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转型过程中的自主创新问题
——以辽宁为例

2010-08-15 00:45:06吕怀涛
当代经济 2010年23期
关键词:辽宁省科技人才

○吕怀涛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辽宁 大连 116025)

经济转型过程中的自主创新问题
——以辽宁为例

○吕怀涛

(东北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辽宁 大连 116025)

发展中国家或是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转型进程,越来越呈现出受阻于地域性分工和产业形态固化的困境,保持固有产业优势和催生新兴产业优势是经济转型过程中核心的、深层的矛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是化解该矛盾的有效途径,特别是基于固有产业优势的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往往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而为经济转型奠定根基。而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育和提高,必须摒弃过去创新要素简单组合的指标性优化手段,代之以对创新环境全面系统性修复的思路,本文以辽宁省为例探讨基于以上观点的自主创新问题。

自主创新 经济转型 系统性修复

一、自主创新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难点之一

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决定了中长期内辽宁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是资源驱动型经济向创新驱动型经济的转变,是一种改变过分依赖资源、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投入,依靠外延扩大推进增长的粗放形式,代之以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内生增长形式。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是实现这一根本转变的必然要求,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

“十一五”期间,辽宁省自主创新能力虽然得到了一定提高,但辽宁省自主创新能力距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型的作用还很薄弱。

近两年,辽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虽然保持与GDP同步增长,但占生产总值比重却呈下降趋势,2007年比重仅为1.51%,与规划预期2%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远未形成R&D投入推动经济发展的良性趋势;高技术产业发展虽然较快,但是骨干龙头企业较少、规模偏小,高技术产业增加值仅占全省生产总值的2.5%;工业结构调整仍不理想,主导产业总体技术水平不高、产业链条短、产业层次低、装备制造业成套能力和配套能力不强等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能源和生态压力进一步加大,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更加突出,进一步节能降耗的难度在逐步加大,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缓慢,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乏力。

总体来看,通过科技创新和发展加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增添经济社会发展潜力仍是辽宁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快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十二五”期间辽宁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出难点之一。

二、自主创新问题嵌入在经济转型困境之中

1、资金支持不足,融资渠道单一

“十一五”以来,辽宁省科技投入力度逐步加大,R&D经费年均增长约15.1%,基本保持与生产总值同步增长。但由于R&D经费基数较小,其占生产总值比重仍处于较低水平,2007年R&D经费166亿元,占生产总值1.51%,比2005年下降0.06个百分点,与预期的2%目标存在较大差距。科技活动经费的筹集来源方面,企业资金占据全部科技投入的主要部分,比重在一半以上,其次是政府资金,来自金融机构的科研经费最低,仅占10%左右,说明科技活动经费仍没有得到社会融资主要渠道的广泛重视。

2、支出结构失衡,创新源头贫瘠

辽宁省R&D支出结构表现为:研发经费主要投入对象是大中型企业,其次是研发机构,最后是高校。研发机构和高校的创新地位处于弱势,企业作为科技经费的支出主体在创新活动中独木难支,而三者在研发经费支出结构上,均表现出对基础研究的投入不够。企业中至少有80%以上的R&D被用于试验发展,进而形成专利、专有技术等形式的科技成果;研发机构中R&D支出主要用于试验发展,其次是应用研究,最后是基础研究;高等学校中,研发经费主要用于应用研究,其次是用于试验发展,最后是基础研究。基础研究作为自主创新的源头,发达国家在起步阶段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占到了整个R&D经费的20%~25%。相比之下80%以上的经费都用于试验发展势必影响到自主创新的长远发展。

3、主体地位模糊,产学研结合机制脆弱

“十一五”期间,辽宁省科技教育资源得到进一步整合,产学研结合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各科技活动主体、自主创新主体地位仍然模糊,创新资源及创新力量分散,各主体之间关联性仍显脆弱。一方面,大中型企业作为科技经费投入的主体,大部分经费投入倾向技术引进、设备购买等技术升级活动,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和科技水平仍显欠缺,处于资源劣势的中小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活动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科研机构和高校虽然拥有大量的高水平人才,但限于经济和科技整合机制尚不完善,其自主创新成果转化率仅20%左右,远未给予相关产业足够的智力支持。另外,由于创新活动的复杂性,现有少量的产学研合作组织中,也存在着各创新主体之间资金投入、利益分配难以明晰等诸多障碍,创新活动持续性和合作组织稳定性极为脆弱。

4、评价制度适用性差,中介组织发展滞后

辽宁省科技评价制度仍显不足,在创新成果价值评定和人才激励方面没有形成符合科技创新活动规律、适用于辽宁省科技发展实际情况的有效评价体制。在创新成果价值评定过程中,重结果、形式,忽视过程、实效,在人才激励方面则过分强调量化学术指标,对实际水平、能力和贡献注重不够,导致创新活动急功近利,甚至弄虚作假,造成成果泡沫化、垃圾化。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滞后,是整个创新网络中最薄弱的环节,科技中介组织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过程中发挥着桥梁和纽带作用,但由于大部分科技中介组织带有浓重的“官办”、“半官办”色彩,难以通过市场规律驱动其积极性和敏锐性,从而未能实现与各创新主体的良性互动。

