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丽
(武汉科技大学湖北 武汉 430065)
组织平衡理论与企业社会责任辨析
○朱小丽
(武汉科技大学湖北 武汉 430065)
进入21世纪,激烈的竞争和组织变革使得组织内的雇佣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打破了员工和组织间原先的心理平衡,员工以忠诚、遵从和努力为条件换来的工作稳定感已不复存在。企业是人、财、物、信息在一定体制下构建的有机体。体制的构建是保证人、财、物、信息高效运转的基础。本文浅谈了组织平衡理论在企业社会责任中的运用和组织平衡理论在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关联。
组织 目标 企业社会责任 关联
组织平衡理论在企业中运行的内在机制:把企业作为一个组织来说,首先,企业提供的和分配的诱因大于或等于企业员工提供的牺牲时,企业就能够存续。反之则企业目标难以实现,企业也不能存续下去。其次,企业在向其员工提供和分配诱因时,必须切实实行差别诱因的原则,即必须公正地评价各个员工的牺牲,按照牺牲的大小来分配经济或非经济的诱因。企业应该不断地适应社会、经济、技术等外部环境的变化,经常改变原来的企业目标,确定新的企业目标。组织平衡理论特别强调企业应灵活应对改变了的环境并以此来选择适合自己的管理模式,从而实现其动态平衡。
组织平衡理论在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最重要启示就是激发人的动机,通过满足员工的需要,而使其努力工作,从而来实现组织目标。这一理论在管理上的应用主要表现在:一是管理者要努力激发员工的动机。二是管理者需考虑员工不同层次的需要,并为每一层次的需要设计相应的激励措施。根据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他认为人的需要包括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严的需要、自我实现需要等五个层次,以上层次是由低到高的。随着需要层次的上升,需要满足方式也将由外部激励机制转向内部激励机制。
从责任性质和责任动机两个方面,企业社会责任划分为战略性、伦理性和利他性三种类型。战略性性企业社会责任是指能作为营销工具以提升企业形象,进而增进企业利润的企业慈善活动;伦理性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使企业经营对社会的损害最小化的企业活动;而利他性企业社会责任则指弥补并非企业所致的公共福利缺陷,而企业从中获益的可能性不确定的企业活动。战略性企业社会责任将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内在地统一在一起,是可以产生竞争优势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从而与企业的经济利益有更明确的正相关关系。根据组织平衡理论,企业社会责任战略需要适应环境的变化。
Cumess(2001)就曾经总结,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大部分批评,缘自它隐含着这样一种信念:对于众多困扰社会的问题之解决,企业负有直接的责任,并且它们有能力单方面解决此等问题——这至多不过是一个不切实际的奢望。企业社会责任的倡导者对“企业社会责任”一说大都表现出明确的认同。Hopkins(2007)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则比较契合。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以一种伦理或负责任的方式对待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我国周三多教授(2003)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包括对环境、员工、顾客、竞争者、投资者和所在社区的伦理行为,通过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不仅能使企业自身效益得到增加,而且还能够使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
(1)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关系责任或积极责任。企业社会责任实为企业的义务,尽管违反此义务将产生某种道义上的甚至法律上的否定性后果,但依各国学者的理解,后者并未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这一范畴。可以说,企业社会责任中的“责任”系指“义务”,这在学界和实务界都是一个无可置辩的定论。
(2)企业社会责任以企业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为企业义务的相对方。按照各国的通常理解,此所谓企业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之构成部分,系指在股东以外,受企业决策与行为现实的和潜在的、直接的和间接的影响的一切人。具体包括企业的雇员,企业产品的消费者,企业的债权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资源和环境、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的受益者等方面的群体。
(3)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的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的统一体。法律义务是法定化的且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其履行现实和潜在保证的义务。道德义务是未经法定化的、由义务人自愿履行且以国家强制力以外的其他手段作为其履行保障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企业对社会负有的一种义务,并非单纯的法律义务或道德义务,而是这两者的统一体。
(4)企业社会责任是对传统的股东利润最大化原则的修正和补充。传统的企业和企业法以个人(股东)本位为出发点,认为最大限度地营利从而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最高甚至惟一目标。企业社会责任则以社会本位为着眼点,认为企业的目标应是二元的,除实现股东利润最大化外,还应尽可能地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在企业社会责任的倡导者看来,利润和社会利益两方面的企业目标,任一目标的最大化都将受到另一目标的制约。
组织平衡理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充分竞争市场条件下,企业社会责任是实现企业产品差异化的重要方式,具有社会责任特征的产品和企业往往更具市场竞争力;第二,在某些时候,企业社会责任行为与企业自身的产品和生产过程并没有直接关系,但仍能够为企业建立或维护自身声誉;第三,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对于促进企业内部信息沟通,改善企业治理,推动产业发展、完善市场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第四,企业社会责任的实施不仅能增强企业对员工的吸引力,还能改善企业与顾客、供应商、销售商的关系,提高产品市场欢迎程度;第五,企业社会责任甚至可以成为企业的道义武器,以此增大竞争对手生产和经营的成本。
组织内平衡机制在企业中的作用日益壮大,即对员工的责任越来越不可忽视。如员工满意度调查在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已为越来越多的管理者所认识,并成为企业日常管理的重要工具。有利于改善企业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员流失率。公司向员工公布满意度调查结果,针对员工不满意或有抱怨的问题,共同进行根源分析,制定改进行动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员工对公司的满意度和信任度。通过满意度调查后的改进措施,可以激励员工,增强对企业的归属感。
绩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对企业实现战略目标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组织平衡理论在管理上的运用是提高企业效益的重要环节。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最佳效益,要从员工自身的特长优势出发,探求“人”与“工作”的相互适应,对员工工作绩效的评价标准,应与企业的发展有机联系在一起。
企业系统与环境相互渗透,开放度应该增加。作为系统,公司与环境之间并没有明显边界,它们之间是相互渗透的。公司与环境之间的边界可以看作是各个成员企业(子系统)与环境之间界面之和。此外,公司成员结构是一个动态结构。当某些成员企业不具备发展潜力功能严重衰竭时,或某成员企业的创新取得重大突破时,公司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合同变更、企业再造,或使其跃升为核心企业等手段随时调整成员企业的构成及其地位,以保证公司的资产不受重大损失。因此,公司中的成员企业为自身生存而展开资源竞争,寻求新的诱因来实现组织的内外平衡。他们总想无偿或以较低的费用使用公司的核心技术,更多地占用低成本资金,更多地利用公司的原料供给渠道、最终产品的销售渠道,为更多地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各种要素投入煞费苦。而公司也要为资产升值、商标等无形资产的保护制定对策,并尽力协调成员企业的行动,保证整体战略目标的实施。竞争增加了系统协调整合的难度,同时使系统偏离稳定状态,有利于创新的产生:正是这种竞争和协同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使公司建立起一个充满创造活力的自适应系统,跃变成一个能对外部环境迅速作反应的有机体。
组织平衡理论表明,一个组织成员协作的意愿,就是个人由于协作而得到的“诱因”同付出的“牺牲”二者相比较后诱因的净效果。“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如果较好地解决了系统失衡过程中技术创新的内在生成环境问题,从“德鲁克式”困境中获得了发展。技术创新“新组合”是公司技术经济系统生成的内部诱因,“新组合”是获得成功的关键,是这种诱因能够得以放大,从而形成系统突变的“基核”并推动公司的产业升级。实现组织的对内和对外动态平衡,对内平衡,是按诱因分配的经济原则进行有效分配,从而确保成员协作过程中的积极性;对外平衡,尤其是在改善与地方政府关系和争取上级支持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公司整体不断适应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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