,培训和教育走过场,缺乏经常性、制度化的考试考核。而“出口”渠道不畅的问题尤为严重,对那些不适宜从事代理会计、村级报账员工作的人员难以调离工作岗位,严重影响代理会计队伍素质的提高。由于会计队伍整体素质较低,导致代理服务工作在低水平徘徊。
(1)着眼于增强针对性和科学性,全面抓好“四个一批”。县委、县政府要把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必须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措施,全面部署和抓好“四个一批”;县政府要把“四个一批”作为提高政府执行力,开创农村财务会计工作新局面的基础工程来抓,制定印发《实施办法》等各项政策文件;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职挂帅抓“四个一批”,努力实现“服务争先、监管争先、业绩争先”的目标,强力推进和规范代理服务工作。县财政局要加强与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定出台《村级会计代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大力加强“四个一批”的指导和监督,坚定不移地推进代理服务工作。各财政所要把“四个一批”纳入工作重点,形成合力攻坚克难;一是用好“一批人才”。举事之要,关键在人。代理服务工作能不能发展,能有多大的发展,关键在选好和用好“批钱的村官”、“跑腿的报账员”和“管账的代理会计”。为此,县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招录制度,实行考试选拔机制,从财政干部中任命理会计;各乡镇实行选优机制,从村干部中选出报账员。还要从培训入手,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为突破口,以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为抓手,着力提高财政代理会计和村级报账员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代理服务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二是培训“一批干部”。培训分为财政干部、乡镇国家干部、村干部、村报账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等5个层次。通过开展“全覆盖”式培训,使财政干部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乡镇国家干部、村干部知职责、懂规矩、明方向,从而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水平。报账员实现思想更“统一”,决心更“坚定”,职责更“明确”,配合更“密切”的目标;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掌握审核、监督和清查的基本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清查“一批账务”。实行基层所“一把手”负责制,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重点,对重点村开展财产清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形成一年一清、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从严规范农村会计管理,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全面推进代理服务工作。四是查处“一批案件”。在村级财产清查过程中,对涉及“白条收款、虚报冒领、挪用资金”等事项和人员,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如2007年以来,黄梅县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拳打击经济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狠人、恶人”:大河镇栗子园村、花园山村干部签订假合同,集体贪污公款5万多元,涉案7人,已有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孔垅镇某村书记贪污集体资金过万元,已受到撤职处理;周碾村书记虚报冒领涉农补贴资金2114元,张河村出纳虚报冒领2万元全部被追回;县城的某“城中村”贱卖地基100余间,私分110多万元,全部进行了清退,并封存违规票据22本1100多份。据统计,全县共查处村级各类经济案件21起,涉案人员42人。
(2)着眼于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核心,大力推进“八统一、四优化”。一是实行“八统一”,规范服务标准。统一财务制度。县财政局要制定出台《代理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财务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审批、收支结报、票证管理、财产物资管理、合同管理、会计人员管理、民主理财、档案管理等方面,并统一制成牌匾发到中心和村委会悬挂,人手一本“小册子”,实现从“无章可循”到“以制管人、以制管权、以制管事”的根本转变,促进村级财务会计工作制度化、事务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程序化、工作考评科学化。统一银行账户。取消村级资金账户,统一设立“代管专户”,村级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对村级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从源头上遏制“白条抵库、暗箱操作”。统一票据管理。将原来村级使用的各类收据一律收缴销毁,一律使用由经管局监制、财政局印制的村级专用收据,制定村级票据管理办法,规范收支凭证和内部结算凭证等,使各类凭证的格式符合统一标准。统一公开监督。每月一审核,每月20日前,各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对票据、凭证监督盖章、村委会主任审批;每月一报账,每月25日前,各中心组织代理会计统一审核村级报来的票证,实行谁审核、谁负责,对未按照规定报账的,一律予以经济处罚,年终取消评先资格;每月一公开,每月5日前,到村张榜公示上月村级财务状况,所有收支均让农民群众过目;每年一检查,每年年初和年末,分重点检查类、跟踪检查类、普通监管类等三类,由财政、审计等部门组织开展财产清查、会计执法检查和财务收支审计,依法查处会计违法行为。统一信息化。注重采用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加强和完善村级财务收支信息化管理,逐步建成村级会计电算化、收支国库集中支付和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对村级实行全覆盖信息化监管,促进“优质服务、集中核算、严控收支、网络监管”管理模式的顺利运行,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统一会计科目。制定《村级会计实务操作指南》,核定、细分会计科目,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统一会计核算。