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杰龙
(吉县水利局,山西 吉县 042200)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吉县县委、县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尤其是集中供水工程高度重视,坚持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先后在全县建成集中供水工程17处,共计解决了226个自然村、7.07万口人、1.24万头大牲畜的饮水问题,同时基本满足了400hm2苹果、200hm2烟叶的季节性生产用水。为了使这些工程健康运行,持续发挥效益,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从管理入手,明晰产权,健全机制,盘活经营,走出了一条以水养水、良性循环之路。主要做法如下:
明晰产权是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健康运行的前提。在产权划分上,提引水工程枢纽、输水主管道、蓄水调节池、启闭设备及水管站办公设施属国有资产,归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所有,并委托水管站予以代管;进村主管道归所在村集体所有;联户支管道及自来水设施归用户所有。通过产权划分,使水管单位、村集体、用水户各自的权力与义务得到了进一步明确,责权利得到了有效统一,克服了以往有人用、没人管的不良局面,增强了相互监督管理的责任,为工程持续利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外,在水源保护上,划定了水源保护区,不允许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出现施放农药及其他污染和破坏水源的活动,并明确规定了水管站及水源所在地政府的责任,以保障农民群众吃上放心水。
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是管理工作成败的关键,是激发管理者动力的源泉。吉县集中供水工程在明晰产权、明确职责的基础上,狠抓各项管理机制的健全与完善,建立起一整套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保障了饮水工程的规范运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该县制定了《吉县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管理规定》,从水源工程、输水管网到用水户,从水管站到受益区村委、群众的责任与义务,全部有章可循,从制度上为供水工程的运行发展提供了保证。即:每处集中供水工程都设立专门的机构(水管站或供水站)进行专业化管理,统一实行站长负责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接受监督。水管站管理人员根据工程规模及具体管理任务,以职能定岗位,以岗位定人员。一般情况每站3~4人,每人均兼有维修、管理、收费等多种职能,做到一职多能。各村设立村级水管员,负责信息反馈、水费收缴及一些小故障的维修。这样从水利局到水管站到村水管员形成了一条三级连动管理链,环环相扣,逐级负责,有效保证了工程运行的规范有序。
吉县在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始终把考核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考核主要从人员素质、设备完好率、运行成本效益比、设备利用率、站容站貌、出勤率、群众满意率、折旧费提取、运行记录、多种经营等十方面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严格奖惩兑现。
首先在站长的选用上严格考核把关,不懂业务的坚决不要,管理不善的调离岗位。年初水利局与各水管站站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奖优罚劣。其次是水管站对全体站员,包括村级水管员全部实行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制定目标,明确任务,年终奖分超过10分为优秀,扣分超过20分予以辞退。
水管站全部管理人员在工资构成上分为基础工资和效益工资两部分,把收入与绩效紧密结合起来,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超奖减罚。如村级水管员,基础工资为每月每块水表0.5元,效益工资为每收回1t水的水费补助0.15元,且水费收取率必须达到95%,超过95%的部分先由水管员上缴水管站,再由水管站以奖金形式发放给水管员,不足95%的则从其工资及押金中扣除。
除水利局对水管站进行检查考核外,还通过发放民主评议卡,向受益群众了解水管站的具体管理工作情况、管理站或管理人员的服务不足和缺点以及用户的需求和希望,以此完善服务制度,强化管理,达到“用活一张卡,收得万民心”的目的。
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激发了全体工作人员的竞争力与创造力,有效保证了全县集中供水工程的正常运行。水管单位向社会公开推行承诺服务、文明服务,输水管网出现问题,随叫随到,随到随修,水费按表按量计征,接受监督,得到了受益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吉县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财政困难,群众收入低,如何有效增加水管站收入,降低水价,减轻农民负担,确保工程持久运行,是工程管理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针对此种情况,县水管单位在实践中大胆创新,拓宽服务渠道,开展综合经营,实行以水养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保障人畜饮水的前提下,县水管单位充分利用剩余的水资源,发展果园节水灌溉,既服务了区域内的产业发展,又增加了水管单位的收入。东城水管站利用集中供水工程为当地193.33hm2优质果园配套安装了管灌设施,年水费收入增加2.1万元,不仅在大旱之年保证了农民收入,而且使水管站的经济状况得到了明显好转。
苹果生产是吉县的主导产业,市场前景看好。各水管单位充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发展苹果基地。截至目前,各水管单位发展果园面积累计达7.67hm2,部分果园已达盛果期,年增加收入11余万元。东城水管站2001年在本站附近承包0.67hm2土地发展苹果生产,年纯收入2.5万元,且呈逐年增长趋势。
近年来,国家一批重点水保生态建设项目先后在吉县立项并启动实施,各水管单位抓住这一机遇,先后建设苗木基地5.73hm2,培育侧柏、塔松、漳河柳等各类优质苗木,年增加收入10余万元。
更新基地的建立,有效弥补了水管站收入的不足,保证了“两费”的提取。目前,已累计存入“两费”专项资金28.94万元,有效保证了工程的健康持续运行。
水利施工、安装、维修是基层水管单位的基本职能,各水管单位依据自身优势,在社会上承揽一些小型工程,增加收入。柏山寺水管站、兰村水管站通过实施节水工程,2009年增加收入8余万元。
经济上的保障为各水管单位注入了活力,美化了工作环境,提高了职工待遇,稳定了职工队伍,形成了团结向上的合力。
吉县在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过程中,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现有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应加强对供水管理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管理制度不完善。应进一步完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逐步探索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饮水工程管理工作新路子,特别是在组建用水者协会、推广基本用水量等方面继续进一步探索和实践。
实践证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只有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农村饮水工程特点、产权归属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权利相统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体系,才能使其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确保饮水工程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农村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