5、高端人才不足,人力分布不均

辽宁省在国内属人才大省,知名高校林立,高学历人才存量充沛,但由于高等教育与产业发展脱节、地区经济差异导致的人才流动失衡等原因,在高层次的创新型人才数量上仍显不足,且人力资源分布不尽合理。辽宁省高等教育资源相对于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等主导和支柱产业的人才需求仍显匮乏,高校和重要产业间在人才培养的对接与合作相当薄弱。随着人才流动日趋加快,国外及国内发达地区的优越条件、优厚待遇使得辽宁省人才外流的形势相当严峻,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辽宁省自主创新的能力,使高层次科技人才显得更加短缺。另外,大多数中高级专家和技术带头人都集中在高校和科研机构,而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企业拥有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数量却严重不足,这是导致辽宁省企业整体自主创新能力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关键在于环境的系统性修复

1、切实加大投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支出结构,引导创新方向

一是加大科技创新的政府投入力度,保证用于科技创新的财政投入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快速提高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通过优惠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加大内部科技投入力度,保证企业切实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

二是加大金融机构对科技投入的力度,通过机制创新和完善,为高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平台,并利用基金、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引导商业金融向科技投资。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市场,通过建立风险补助基金,给予风险投资机构一定的优惠政策以及创造风险投资基金的金融环境等,鼓励其加大对科技的投入。支持条件成熟的企业通过证券市场,向社会发行股票、债券,来集中、吸引民间闲散资金,增加科技投入。

三是着重提高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的投入比例。现代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的重大成果约90%来自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的原始性创新。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是政府协调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技术支撑,应适当增加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投资比例。考虑到辽宁省科技水平与国内外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的实际,可以设立对引进先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专项资金,提高其占用费用比例,以获取更多的引进技术再创新成果,努力降低对外技术依存度。另外还要增加科技成果转化的经费投入,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切实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四是通过有目的、有侧重的增加投入和支出,引导正确的、科学的自主创新方向。根据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重点鼓励和支持有利于辽宁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主导和支柱产业发展急需的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的价值和效益,避免盲目的、功利的、虚假的科技创新,确保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主、引进吸收外来先进技术为辅的鲜明方向。

2、深化机制改革,明确主体地位,完善配套制度,整合创新资源

一是继续大力推进、不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使企业面向市场、立足市场,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和科技研发投入主体,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在对少数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的科研机构,实行“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的同时,将其他大部分科研机构进行企业化、市场化转制,并鼓励它们直接进入大中型企业,成为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针对目前高校、国家研究机构及其与企业研究机构之间相对分割、相对封闭的实际,切实加强各类科研机构的合作研究,逐渐建立互补、互利的伙伴关系,加快技术人才、项目的流动与合作。

二是从我国国情和辽宁省实际出发,考虑到辽宁省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优势还很虚弱的现实情况,不局限于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研究机构和高校重点支持、公平竞争、自主联合的原则,选择若干重点领域建立产学研联合研发基地,明确各创新主体的利益、责任等。建立一套有效、明晰、符合实际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增进各创新主体优势的互补、契合,稳定持续地开展竞争领域的技术研发。

三是不断完善科技评价制度,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根据科技创新活动的不同特点,按照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完善科研项目评价制度和指标体系,改变评价过多过繁的现象,避免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尊重科技发展规律,在科研评奖、经费分配、职称评定过程中,切实改变单纯追求数量指标而忽视科技人员实际能力和贡献的评价方式,建立更符合科技发展规律、更具科学性的人才评价体系。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将政府经营或挂靠的各类性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实行企业化转制,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社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机构在信息咨询、技术贸易、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高科技风险投资等方面的功能,推动自主创新活动和生产的紧密结合,使自主创新成果尽快产业化。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类社团组织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到科技中介机构从事专职或兼职服务,进一步优化中介从业人员的专业结构、学历结构、能力结构。

3、强化人才建设,巩固教育资源,促进研发实践,提升创新动力

一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打破在人才培养、使用等问题上内在的政策障碍,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建立平等竞争的用人机制。打破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逐渐解除人才在人事关系、子女上学、住房、养老、医疗及不同城市和地区的限制性政策等方面的制约,创造个人能自主选择工作和自由居住的社会环境。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鼓励人才冒尖、鼓励学术冒尖,对冒尖人才实行低职高聘、对学术平庸的高职称人员实行高职低聘。

二是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华服务或创业。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海外人才和智力引进。根据辽宁省的实际,重点吸引那些在科学技术或其他领域学有专长、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人才,特别是在研究和工作领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有发展前途的“领军”人才。给予海外留学人才良好的物质生活待遇和创业环境,积极吸引他们回国创业。

三是创新高校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坚持人才培养与创新实践、科技发展的需要紧密结合,加强学生的基础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研究创新能力,努力造就大批优秀的创新型人才。充分利用大学、研究机构、企业的资源和力量,建构产学研合作的新型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学校与企业、学科与产业的紧密对接,学校、研究机构与企业共建创新研发中心等形式,把研究生、博士生、教授与工程师、技术专家的智慧整合起来,围绕重大核心技术、产业发展的前沿问题及关键技术进行研究,进一步拓宽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和成长空间。依托重大科研和建设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以及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整合高层次人才资源,培养并锻炼队伍,努力形成创新团队,造就一批战略科学家和科技管理专家,形成一边出成果、一边出人才的良好局面。

[1]厉以宁:企业是经济转型的主体[J].理论导报,2009(3).

[2]赵更申、雷巧玲:我国企业自主创新的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3).

[3]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企业创新:现状、问题及对策——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J].管理世界,2001(4).

[4]邹德文:基于高技术产业的中国经济转型路径分析[J].理论月刊,2007(5).

[5]江苏省财政厅课题组:依靠企业自主创新引领经济新一轮发展[J].中国财政,2009(7).

[6]迈开全面振兴新步伐——写在沈阳经济区获批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际[N].辽宁日报,2010-04-07.

[7]迈克尔·波特:国家竞争优势(中文版)[M].华夏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胡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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