为村级设立“三账三簿”的电子账簿,帮助各村设立“一账四簿”,使村级会计核算实现标准化和动态化,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统一档案管理。统一建立电子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合同到期预警机制。建立村级财务档案室,统一对村级财务资料建档管理,确保财务档案规范有序、安全完整。二是抓好“四优化”,强化内部控制。优化机构设置。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中心)标准化建设,切实抓好财政管理基础工作,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各村民主理财小组建设,切实做到“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全覆盖。优化队伍结构。加大会计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推进轮岗交流,让更多人才进入代理服务工作队伍;加强“村官”的诚信建设,着力培养合格的报账员,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警示教育”,切实提升村级经营管理水平。优化民主理财。要定期开展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活动,实现村级财务公开化、透明化。要构建群众参与监督机制,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加快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优化制度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驻村帮联机制、民主理财机制、量化考核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联合执法机制、信访协调机制,整合各方面的力量,更有效地推动代理服务工作。要全面落实村级预决算制度、备用金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财产清查制度,依法确定各村每年度的收入、支出规模及其构成,给村级收钱、用钱戴上“紧箍咒”,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制衡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规范财务行为、健全和完善“三资”动态管理,全面地反映集体资产、资源的变动情况和运营状况;全面实行总会计每月例会制度、包保责任制度、检查督办制度、奖惩制度等“五制”,每月定期调审账证、审核报表,开展业务培训,交流经验。实行财政局领导包片、股室包所的包保责任制,定期督导、现场辅导。成立检查督办组,定期到各乡镇巡回检查督办,对督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责令整改。将代理会计、包所股室人员评先、评优以及干部提拔任用与代理服务工作相挂钩;将各乡镇代理服务工作与“以钱养事”资金的分配、拨付挂钩,奖优惩劣,激励先进。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严格依照《会计法》规定追究责任。
(3)着眼于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和完善“四保障”。一是多途径解决工作经费保障。全面落实经费保障的政策规定,建立稳定规范的代理服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二是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代理会计工作队伍薪酬、权益等方面实际问题。三是下决心强化阵地保障。全面推进“标准化”工程,加强村级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场所建设,为开展活动提供必要场所。四是进一步加强环境保障,乡镇要坚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健全乡镇国家干部包村驻点抓代理服务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村级财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司法部门要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4)着眼于规范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全面抓好“双创”。一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宣传教育。“规范”是会计工作的“标杆”。要将其作为财政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地开展“争创会计工作先进单位、争创会计基础工作示范单位”活动,广泛组织相关人员到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参观,使其形成共识,为强力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打牢根基。同时,组织拉练检查活动,现场解决弱点和难点问题,并把对策编入《业务培训教材》,开展财政干部业务轮训,提高业务水平,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建立会计工作考评机制。要以效能建设为抓手,围绕“三资”监管与会计服务、工作绩效、综合评价等核心内容,制定《绩效量化考评办法》,全面细化会计业务、监管效能、服务质量、群众评议、领导评定等考核内容,建立科学、公正、公开的立体考核体系,推动会计监督和考评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三是下大气力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抓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引导和督促各村重视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清理整顿不规范的做法和问题,下大气力解决核算不全、票据违规、白条抵库等突出问题。经过努力,村级会计基础工作要有较大改观,村级基本达到财务会计规范化要求。同时,抓好基层财经所(中心)。一方面,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确定优秀等级、达标等级、不合格等三个等级。在县辖范围内实施两级考核评价,由县财政局考核评价各基层所(中心)会计基础工作,基层所(中心)对村级、报账会计和代理会计完成目标责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和综合考评,把考评结果作为评先、提拔的重要依据,对优秀等级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通报批评,一律取消责任人评优、评先资格,直至调离工作岗位。另一方面,建立动态监管机制,抓好先进单位、示范单位的培养、考评和检查,对工作水平下降的,按规定降低其等级,促进会计工作的创先争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