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淡化“出口孤儿”的指责,韩国政府于2007年制定有关孤儿领养的法令。那些可被领养的孤儿要在收容机构居住5个月,先等待韩国国内领养,然后再根据限定配额,允许海外领养,但这项措施却引来争议。据韩联社10日报道,韩国孤儿的海外领养配额制和缓冲期制度执行3年来,并未提升国内领养,反而造成了海外领养的递减。该制度被指责是人为阻碍海外领养。
报道称,该制度原本是为了促进国内领养,但实施以来,国内领养并未明显增加,而这期间的海外领养却减少了三成左右。有关人士表示,“国内的领养者只要健康的小女孩,而男童、残障儿童、父母在怀孕期间有过吸烟酗酒史的儿童,一般在国内很难找到领养父母”,“对于这些国内找不到领养者的儿童,应尽快让海外父母领养,但是配额制和缓冲期却阻碍了海外领养”。还有人表示,“该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优先把领养权给国内人,虽然我们赞同这一目的,但的确有些孤儿受到该制度的阻碍,未能及时被海外领养”。▲(作者沙飞,本文英文译稿见2月12日环球时报英文版第3版)